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法人之前簽署的合同_法人變更后之前簽訂的合同還有效嗎?
特邀律師
法人變更是民事主體權利行使的方式。該權利的行使旨在保護單位的利益,受法律保護。如果前法人在職期間簽訂合同,當然有效。第二種情況,前法人獲得了該單位的特別授權,那么變更后仍有權利簽合同。如果變更后未獲得授權,第三人可以以表見代理主張自己的權利或者損失,但合同是無效的,如果涉及詐騙就另當別論了,希望能幫到您
依然有效。
題主中的“公司法人”,應該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吧。
法定代表人變更,公司依舊是原來的公司,僅是代表公司執行事務的人進行更替而已。
如同公司的名稱變更,無論名稱如何變更,公司還是那個公司,可能認起來費點事。公司的18位信用代碼,如同人的身份證編碼,無論名稱怎么變,在大陸地區怎樣遷移,公司馬甲換了,但還是那個公司。況且,從工商登記那里,從公司成立到變更到遷移,一切都會有痕跡。
另外,根據《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33條 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從工商登記系統能找到證據,從勞動合同法找到法律依據,想賴也賴不掉。所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變更,不影響原來勞動合同的有效。當然,如果簽新的勞動合同,應當變更后的法定代表人簽名。
另外提醒的是,盡管法理上不影響原來勞動合同的有效,但并不代表實際上不影響。如果像特沒譜那樣,那我們只能維權了。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公司變更、重組,都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如果公司變更法人后,不履行原勞動合同,那么反映到勞動局解決。
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法人指單位、公司。法定代表人換了,公司沒變。
你說的“法人”,應該叫做,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單位公司處理內部事務和外部事物的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義做的事,就相當于公司做的事,簽的合同,發生的糾紛,由公司承擔責任,而不是由法定代表人承擔責任。只是法定代表人有過錯的,公司單位可以事后找法定代表人負責。
現在換你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就由你負責處理公司內外部事務,同樣由公司承擔責任。之前的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義做的事發生糾紛的,也是公司來承擔責任,而不是新的法定代表人來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