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判房子對方不給怎么辦_離婚后女方不愿意分房產也不走怎么辦?
特邀律師
根據題目的描述,如果夫妻雙方是經過協議離婚,將房產約定給女方所有,辦理完正式結婚登記手續后該離婚協議生效。女方擁有房產的所有權。
此時如果男方不配合辦理銀行按揭變更等手續,女方可以起訴至法院要求強制履行離婚協議上的內容,配合將房產完全變更給女方所有。
至于你的這個案子法院為什么只判給了使用權,因為沒有看到全部卷宗,不太清楚。但通常情況下,可以去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要求男方配合辦理過戶變更等相關手續的。
假如真的走不到一起去了,那么,身外之物隨他去吧!??!無論是什么原因,婚都離了,心里沒那個人了,物質上的東西還留念嗎?
其實過日子,沒有那么多都對的,人與人之間互相理解,互相包容?;橐鲆驳脮r常去點綴,什么事首先要往好的方面看!尤其是有了孩子,會給孩子帶來一生陰影…話又說回來了,哪一方真的死了心想離,那么財產算什么?…
北京冠領律師為您解答:1、如果協議離婚,先前約定房屋產權一人一半,目前對方不同意賣方,這種財產有爭議的情況下,可以到法院進行裁判,獲得法院的裁定后,可以進一步往下進行執行程序;2、如果是訴訟離婚,法院已經裁定房屋產權一人一半,那么現在向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即可。
雙方離婚后,已經確定房產歸屬的,雙方必須履行判決。因為,限期遷出房屋或退出土地,是指人民法院執行機構強制搬遷被申請執行人在房屋內或特定土地上的財物,騰出房屋或土地,交給申請執行人的一種執行措施?! ∪嗣穹ㄔ喊凑辗ǘǔ绦?,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發生法律效力文書明確具體的執行內容,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發生法律效力的文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種:民事判決書、實現擔保物權裁定、確認調解協議裁定、支付令等。它們一經生效,義務人即應自動履行。如果拒不履行法院判決,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執行。
房子判給你了,女方不搬出去,她也可能沒地住,所以她就不搬出去,這樣的情況還很多,如果她自己有房,她不搬耍賴,那你就說我這房子要賣了,可以找中介,經常來看房,她煩準就搬出去了,再一個,如果你真賣了,那她無條件的就得搬走,房不是你的了,或者報警不是她的房子,賴著不走,也可以起訴她, 這幾條你試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