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房東簽了合同不想租了怎么辦_租的房子已交租金,現在不想租了該怎么辦?
特邀律師
這個月, 我也遇到了類似的問題。簽了一年合同的租客,原定的是季度支付,可是他要改成每月支付,理由是他沒那么多的錢.....
正常來講,根據合同規定,租賃期間一方未能遵守協議條款的,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協議,造成的損失也由違約方承擔。并且支付一個月的房租作為違約金。
但是,誰還沒有遇到難處的時候,我不是救世主,我只能說,盡我可能相互理解一下。我的租客是96年的小伙子,孩子才1歲,工作也不是很穩定,雖說他也沒有提前告知我,但是我還是退還了他的押金。
根據題目來看,我倒是覺得是這個租客的問題。合同怎么簽的,就怎么做唄,協商不了也不能破壞屋里的設施。這樣就不對了。
剛剛簽署的合同,不想租了立即和房東打招呼。不影響人家對外租賃,房東也不會過分計較。需要你馬上做的是,通知房東一聲。
簡單明了,賠一個月押金!
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房屋租賃合同中應包括以下方面的主要條款:出租房屋的范圍、面積;房屋租賃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數額及交付時間;房屋修繕的責任、轉租以及違約責任等等。租客在與房東簽訂了租賃合同的,后因租客原因不想租賃房東房屋的,應與房東協商解除租房合同,請求房東退還已付房租及押金等費用,租客應按照租賃合同約定向房東支付相應違約金。如與房東協商不成,可向租賃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訴,請求解除租賃合同并要求房東退還已付房租及押金等費用。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你應該是在縣城吧,因為據我所知,連小城市都已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了。
我認為你要跟隔壁的鄰居溝通下,看目前的問題怎么辦,如果溝通無果,請房東幫忙,用換位思考的方式把道理講清楚,正常人都是講道理的。
做生意,本身就是需要全方位的能力,包括處理你所遇到的問題,你應該很年輕,繼續成長吧。
預祝你能溝通出不錯的效果。
嗨樓主 你好就以上問題 我給出日常工作專業處理技巧
1.認真閱讀當時簽約租賃合同 在合同違約條款中是否有明確條款規定單方面違約剩余租金不退(標準版租賃合同中一般會有違約賠償金額)如有明確違約金額只需賠付標的金額,剩余費用可全部要回
2.如當初承租房屋 是通過第三方中介公司進行租賃的話 可找到簽約公司 告知實際情況 讓其幫忙進行處理(中介公司也是服務行業的一種,這種小事情一般都會妥善處理)專業的事情交給專業的人去
3.如上述倆點都沒有或者情況對您都不利的話。計算好房屋所剩租金和租賃日期,與業主協商進行轉租處理,因為房東其實不退租金的原因還是擔心受到損失。在與房東協商轉租過程中 可自行承擔空置期的損失 因為租賃房屋確實是需要一個過程的 一般情況下房東自身不受損失的話一般還是愿意接受此種方案的。這樣轉租您只損失一部分很小空置費用
4.如房東無正當理由 或者強行扣除您所有租金和押金 可以通過有關部門進行處理(個人建議能協商盡量協商 打官司確實耗費時間過長 不是專業人士 很累 很傷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