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試用期沒有轉正_過了試用期不轉正怎么解決?
特邀律師
感謝邀請:
首先說試用期的時候企業方沒有給員工繳納社保,按照勞動合同法和社保條例的相關規定,試用期的時候已經形成了正式勞動關系,既然存在正式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就必須給員工繳納社保。
如果在其試用期沒有繳納社保,并且試用期過了企業方不同意給員工轉正,不轉正意味著兩種結果,一種是員工的能力不能勝任該崗位的任職資格標準,但企業方又想留用,說白了就是不愿意給你轉正后的待遇。如果是這種問題的話,那就要員工個人考慮清楚是否要在這樣的企業繼續工作下去。畢竟現在工作機會并不是很容易;
第二種就是試用期沒有轉正,意味著員工需要辭職,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如果試用期員工不能勝任崗位要求,只是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員工個人。并且明確告知不能勝任的原因,勞動股演習就可以解除。那么這種情況的話就好辦了,員工只需要在離職的時候,明確和企業方提出要求繳納試用期期間的社保,或者和企業方進行協商予以賠償,如果協商不成,員工只需要留存相關證據,然后去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訴訟。注意沒有繳納社保的問題是由勞動仲裁委員會負責仲裁的,一般這樣的問題投訴到勞動監察大隊,他們只會去核實事實,然后對企業方予以處罰和要求改正,但最終結果還會去仲裁。所以直接去仲裁委員會就行。
聚焦職場生態構建,關注企業管理實踐;
長期堅持原創不容易,希望大家在閱讀后順便點贊或關注,以示鼓勵!聊聊職場的那點事,如果你有企業管理中的任何問題和疑問,加我關注私信與我,粉必回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舉個例子,如果是簽訂三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約定的是3個月,3個月到了,因為工作不達標沒轉正,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到6個月,如果還沒有轉正,那么是違法的。
輕塵,深圳知名企業HR ,專注解答職場問題,喜歡記得關注哦!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試用期滿公司沒有提出異議的,就說明你已自動轉正。
2、社會保險應該自員工入職之日起開始繳納。
3、建議:找老板再談一次,如果還沒有結果,就選擇以下措施:1、搜集相關證據,申請勞動仲裁。尋求法律的援助。2、離開本公司,降低你的損失!
建議你去人事部問一下你的用工試用期到了,為什么不給你轉正,。
人事部可能會這樣說:還需要對你進一步的考察,下個月會給你答復的。如果是這樣的話,你的轉正沒希望了,可以看出公司需要你的特長,但是你的特長沒有發揮出來,所以你要努力努力再努力吧,或者你可以換公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