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書在哪里拿有幾分_工傷認定書在哪里拿?
特邀律師
出事故以后,先去所在人社局工傷處做工傷認定申請,工傷認定書下發確認為工傷以后,再拿著相關資料去傷殘鑒定中心做傷殘鑒定,評上了會下發傷殘鑒定書。
至于賠償,可以咨詢所在單位參保的社保分中心,工傷醫療費賠償手續相對來說比較復雜,要問的細致一些。另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是跟傷殘鑒定書上的結果相關的,評級不同,賠償金額不同。
每個省市的政策也會有些出入,最好咨詢單位所參保的社保分中心。
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時需提供:工傷認定申請表,存在勞動關系證明,醫療診斷證明等材料。
勞動能力鑒定:傷情穩定后,可向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或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的鑒定機構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申請時需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等。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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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花雪
1、工傷認定書是,勞動部門對事故的性質的一個判定。
2、工傷認定書一定是員工一份,單位一份的。
3、如果單位未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條款支付員工工傷待遇費用,那么員工就可以拿工傷認定書去申請勞動仲裁,是重要的證據。在員工本人到社保申請工傷待遇審核時,工傷認定書的原件也是需要出示的。
1、領取工傷認定書的前提是要申請工傷認定。將申請資料交到縣級以上政府設置的勞動局方可。
2、工傷認定書出來之后,勞動局會電話通知被委托人領取工傷認定書。
3、如果是本人送的材料,送到哪里的也在哪里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