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不續簽合同通知書_不續簽合同通知書怎么寫?
特邀律師
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 (乙方): 我們雙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將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限屆滿,單位決定不再續訂勞動合同,現通知你終止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時間為: 年 月 日。請你于接到本通知后至終止勞動合同前,按照公司規定及時辦理工作交接等相關手續,并按工作交接終結單領取經濟補償金。特此通知。甲方簽發人(簽名或蓋章):簽發時間: 年 月 日-----------------------------------------------------------簽收回執本人(乙方)已收到單位(甲方)于 年 月 日發出的《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乙方簽收人(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這種事情,我認為你作為員工無需理會單位的不讓離職做法,工作到合同到期終止,就可以法定離職,不受單位的任何阻礙和挾持。如果你強行離職后,單位以你沒有辦理離職手續為由扣你的工資,那么就直接到勞動部門申請仲裁,一告一個準,不用擔心。就你的問題而言,本身根本不是事兒,完全就是你們單位蠻橫無理而已,要大膽地對領導說不,用法律捍衛自己的權益。
具體而言,你跟單位簽訂的合同為一年期限,現在合同快到期了,你明確表示不續簽合同,那么我建議你最好用紙質形式跟單位說明此事,記住不要用口頭表達,一定要用紙張去表達,這樣可以作為一種證據,免得單位以后狡辯。
至于你們單位以無人接手工作為由不讓你離職,這一點你也可以用紙質文件的形式告知單位領導,說員工有離職的法定權利,單位沒有權力不讓離職,并且明確跟領導表明當你向公司提出了書面的終止合同通知時候,你的離職就產生了法律效力,不會因為公司的原因而中斷,并且要向領導表明一個態度,如果單位不讓你離職,等合同到期終止以后,單位還是阻礙你離職,不給你辦離職手續,那造成的損失全部由單位自己承擔,你不會承擔任何責任。
總之一句話,離職是你的法定權利,任何單位或個人都不能橫加阻止,一旦你向單位提出了書面離職通知,就意味著你的離職已經產生了法律效力,對于你合同到期的離職,更是屬于合同法定終止,只要你自己不愿意續簽合同,那么合同到期日就是你離職的時間,公司沒有理由不讓你走,這些你都必須清楚明白。如果公司對你有任何違法的行為,你都可以去勞動部門申請求助。
此外你還要明白一個道理,單位以無人接手工作為由不讓你離職根本站不住腳,因為單位本身就有負責招工的義務和職責,你的離職與單位無人接手工作根本沒有關系,完全是單位自己的不作為造成的。既然無人接手你的工作,那為什么不早點開展招聘呢?難道單位一年不招人,你還要繼續留一年,單位10年不招人你還要留10年嗎?顯然是不可能的事,所以你要強力反擊領導,無人接手工作不是你要負責的,而是單位的事情,與你無關,所以要堅定離職的信心。
無論是從法律還是道義上來說,你合同到期要離職,單位都沒有理由不讓你走;如果單位強行不讓你離職,或者扣押你的工資,都可以去勞動部門投訴求助,就這么做沒問題。
你好,合同到期,公司及個人都有權利決定續簽或不續簽。如果員工要求續簽而公司表示不續簽,公司需要支付員工補償金。如果發生爭議申請仲裁,一般需要員工舉證公司不續簽。證明公司不續簽的依據有很多,不續簽通知書、終止合同通知書、退工證明、離職證明等。以上證明內容只要沒有個人不續簽的表述,都可以用作公司不續簽的依據。
你好!公司讓你主動提出離職申請是在逃避法律責任,減少經濟補償金支出。針對對你的情形,我給你提出以下建議:
一、公司口頭告訴你不再續簽合同,難以證明是公司主動提出的。因此,你可以要求公司給你出具正式不續簽合同的書面證明。
二、勞動者主動提出不續簽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因此,你沒有必要按照公司的要求,主動提出離職申請。
三、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期滿,除用人單位提高和維持待遇續簽勞動合同,而勞動者不續簽外的情形,用人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因此,你只要不主動離職,用人單位就需要支付給你經濟補償金。
四、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按照職工在單位的工作年限計算。工作一年給一個月工資;不足一年但滿六個月的,給一個月工資,不足六個月的給半個月工資。
五、勞動者離開單位時,要認真梳理自己的合法權益是否受到侵害。
- 欠繳、少繳社保費、未辦理社保登記的。
- 未繳納住房公積金的。
- 未支付加班費的。
- 未支付帶薪年休假工資的。
- 應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六、發生勞動爭議的,首先要與用人單位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再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再向法院起訴。按照上述步驟進行維權。
我是人力資源從業者,以下我的建議希望可以幫到您。
1 向前看,梳理經驗整理簡歷,不要海投,目標公司、崗位,模擬面試,堅持;
2 一般規范操作,合同到期日前一個月雙方都可通知是否續約,沒有提前到一個月仲裁或訴訟時是否支持+1,相關法規沒有明確的法條,各地實操也不盡一致;
3 合同到期公司主張不續簽是要給補償金的,也就是我們常說的N,工作累計一年是一個月工資,不足一年夠半年也是一個月,不足半年是半個月工資。注意這里講的一個月是指前面一年所得收入除以12得出來的,包括年終獎、績效獎金等
總體思路,職場去往都很正常,放平心態往前看,日子要過生活是自己的,一手抓找工作,一手抓該爭取的補償利益不能少。
純手敲,還有問題可以隨時交流,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