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的特點主要有_專利權信息的特點?
特邀律師
專利權的特點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排他性、時間性和地域性。
【法律依據】
《專利法》第二十二條,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新穎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屬于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并記載在申請日以后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創造性,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本法所稱現有技術,是指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為公眾所知的技術。
第一,專利權具有排他性,所謂的排他性,也稱獨占性或專有性,專利權人對其擁有的專利權享有獨占或排他的權利,未經其許可或者出現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任何人不得使用,否則即構成侵權,這是專利權(知識產權)最重要的法律特點之一。
第二,專利權有時間性,這主要是指法律對專利權所有人的保護不是無期限的,而有限制,超過這一時間限制則不再予以保護,專利權隨即成為人類共同財富,任何人都可以利用。
第三,專利權有地域性,也就是說任何一項專利權,只有依一定地域內的法律才得以產生并在該地域內受到法律保護,這也是區別于有形財產的另一個重要法律特征,根據該特征,依一國法律取得的專利權只在該國領域內受到法律保護,而在其它國家則不受該國家的法律保護,除非兩國之間有雙邊的專利(知識產權)保護協定,或共同參加了有關保護專利(知識產權)的國際公約。
綜上所述,專利權具有排他性、時間性、地域性的性質,而作為專利權人而言,既能享有法律的保護,也必須要承擔相應的責任與義務。
專利權是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依照法律規定,根據法定程序賦予專利權人的一種專有權利。它是無形財產權的一種,與有形財產相比,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具有獨占性。所謂獨占性亦稱壟斷性或專有性。專利權是由政府主管部門根據發明人或申請人的申請,認為其發明成果符合專利法規定的條件,而授予申請人或其合法受讓人的一種專有權。它專屬權利人所有,專利權人對其權利的客體(即發明創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2)具有時間性。所謂專利權的時間性,即指專利權具有一定的時間限制,也就是法律規定的保護期限。各國的專利法對于專利權的有效保護期均有各自的規定,而且計算保護期限的起始時間也各不相同。我國《專利法》第42條規定:“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10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3)具有地域性。所謂地域性,就是對專利權的空間限制。它是指一個國家或一個地區所授予和保護的專利權僅在該國或地區的范圍內有效,對其他國家和地區不發生法律效力,其專利權是不被確認與保護的。如果專利權人希望在其他國家享有專利權,那么,必須依照其他國家的法律另行提出專利申請。除非加入國際條約及雙邊協定另有規定之外,任何國家都不承認其他國家或者國際性知識產權機構所授予的專利權。
(1)獨占性。又稱為專有性或壟斷性,是指專利權人在法定期限內對其發明創造享有的排他性的獨占權利。(2)地域性。是指依照一國的專利法所取得專利,只能在該國地域范圍內有效,超出該國地域范圍則不發生法律效力。(3)時間性。是指專利的法定有效期限。專利權人只能在該期限內對其發明創造享有獨占權,該期限屆滿,專利權及喪失效力,該項技術即成為人類社會的共有財富,任何人都可以不受限制的無償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