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公司房屋租賃費稅率_房產租賃稅,稅率是多少?
特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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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出租住房主要涉及6個稅種和兩項收費,具體來講:
1.增值稅(減按1.5%征收,月租金30000元以下免征);
2.城建稅(以繳納的增值稅為計稅依據,7%、5%、1%分城市、鄉鎮三個檔次);
3.房產稅(按租金收入4%征收);
4.城鎮土地使用稅(目前免征);
5.印花稅(目前免征);
6.個人所得稅(月租金4000元以下,減800元費用后按10%征收,月租金超過4000元,按租金收入20%的比例減除費用后按10%征收)。
7.教育費附加(以繳納的增值稅為計稅依據3%);
8.地方教育費附加(以繳納的增值稅為依據,目前湖北省1.5%)。
特別提醒:
1.個人住房出租目前很多地區采取了綜合征收率的辦法,不同地區可能標準不一樣 ,但實際上也是分稅種征收的,一般都會根據月租金多少規定不同檔次。
2.根據即將出臺的新的減稅措施,2019年1月1日起,增值稅月起征點將提高到100000元。因此實際繳納時,因為絕大多數個人住房出租月租金在30000元(2019年起提升至100000元)以下,可能只會涉及房產稅和個人所得稅。
企業開的房屋租賃發票稅率:
1、房產稅:以租金收入12%計算繳納。
2、營業稅:以租金收入的5%計算繳納。
3、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以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稅額乘以城建稅率(按納稅人所在地不同適用7%、5%、1%三檔稅率)與教育費的附加率3%計算繳納。
4、企業所得稅:年終匯算清繳。
5、印花稅:按財產租賃合同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1元,按1元貼花。
房產租賃稅,即營業稅,稅率是5%。
(一)屬私人出租房屋的,需繳納以下稅費:
(1)房產稅,按租金的4%;
(2)營業稅,按租金的5%;
(3)個人所得稅,租金不超過4000元的,按(租金-已納稅金-800元)的10%;租金超過4000元(含4000元)的,按(租金-已納稅金×(1-20%))的10%;
(4)教育附加費,按營業稅的3%;
(5)城市建設維護稅,按營業稅的1%;
(6)印花稅,按租金的0.1%;
(7)房屋租賃管理費,按租金的2%。
(二)屬企業出租房屋的,需繳納以下稅費:
(1)房產稅,按租金的12%,按年度繳納;
(2)營業稅,按租金的5%;
(3)教育附加費,按營業稅的3%;
(4)城市建設維護稅,按營業稅的1%;
(5)印花稅,按租金的0.1%;
(6)房屋租賃管理費,按租金的2%;
(7)屬行政劃撥、減免地價款的房屋出租人,按租金的6%補地價款。
(三)屬行政、事業、團體出租房屋的,需繳納以下稅費:
(1)房產稅,按(房產原值×70%)的1.2%,按年度繳納;
(2)營業稅,按租金的5%;
(3)企業所得稅,按(租金-已納稅金-費用)的15%;
(4)教育附加費,按營業稅的3%;
(5)城市建設維護稅,按營業稅的1%;
(6)印花稅,按租金的0.1%。
核定征收的企業租賃私人的汽車,租賃費需要入賬。租賃費用指企業為租賃設備而發生的所有現金流出量。包括租金、設備安裝調試費、利息、手續費、維修費、保險費、擔保費、名義購買費等。 租賃費用的具體內容: 1、租金: 決定租金大小的主要是租賃的價款。
