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鐵路貨物運輸合同統一規則_鐵路運輸合同可分為哪些種類?
特邀律師
答:(1)變更運輸合同時,不準將一批貨物分開辦理。 (2)發貨人申請變更運輸合同時,應對每批貨物單獨填寫一份申請書,同時將申請事項記人運單副本的“貨物名稱”欄內,并將運單副本和申請書一并提交給發站。而收貨人則提 交到達國進口國境站。接收申請站應在運單副本發貨人申請事項下加蓋日期戳記,并由 受理申請書的車站工作人員簽字,然后將運單副本退還申請人。 (3)發貨人應根據《國際貨協》關于譯成鐵組工作語文的規定,填寫運輸合同變更申請書。 (4)發站或貨物已通過的國境站,根據發貨人關于變更運輸合同的申請事項,用電報通知中途站以及到站,電報費用由發貨人負擔。在這種情況下,對于電報中發貨人申請事項的 一切謬誤之處,鐵路概不負責。
我國目前的鐵路運輸合同可分為以下四種:1.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2. 鐵路旅客運輸合同;3. 鐵路包裹運輸合同;4. 鐵路行李運輸合同。
在國際鐵路貨物聯運中,訂立合同是當事人的法律行為。合同的成立,須由當事人相互作出意向表示,并達成一致。成立的合同在條件成熟時生效。
聯運合同訂立的一般程序是,托運人向承運人提報聯運計劃;取得代表承運人的發送路對該計劃同意后,由發貨人按照聯運運單要求認真填寫所要求的各項內容并簽字;發貨人再將運單連同貨物以及必要的文件一起交發送路有資格的發送站,經該站審核無誤,確認符合國際聯運條件后,在運單上加蓋承運戳,并把運單副本交發貨人,合同即成立并同時生效。
代理報 關委托書:它 2113是托運人 5261委托承運人或其代 理人辦理報關 4102 等通關事宜,明確雙方責任 1653和 義務的書面證明。 鐵路整車貨物運輸服務訂單 鐵路整車貨物運輸服務訂單(以下簡稱訂單)是托運人和承運人雙方關于鐵路貨物運輸的要約和承諾。它主要包括貨物運輸的時限、發站、到站、托運人、收貨人、品名、車種、車數、噸數等以及相關的服務內容。訂單取代了傳統的要車計劃表,使承、托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更加明確,使用更加方便。 整車貨物訂單一式兩份,由托運人正確填寫,內容完整,字跡清楚,不得涂改。鐵路貨運計劃人員受理,并經審定合格后加蓋人名章,返還托運人1份,留存1份。 與鐵路聯網的托運人,可通過網絡直接向鐵路提報訂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