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工資標準計算方法_怎么計算標準工資?
特邀律師
1.你提供的算法中,不應當減去國定假。按照法律,國定假屬于帶薪假。
2.老板沒有在勞動監察部門備案綜合工時和不定時工時,則默認為標準工時,既每天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每天加班原則上不超過一小時,在保證勞動者身體健康的前提下,每天不超過三小時,月加班時間不超過36小時。
3.月記薪天數為21.75。就是說,日工資必須是崗位工資÷21.75。你所說的除以應出勤日和老板的除以30都是錯誤的。
4.所以,標準工時工資一般正確算法是:月崗位工資-月崗位工資÷21.75*當月請假天數也有其他正確算法,結果也有差異。但差別不大。6.如果老板不認可,可以讓老板打12333詢問,他們會給出標準答案。7.關于勞動合同,參見我的上一個回答http://www.zhihu.com/question/27486818/answer/102617564抽空再排版修改,手機碼字,見諒。
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為年工作日的計算方法為一年一共是365天,一年的休息日為104天,每年一共有11天的法定節假日,那么一年的工作日為365天減去104天的休息日然后在減去11天的法定節假日的差,也就是一年的工作日一共為250天。 日工資為月工資總額除以21.75天,小時工資為月工資除以21.75天然后除以8,日常的加班則按照1.5倍計算,雙休日則按照2倍計算,法定節假日則按照3倍計算。
如果你們是按照國家勞動法結算工時工資的話,那么一年的休息日天數為365/7*2=104天,所以每個月的工作天數應當為:(365-104)/12=21.75天。國家法定休息日除外。工時工資的標準是根據各地區來規定的,地區與地區之間是有差別的。如果你們的工資標準每個月為770的話,那么你上足21.75個班就能拿到770元,即:每班工時工資為770/21.75=35.402元。如果你的工作日超過了21.75個班,那么就按加班來結算工資,周一到周五加班的結算工資標準每班為35.402*1.5=53.103元,周六與周日的結算工資標準每班為35.402*2=70.804元。如果法定休息日不休息,是按照工時工資標準的三倍結算工資。即每班為35.402*3=106.206元。
按照基本工資計算,但是如果基本工資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以當地的最低工資為基數來算。
國家勞動法并沒有規定一天工資標準的計算方法,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規定: 月制度工作日=(365天-104天雙休日-11天法定節假日)÷12個月=20.83天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個月=21.75天。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月平均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21.75×8小時)所以一天的工資標準應該是月工資/21.75。
日工資計算方法:日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用于有缺勤,工作未滿一個月等情況下的工資計算)小時工資計算方法: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8)第四十六條: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宏觀調控。第四十七條: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第四十八條: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第四十九條: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應當綜合參考下列因素:(一)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二)社會平均工資水平;(三)勞動生產率;(四)就業狀況;(五)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第五十一條: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計算方式一:月標準工資-月標準工資/應出勤天數×(應出勤天數-實際出勤天數) 或實際出勤天數/應出勤天數×月標準工資計算方式二:月標準工資-月標準工資/21.75×(應出勤天數-實際出勤天數)計算方式三:實際出勤天數/21.75×月標準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