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不開了員工有賠償嗎_公司倒閉如何賠償員工?
特邀律師
看是什么情況:
1、裁員需要企業工會向勞動局和工會組織報備,批準后才能進行,且要妥善處理好勞動關系;
2、如果是破產,那就交給司法部門和勞動部門去清算,結清工人工資;
3、如果是注銷,那就比較麻煩,最好是以協議方式處理好老員工的去留問題,曉之以理動之以情;
4、老員工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薪酬,不滿六個月按半個月發放,好像有封頂不超過12個月。
5、老員工也要考慮下老板,老板人品怎樣?老板對員工好,員工不要一分錢都情愿,甚至有的員工還可以借錢給老板入股,讓公司起死回生的事也時有發生,如果公司老板人品差,對待員工不夠人性化,沒人性,那就公事公辦,該申請仲裁申請仲裁,賺錢的時候沒分給員工,虧錢的時候該出的要出。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喜歡的加&下@關——/注,歡迎轉、評、分、關!
沒有,把工資發全了就不錯了
我感覺遇到這種事情他通常都是會補錢的,首先必須得有正式的勞動合同,這一點是非常關鍵的,就是廠不開的話,就憑這一點也能要到補貼的,大家覺得呢?
工廠倒閉員工如何賠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經濟補償的賠償標準: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注意
《破產企業法》規定,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1)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2)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3)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員工應得收入的支付順序:
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費用,應當劃入職工個人帳戶的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補償金按工齡計算:
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不足一年超過6個月按一個月工資計算,低于6個月按半月工資計算,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按比例分配。根據勞動法,公司倒閉,應按規定給予員工解除合同補償金,標準為:工作滿一年的給一個月補償金(月平均工資),如果做了十年,應該給十個月補償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勞動關系解除或者終止后產生的支付工資、經濟補償金、福利待遇等爭議,勞動者能夠證明用人單位承諾支付的時間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后的具體日期的,用人單位承諾支付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勞動者不能證明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
如果公司沒有給員工繳納社保,是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投訴的??梢越o員工經濟補償。
根據《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拒不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處理。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