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卡被老板收走合法嗎_工資卡被領導收了,領導是想干什么?
特邀律師
呵呵,我見過領導手里有30張不同人工資卡的,每人每月3000,
因在民政部門工作,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題主的描述是:家里聽說一個公司專門收殘疾人的殘疾證和身份信息,每月給幾百塊錢,這個可信嗎?他們具體是怎樣操作的?
一、法律、法規的具體規定
為了幫助殘疾人實現比較充分的就業,《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明確規定:
“國家保障殘疾人勞動的權利。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殘疾人勞動就業統籌規劃,為殘疾人創造勞動就業條件。”
為此,國家采取優惠政策和扶持保護措施,通過多渠道、多層次、多種形式,促進殘疾人穩定就業、充分就業。在政府專門舉辦一些福利企業、工療機構、按摩醫療機構和其他福利性企業、事業組織安排殘疾人集中就業之外,還制定專門政策推動各單位吸收殘疾人就業,要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城鄉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按一定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并為其選擇適當的工種和崗位。各省、市還應結合實際情況,規定殘疾人的就業比例。政府在下達職工招用、聘用指標時,也必須確定一定數額用于殘疾人。法律如此規定,根本目的是幫助殘疾人實現盡可能充分的就業,維護殘疾人勞動權利,使殘疾人能夠通過勞動獲得穩定的工資收入,養活自己及其家庭。
為此,國務院專門制定了《殘疾人就業條例》,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集中安置殘疾人的用人單位,殘疾人占單位總人數的比例不能低于25%。并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用人單位征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因比,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即:殘保金、保障金)其實就是對未按照規定按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而繳納的一筆資金,是一種企業未盡到社會責任義務的代償方式,雖然不是嚴格意義上的稅收,但屬于國家強制征收的行政性收費,和稅收并無本質的不同。
二、一些公司專門收殘疾人的殘疾證和身份信息,每月給幾百塊錢,這個可信嗎?
本來,國家的本義是:要求普通用人單位的殘疾人就業比例達到1.5%,專門的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福利企業、事業單位達到25%,是為了讓殘疾人就業有一個硬性約束條件,使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成為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各類企業的正式職工,實現盡可能充分的就業,而不是其他。一旦用人單位殘疾人就業比例達不到規定要求,就必須履行用人單位的社會責任,給政府交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并由稅務部門予以強制征收。
正因為如此,一些不良的企業、事業單位,盯上了殘疾人證及其身份信息,在沒有達到殘疾人就業比例的情況下,即不讓殘疾人到本單位實際就業,又私下偷偷地收集殘疾人證和殘疾人身體信息,制造本單位殘疾人就業達到規定要求的假象,以逃避國家征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給予殘疾人每月的幾百塊錢,實際上就是借用殘疾人證件的報酬,說是封口費毫不為過。這樣做,其實質是殘疾人和不良單位聯手,制造假象,蒙蔽稅收機關,以達到不繳或少繳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目的,是標準的偷逃行政性收費的行為,情節嚴重的涉嫌犯罪,當然應該予以嚴厲打擊。
更明確地說:正是通過出借殘疾人證,讓不良單位僅僅用幾百塊錢的成本,實現偷逃行政性收費的目的,從而讓國家幫助殘疾人就業的政策目標徹底落空。不客氣地說:殘疾人出借殘疾人證是助紂為虐,干的是損害國家政策嚴肅性的事,更是損害殘疾人整體利益的事情,也是不良用人單位的違法亂紀行為的幫兇。
因此,可以肯定地說:專門收集殘疾人的殘疾證和身份信息,每月給幾百塊錢,這個事情是真實的,可信的。可惜的是:這種做法是里應外合,聯手欺騙國家,偷逃行政性收費,是嚴重的違法行為。
三、他們具體是怎樣操作的?后果又是什么呢?
尤其應該指出的是:出借殘疾人證相關信息的殘疾人,被不良企、事業單位當成正式職工上報給稅務機關,用于冒充、頂替本單位正式就業殘疾人人數。這種行為,一旦被民政部門、殘聯發現,會把出借殘疾人證的殘疾人,按己經就業的正式職工對待,名正言順地取消其享有的社會救助待遇,如低保金、特困人員供養金、殘疾人兩項補貼等。倘若稅務機關發現,也會按照政策的規定,對殘疾人和用人單位做出經濟處罰;如果持續時間長,情節嚴重的,還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因此,奉勸殘疾人朋友,潔身自愛,遵紀守法,千萬別干這類違法違紀的勾當。
我只想問你一件事,如果你是公司的財務人員,你是想讓員工隨便開哪個行的卡開工資呢,還是把所有員的卡都集中到一家銀行去開工資呢?
你們公司不可能在每一家銀行開都開立賬戶。對公賬戶是經常有在好幾家銀行開的,但那都是因為業務的需要,公司從多方面考慮而去不同的設置賬戶。
我相信沒有哪一個公司僅僅因為個別員工要在某一家銀行領工資而去開賬戶。如果公司沒有在員工工資所在的銀行開賬戶,則開資就跟匯款是一樣的,財務人員要辦理匯款手續。
要是一個兩人要求這么做還可以,特殊肯定是有的。但是,大家都各自為政,涉及到的銀行太多了,財務人員因為開工資,得付出多大的勞動量呢。
如果把工資都集中在一家銀行開,批量開資會減少很多工作量。財務人員只要把工資明細整理清楚,批量導入系統就可以了。既快捷又安全,不會有差錯。按時開資。所以,絕大多數公司都會指定一家銀行開工資,個別人的特殊情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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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新去了一家公司上班9天,就被領導以各種理由勸退了,這種勸退當然要給你結算工資的,你沒找公司要補償就不錯了,如果公司不給你工資,直接去勞動局投訴。我就看到一個干了5天的員工被公司辭退了,去勞動局投訴都被受理了。
你只要記住一點,員工干一天活,公司就必須支付一天的工資,這叫按勞分配,是有法律依據的。你在公司上班了9天,公司就應該支付你9天的工資,而且應該在你離職的時候一次性給你結清。
其實這個事在我看來工資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為什么公司領導這么快要勸退你,我認為你應該認真的反思一下自己,看自己是不是在工作中有做的不到位的地方,比如工作的主動性、積極性比較差,或者做事的方法有問題,這才導致領導以各種理由對你勸退。所以你要吸取工作上的經驗教訓,有針對性的改進自己不足的地方,在下一份工作里面一定要特別注意這些情況,從而讓自己勝任工作。
總之,這9天的工資,你等下個月發工資的時候查一下工資卡就行了,如果沒發就打電話問一下公司是怎么回事,我認為公司應該不會少你的工資的,你主要是從這個勸退的經歷中汲取教訓,改變自己,提升自己,讓自己在以后的職場中不會被勸退就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