設備的價款一般由設備買價、運費和途中保險費三大因素構成。 設備的買價,一般根據市場現行價由承租人和出租人協商確定。為了防止出租人在租賃設備的買價上任意加碼,承租人也可以直接同供應商洽談、商定購價以及其他條款,然后再與出租人談判,有時甚至先以買方名義同供貨商簽訂購貨合同,再將合同轉讓給出租人。
國際租賃中大多數設備是進口的,會涉及到不同計價方法的問題。如是到岸價格計價,則直接視為設備買價;若是離岸價格,則在貨價上還要另加運輸和途中保險費。在很多融資租賃方式中,運費與保險費由承租人支付,因此在確定租金時,應將此兩項費用從設備價款中予以扣除。
2、安裝調試費: 在非租賃業務中,企業取得設備的價款中應包含設備的安裝調試費。在計算租金時,卻要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設備的安裝調試由出租人負責,那么在計算確定租金時要包括這部分費用。如果由承租人負擔安裝調試費,則在租金中就不應包括它。
3、利息: 現代國際租賃主要以融資為目的,因此出租人要按一定利率收取利息。再者出租人的設備也未必是以自有資金購買,也要借款。 利率的高低決定于市場平均利率、稅收因素、租賃公司的籌資費用、利差風險等。利息收入是出租人的營業收入,因此按規定要繳納一定的營業稅和所得稅。
租賃公司的資金來源、財務狀況、承租人的信譽、金融市場行情及其未來走向等也影響利率的變化。另外,不同的租金支付方式也會影響利息的大小,如定期支付、不定期支付、等額支付、遞增支付等。 4、手續費: 手續費是出租人為了補償各種日常開支,如辦公費、工資、差旅費、廣告費、稅金等而收取的費用。
出租人的日常開支中,一部分是變動成本,隨業務量增加而增加;另一部分是固定成本,與業務量的關系較小。手續費有兩種計算方法:一是按資產價款的一定比例收取,另一是包含在租金之中。一般說來,國際租賃,無論是從國外購進設備再租給國內企業,還是從國外租來再轉租出去,其手續費總是高于國內租賃的。
5、維修費: 設備的維修費用也是企業為獲得設備的使用權而支付的費用。從形式上看,設備則誰維修,則由誰承擔相應的費用。但由于出租人擁有較多同類可供出租的設備,有一定的專業維修能力和為眾多客戶服務的規模效益,因此租賃形式中的維修費用常包含在租金中,但相對較低。
所以租賃決策時就應對有關維修費用的現金流量作出盡可能 準確的分析與估計,以便做出更合理的決策。 6、保險費: 為了防止意外損失,購買設備的企業不但要直接或間接地承擔運輸保險費,還要承擔設備的使用過程中的保險費。不同的籌資方案、不同的租賃形式,保險費的表現形式也不同。
如在經營性租賃方式下,在設備整個經濟壽命中,由于承租人多,承租期短,因此保險費由出租人支付,然后以租金形式轉嫁給承租人。在融資租賃方式下,則保險費用多數由承租人支付。在租賃決策時,為使分析比較建立在同一的基礎上,對此必須予以充分考慮。 7、擔保費: 出租人在國際租賃業務中總是期望從租金、利息、手續費等方面收回投資并獲利。
但由于各種原因,承租人不能如期支付租金,或租賃設備由于使用不當導致損壞或損耗過快,因此出租人要承擔各種風險。出租人為避免損失常要求承租人物色一個有信譽的機構作擔保。而擔保機構是要收費的,有時由于租賃設備價值極大使得擔保費也不容忽視,故此在決策時不能輕易遺漏。
8、名義購買費: 在融資租賃方式下,租賃期滿后,根據合同,承租企業可能會以一定的價款將原租賃設備買下來,其留購費可能遠低于留購時的資產實際價值,也可能與現行市價相符,不管如何留購,這部分支出均是企業現金流出,租賃決策時必須考慮進去。
有的租賃合同中還會規定,承租企業在歸還設備時要保證其新舊程度,如損耗過度,則承租人應按該設備的重置價將過度損耗部分以貨幣資金的形式賠償給出租人。例如A企業向B公司租入某設備,租期5年,非留購性租賃,歸還時原定新舊程度為40%,若實際新舊程度為30%,假定期末設備重置價為100000元,則承租人要賠償過度損耗部分的10000元。
這部分賠償金也是租賃決策時要考慮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