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開增值稅專票流程_專票是怎么開的?
特邀律師
答:
自然人個人(注:這里指自然人,稅法上對個人定義比自然人更廣)一般不能代開專票。
營改增以后,以下三種行為可以代開專票:
一是其他個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購買方不屬于其他個人時;
二是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購買方不屬于其他個人時;
三是自然人為保險、證券、信用卡、旅游等企業提供代理服務時。
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一般規定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4〕153號)的規定,代開專用發票是指主管稅務機關為所轄范圍內的增值稅納稅人代開專用發票,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代開。這里所稱的“增值稅納稅人”,是指是指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小規模納稅人(包括個體經營者)以及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的其他可予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人。請注意這里的“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的其他可予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人”,這就為稅務總局確定自然人可取得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提供了依據。
自然人可以代開專票情形
截至目前,自然人發生以下三種應稅行為,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一是其他個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購買方不屬于其他個人時;
二是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購買方不屬于其他個人時;
三是自然人為保險、證券、信用卡、旅游等企業提供代理服務時。
政策依據
主要依據有兩個文件:
1.《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委托地稅局代征稅款和代開增值稅發票的通知》(稅總函〔2016〕145號)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以及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購買方或承租方不屬于其他個人的,納稅人繳納增值稅后可以向 稅局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保險代理人稅收征管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5號)規定:接受稅務機關委托代征稅款的保險企業,向個人保險代理人(所稱個人保險代理人,是指根據保險企業的委托,在保險企業授權范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自然人,不包括個體工商戶)支付傭金費用后,可代個人保險代理人統一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匯總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或增值稅專用發票。證券經紀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業的個人代理人比照上述規定執行。
自然人在稅法上的定義
按照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九條第二款以及《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文件附件1,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第一條第三款的定義,增值稅所稱個人,指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新頒布施行的《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若干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號)第三條明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二項所稱的“其他個人”是指自然人。也就是說,自然人在稅法上,等同于稅法條文中的“其他個人”。
“開專票”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意思。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可以根據有關規定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進行抵扣的憑證之一。增值稅普通發票是不可以抵扣稅款的。自2017年3月1日起將鑒證咨詢業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納入自開專票的試點范圍。截至目前,月銷售額超過3萬元(或季銷售額超過9萬元)的住宿業、鑒證咨詢業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需要開具專用發票的,均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自行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企業實質上還是小規模納稅人,仍按3%征收率繳納增值稅,企業的稅負不會增加。
1、私家車加油不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只能使用單位加油卡或者加油憑證。2、相關規定:根據《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稅征收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發售加油卡、加油憑證銷售成品油的納稅人在售賣加油卡、加油憑證時,應按預收賬款方法作相關賬務處理,不征收增值稅。私家車加油如何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1、預售單位在發售加油卡或加油憑證時可開具普通發票,如購油單位要求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待用戶憑卡或加油憑證加油后,根據加油卡或加油憑證回籠記錄,向購油單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2、接受加油卡或加油憑證銷售成品油的單位與預售單位結算油款時,接受加油卡或加油憑證銷售成品油的單位根據實際結算的油款向預售單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3、增值稅專用發票:是由國家稅務總局監制設計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稅一般 納稅人領購使用的,既作為納稅人反映 經濟活動中的重要 會計憑證又是兼記銷貨方納稅義務和購貨方 進項稅額的合法證明;是增值稅計算和管理中重要的決定性的合法的專用發票。
稅法是不允許自然人個人使用、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接收增值稅專用發票的。
增值稅專用發票是一種較為特殊的商事憑證,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開具的發票,它是購買方支付增值稅額并可按照增值稅有關規定據以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有效合法憑證。
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通過防偽稅控系統開具,而此系統是由國務院同意推行的,使用專用設備和通用設備、運用數字密碼和電子存儲技術管理專用發票的計算機管理系統。這是有效防范開具虛假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一套科學管理方式。
增值稅專用發票主要有三個基本聯次,發票聯、抵扣聯和記帳聯,發票聯是購買方用以核算采購成本和增值稅進項稅額的記帳憑證,抵扣聯是購買方認證和留存備查的憑證,而記帳聯則是銷售方用以明細核算銷售收入和銷項稅額的記帳憑證。其他聯次的用途由一般納稅人自行確定。
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開具,要求銷售方將購買方的企業名稱、稅號、地址、開戶銀行、帳號、商品名稱等諸項內容,全部一次性開具。同時規定財務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稅務機關準確提供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應納稅額數據及其他有關增值稅稅務資料的,不得領取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因此可以看出,自然人個人不在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領取和使用之列。
個人除其他個人之外,可以向所屬國稅部門進行代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條例第一條所稱個人,是指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規定,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小規模納稅人(包括個體經營者)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需要開具專用發票時,可向其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因此,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個體工商戶可以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但是其他個人不得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三、個體工商戶需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準備的資料及流程如下:1、攜帶個體工商戶的營業執照原件一份;2、法人身份證身份證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證一份;3、購銷雙方的合同或者證明,須加蓋公章;4、個體工商戶公章;5、到所在地國家稅務機關,進行叫號排隊,等候工作人員的處理
小規模納稅人到稅務局代 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流程:
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向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購貨方要求銷貨方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時,稅務機關可以為其代 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二、提供資料
(一)《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
(二)到主管國稅局辦稅服務大廳領取并填寫《代 開發票申請表》一式二份。
(三)購貨方《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復印件或《國稅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四)進貨發票原件及復印件(銷售貨物需提供)。
(五)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印模(國稅)。
三、稅務機關承諾時限
提供的資料完整、填寫內容準確、各項手續齊全的,當場辦結。
四、稅務機關采取“先繳稅、后開發票”辦法,普遍采用一窗式服務,即,一個窗口完成繳稅、代開發票事項。應納增值稅額=開票金額÷(1+3%)×3%
1、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小規模納稅人(包括個體經營者)以及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的其他可予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人,在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可向國稅機關申請代開;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和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的業務,可向地稅機關申請代開。 2、未辦證的自然人不得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下列情況除外: (1)銷售或者出租其取得不動產,可以再繳納稅款的同時,向地稅局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2)接受稅務機關委托代征稅款的保險企業,向個人保險代理人支付傭金費用后,可代個人保險代理人統一向主管國稅機關申請匯總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或增值稅專用發票。證券經紀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業比照上述規定執行。
按照增值稅發票使用規定,個體運輸戶是不能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現在普遍的做法,是掛靠某個運輸公司,這樣就能解決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