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用地40年到期后怎么辦_40年產權公寓,到期后怎么辦?
特邀律師
1、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該低于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于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2、根據規劃需要,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對業主進行相應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40年產權的優點(公寓):
40年產權房是現在經濟快速發展,社會節奏加快以及物價攀升之后的產物。
- 商業性質住宅辦理時間是到交付的時候,而住宅則是到房屋結頂時候就開始辦理按揭。
- 商業性質即40年產權房以后如果拆遷的話,獲得的賠償金會比70年產權住宅性質房屋獲得的賠償金要高。
- 商業性質房屋可自住,也可注冊營業執照當辦公房用。
- 商業性質的房屋一般周邊生活配套會更高檔些,這是生活水平的一種體現。
- 商業性質時間短,換房時間能優先。
- 商業性質房屋均為單身大族,企業白領,整體人群素質要高。
- 商業性質房屋對第2次換大面積住房無影響,仍能享受第1套按揭利率。
- 商業性質的土地在商鋪結構配比上要比住宅的商業配比合理很多,所以很快可以形成以小區為核心的商業氛圍,更加能吸引人氣,人氣高了,投資匯報率的必然會高上去。
- 商業規模形式,周邊配套齊全,購物逛街,飲食方便。會更加的規范和到位。
- 商業性質的房屋一般都是稱為單身公寓,所以面積不會很大,因此總價低,適合投資,也適合過渡。
住宅性質自動續期,商業到期能否續期目前政策不明確。
40年產權公寓在到期以后只要繳納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讓金就可以續租了。
我國現行的土地政策為土地國有制,個人房屋土地屬于土地出讓性質,也就是通過繳納出讓金獲得入地相應的使用年限。
我國對房屋的產權制度是永久性的,只要房屋沒有完全損毀那就是屬于產權所有人的。
一般商業性質的公寓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40年使用期滿后可以申請續租,像公寓可以全體業主聯合申請,繳費即可續租。同時續租的土地出讓金要低于當時的土地價格。按照溫州二十年產權的房屋到期續租的情況,差不多是以三分之一的價格續租的。
因為房屋時建設在土地之上的,如果土地不續租那么土地就會被收回,這樣連同土地上的房子也一并被收回。還有一種情況,如果土地到期后有規劃用途那么就無法續租,會按照相應規定予以補償。
所以,土地到期后記得要續租哦!
商業用地到期后的續期問題,現行法律沒有明確規定,要按到期時的法律規定處理。 對于土地上的房屋,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也按到期時的法律規定處理。 《物權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你好,目前在中國土地的所有權是國家的,我們只能有土地的使用權,而且這個是有年限的 一般商業用地使用權年限是40年 40年到期后,如果房子沒有質量問題還能繼續使用,那么你就要按照你房屋所分攤的土地面積再交40年的使用權的出讓金. 土地出讓金準確地說,是土地使用權的交易價格;也可簡單地理解為地價,其價格高低取決于土地市場的供求關系。 就算一個平方在40年后漲價到1萬一個平方米,也就幾萬元呢!目前最高的土地出讓價格也就5000左右每平方米。
澄清一點,商業用地最高出讓年限是40年,因為土地出讓的是使用權!所有權歸國家。但是相對人享有房子的是所有權,這是沒有年限限制的。
40年到期后商業用地怎么辦,按現行法律規定,土地使用權人必須提早一年提出土地續期申請,政府無正當理由必須同意,土地使用權人要補交土地出讓金。如果不提續期或續期未獲批準,土地使用權自然消滅,地上物按出讓合同約定,收歸國有或折價補償。
本人專注房產不動產領域問題解答,我的頭條號有多篇相關文章,請關注。如果您認為我回答的有道理,請給我點個贊,歡迎評論與互動。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條 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由國家無償取得。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并依照規定辦理注銷登記。第四十一條 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需要續期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二章的規定重新簽訂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登記。《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