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孕婦加班怎么辦_哺乳期領導要求你加班怎么辦?
特邀律師
不合理,屬于違法行為關于女職工的勞動時間安排,《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規定: 女職工懷孕期間不得延長勞動時間,一般不得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懷孕女職工不能勝任原勞動的,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勞動。 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應當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和適當減輕工作。 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期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算作勞動時間,即按出勤對待,不能按病假、事假、礦工處理。對在生產第一線的女職工,要相應地減少生產定額,以保證產前檢查時間。
首先我會問一下領導,是不是一定得由我去加班,別人可以代替嗎?如果不能代替,我再問一下領導,是不是一定要今天完成,明天可不可以?如果一定要今天完成,那我就加班唄。
可以考慮向人社部門舉報、提起勞動仲裁或向法院起訴。
女職工孕期應當受到單位照顧
國務院出臺的《女職工保護特別規定》規定,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并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對孕期的女職工,單位應當給予適當照顧,一般不得安排值班或者加班。如果單位沒有給孕期的女職工適當照顧,已經違反行政法規的規定,屬于違法違規行為。
權益受到侵害的孕期女職工可以采取法律手段維權
用人單位違反上述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職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標準計算,處以罰款。
換句話說,單位如果安排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加班或者值夜班,女職工可以向人社部門舉報。由人社部門調查處理。
此外,如果用人單位違反上述法規的規定,侵害女職工合法權益的,女職工除依法投訴、舉報、申訴外,還可以依法向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機構申請調解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用人單位違反上述法規,侵害女職工合法權益,造成女職工損害的,依法要給予賠償;用人單位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女職工還要注意事前保護
所謂事前保護是指在發生損害之前,依法保護自己。單位安排孕期女職工加班、值夜班,是否能導致女職工早產、流產,這個因果關系還不是很確定。
換句話說,如果要請求單位賠償,單位安排加班、值班與女職工早產,是不是有必然關系,單位有多大程度的責任,還很難確定。
因為早產的原因非常多,即有外界因素,也有母體和胎兒自身的因素。女職工往往很難證明早產是因為單位安排加班引起的。
最好的辦法是,懷孕的女職工以身體為重,對單位安排的加班堅決說不,堅決維護自己的休息權利,避免給自己留下遺憾。
違法,職工在三期之內,單位不得已任何要求安排職工加班(三期為懷孕期 生育期 哺乳期)
最好的辦法是,你要和主管溝通一下自己的情況。
簡言之,你要明白這個道理,分為兩點去理解:
1.你要和主管說明一下自己現在是孕婦,看能否不要加班那么晚,早點下班。
2.你是工廠的員工,主管也是員工,但你和主管的福利待遇不一樣。正如有的公司規定,主管可以不用加班那么晚下班,而一般員工要經常加班很晚才下班。所以,不是同一級別的工作,不具可比性。
如果溝通無果,你可以和公司領導反映一下,自己是孕婦的情況。
要么調整工作的時間,要么換一個不加班的工作。
總之,工作上的事情,一般員工與上級反映問題,心平氣和地去說就可以。相信應該會有一個很好的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