放高利貸和非法拘禁是什么罪_放高利貸團伙非法拘禁判刑嗎?
特邀律師
放高利貸非法拘禁債務人,可能會被法院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放高利貸本身不構成犯罪,非法拘禁24小時以上涉嫌犯罪,拘禁4小時如果不具有其它的傷害侵害行為只是違法行為,會受到行政處罰,不至于入罪。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為索取法律不予保護的債務非法拘禁他人行為如何定罪問題的解釋》(2000.7.13法釋〔2000〕19號)為了正確適用刑法,現就為索取高利貸、賭債等法律不予保護的債務,非法拘禁他人行為如何定罪問題解釋如下:行為人為索取高利貸、賭債等法律不予保護的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不暴力討債文明討債管用嗎?翻開法院追債的比率十分之三都不到,還耗盡浪費了法律資源那么多,面對老賴阻礙抗法躲避轉移資藏匿產法院法官也是無可奈何,是不是文明逃債沒打到老賴的痛處他們才那么囂張跋扈?為什么暴力逃債就那么管用有效?說明打到老賴的痛處了,文明是對守法誠實守信公民,大家都文明社會就和諧,對別有用心的老賴講文明他們能聽懂嗎?能聽懂就不會惡意當賴子,你再看看一個個老賴丑惡無賴的嘴臉,撒潑打滾無所不能其及,我憑本事借出來的錢為什么要還?把創業失敗不找自身原因卻歸罪與國家政策和債務人貪圖利息不該借錢給他們,銀行要利息他們咋不去銀行?哪里不要利息?這都是無賴的狡辯,我身邊就有幾個沒要利息無息提供幫助,也是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呀;醒醒吧善良的人們,不管什么辦法能管用實用就是好辦法,這樣才能保護被害人的公平公正公道;
希望盡快出臺執行立法,公檢法和社會各界全部聯動嚴厲打擊制裁老賴,成立專門嚴打老賴部門機構,窮盡一切手段查控躲藏轉賬資產藏匿資產按刑事老賴入刑;區分惡意老賴和卻因特殊原因,意外災禍的失信被執行人,對于的確無力償還態度誠懇積極面對和家人一起制定還款計劃的失信被執行人在和債權人達成協商的前提下可以依法從輕處理,但不代表就可以欠債不還,這個口子一開似如大提決口一發不可收拾。
問題令人非常氣憤,我是一名創業者,選擇回答。
非法拘禁欠款人父親,威脅其償還高利貸,涉事6人被刑拘,怎么看?我認為。
一,抓的好,要把其后臺老板一起抓起來。
二,重判,對這樣的社會渣子要嚴抓重判,除惡務盡,不能讓其死灰復燃。
三,全社會都要行動起來,對付這些暴力討債者,絕不手軟。
四,絕不能輕易放過這些黑社會背景的暴力討債者,什么行政拘留,罰款,判個三兩年沒用,要十年以上量刑。
就回答這些,感謝閱讀,歡迎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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