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違約_房屋租賃合同違約?
特邀律師
我們在租房的時候,無論是租客還是房東都會簽署租賃合同,不管是租客還是房東,一旦簽署房屋租賃合同就不能擅自解約,如果解約需要雙方協商,并按照合同約定賠付。
一、 租房合同中是怎么約定的?
解除合同的情況有:
(一)經房東與租客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租賃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合同自行解除。
(三)房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租客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十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租客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租客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租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東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十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的金額相當于一個月房屋租金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并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二、 解除合同需要賠付多少違約金?
一般情況下,違約金的百分比,是雙方自行商議的。大部分租賃合同違約,需要賠付一個月的房租,及按月租金的100%賠付。違約賠付標準總結起來,不管是房東還是租客,一旦簽署完畢房屋租賃合同,就不能單方面擅自解除合同。一旦某一方反悔,需要按照合同的約定,對另一方進行錢款補償。
生活中人們為了方便學習、生活、工作,暫時又沒買房打算一族,房屋租賃在生活中便十分常見。通常在租房過程中,站在租房者的角度來講總是希望能租到物美價廉的房屋,而從出租方來講,總是希望提供的物質資源越少越好。很多時候因此會導致一些意見的分歧,從而使得租賃過程洽談不愉快,甚至產生一定的糾紛。在房屋租賃過程中,出租人一旦發生違約,那么,房屋租賃出租方違約怎么賠償?租賃合同中有違約責任約定的,則雙方當事人依照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比例支付。如果違約金的沒有約定或者約定過低,可依據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過低可以請求變更,約定的違約金超過實際損失30%的可認定約定過高,可要求降低。如果是租賃合同中對違約金沒有約定,應按照對方違約對你造成的實際損失來計算違約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租。租房違約金的處理:雙方按照租賃合同約定處理,賠償約定的金額,如果協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訴訟。
首先,發生一方違約后、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時,如果約定的違約金“低于”實際發生的損失,守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增加違約金;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實際損失,違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減少違約金。房屋租賃違約金也是如此。其次,租房合同違約金的計算根據合同的相關約定違約金來計算,定金和違約金以及損害賠償金不能重復計算。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種違約金的計算又因情況的不同而不同。具體來看,分為以下兩種:
1、違約金由雙方協商確定,沒有數額的限制,一般是根據雙方預測的因一方違約可能帶來的損失大小來確定的。
2、發生一方違約后、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時,如果約定的違約金“低于”實際發生的損失,守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增加違約金;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實際損失,違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減少違約金。
租房合同凡涉及義務的地方,都可能會涉及到違約,但違約和賠償是兩碼事。簡單列舉如下:
第一,關于違約。
1交付房屋定金,而后沒有入住,承租人定金不退。
2承租人未按時繳納房屋租金,按拖延日期承擔違約金。
3合同約定不得轉租或從事其它的合同限制的行為,承租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約定期限未滿,承租人提前退租或者房主提前解除合同要求搬離,如果合同對此有約定,可以要求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關于租房合同的賠償。
1房主租賃有安全隱患的房子給承租人,因此造成承租人損失的,房主應當賠償損失。
2合同約定房屋家具電器等附屬設施由房主提供,如果正常損耗或其它非人為原因致使無法正常使用應當有房主安排維修,而房主拒絕修理,承租人自行出資維修的,可以要求房主賠償損失。
3承租人人為原因或重大過失造成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出現損壞,應當賠償房主損失。
4由于承租人原因造成電器失火或水管道滲水,導致其它鄰居財產損失,房主承擔后可以向承租人追償。
5承租人退房后,未繳納的物業費供暖費水電費網費及座機使用費等應交未交的費用尚未結算的,如果約定承租人承擔,房主有權在繳納后向承租人追償損失。
6承租期間由于陽臺懸掛或擱置物晾曬舞等物體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承租人作為實際管理人,應當承擔責任,房主承擔后可以向承租人索賠(陽臺整體掉落是房主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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