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三個半月補簽勞動合同合法嗎_強制要求簽勞動補充協議合法么?有什么依據?
特邀律師
未簽訂的計算基數是多少呢?如何確定雙倍工資的期限呢?雙倍工資的時效是多久呢?就這些問題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下面的文章,希望對大家能有所幫助!
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如何計算
一、適用“雙倍工資”的范圍
我們說只有符合法律規定的,適用調整的才可以“雙倍工資”。這個適用范圍在《勞動合同法》第2條“適用范圍”中有明確的規定,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二、 如何定義勞動合同
具備了勞動合同的主要法律特點,就可以認定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在這里就公司就有了操作的空間,在我們接觸的一些案例中,公司經常講一些單純約定工資的一些備忘錄或者證明,還有一些入職的邀請函,確認函等經過一定處理后當作勞動合同來處理,以規避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懲罰.另外還有一些所謂”空白合同”,” 黑白合同”,”單方合同”問題.這個就需要勞動者具備一定的法律理論和庭審經驗,認真具體分析,利用舉證原則,,來揭穿單位的抗辯理由.
在實踐中,一些保密協議,竟業禁止協議,畢業生的三方協議等一般是不能認定為書面勞動合同的.
三、“雙倍工資”支持多長時間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在實踐中, 未簽訂勞動合同,索要雙倍工資到申請,北京市的仲裁委員會一般只支持11個月,法院判決不一,有支持多余11個月的,法院就是如此,那么多余11個月未簽合同該如何主張雙倍工資呢?當然也有救濟手段,可以以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要求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有的仲裁委是不受理的,給開個不受理通知書,然后直接到法院起訴。
四、“雙倍工資”該怎么計算
很多人將“雙倍工資”“簡單理解成了“工資的雙倍”,實際上雙倍工資”的含義,是指勞動者每月實發的工資的雙倍,已發放的工資部分應該扣除。一般來說在要求另一倍,具體按照實際發放的工資來計算。
五、“雙倍工資”的時效問題
我們在實踐中,經常聽到“雙倍工資”是否有時效的限制,1年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是否還可以要求.我們說根據法律規定,時效的起算時間是從關系的時間開始計算,時間為1年.
當然我們在一些仲裁委,特別是一些遠的仲裁委的裁決書中,有時會看到有時效的裁定,我們說是適用法律不當,勞動者應該堅持起訴或者上訴的。
在職期間不愿和員工簽訂合同,離職時卻要求員工補簽勞動合同,這明顯是公司為了防止離職員工去勞動部門投訴而采取的辦法!也說明公司對離職員工的不放心!
所以,對于這種鉆漏洞的公司,堅決不簽!而且還可以去勞動部門投訴不簽勞動合同來獲得賠償!(當然,如果你覺得公司非常不錯,存在感情,沒必要這樣做。如果是這樣的情況,那就趕緊去簽,請忽略以下回答)
一、帶好能證明勞動關系的資料去勞動部門投訴并申請仲裁,理由是公司沒有和你簽訂勞動合同。
二、追訴的補償為:1、自入職一個月只有11個月的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2、支付自己工齡的經濟補償金。
三、接下來就跟著仲裁程序走就好了,這種情況一告一個準!
以上回答,希望能幫到您!
這種做法其實不合理,因為很多單位在正式的勞動合同之外,會設法簽訂一些補充協議,而一些不合理的條款往往會放在補充協議中。
所以單位與職工簽訂合同應該按照國家人社部門提供的合同范本,去商定其中的條款細則。盡量不要以補充協議的形式,再附加一些額外條件,因為對于職工個人而言,在補充協議中所列條款一旦發生勞動糾紛很難獲得正常的勞動維權。
因此在求職時,要和單位把所有的相關事宜都放在那份正式的勞動合同中。
現在到處都有喜歡較真的人,其實較真是好事,但是有時太過于較真,也會耽誤自己的一生,那反而對自己是有害的。
第一,按勞動合同法規定,一個月內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按照《中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這是對勞動合同簽訂的時間要求,但這個時間要求使用的是“應當”,而不是“必須”,所以這是給企業留有余地的。我們再來看法律責任條款,勞動合同法第七章八十二條是這樣規定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需要注意的是,這個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訂立書面勞動合同這句話,也具有很大的模糊空間,究竟是超過一個月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就需要支付二倍的工資,還是只要是在一年之內簽訂勞動合同就可以不支付二倍的工資呢?這操作起來是非常困難的。
第二,公司超過三個月,現在和你簽訂勞動合同應屬于合法的范圍
雖然勞動合同法規定是一個月內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是現在超過三個月,三個月相當于是一個試用期,雖然公司這個操作表面上看起來沒有在一個月內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是勞動合同法也沒有要求是必須,應當簽訂是一種要求,但必須簽才是強制性的要求,而且勞動合同的簽訂,是需要雙方進行協商的,需要雙方有共識,這個共識勞動者是需要時間去考察才能完成的,你現在已經在這家公司工作了三個月,對公司情況應該有一個基本的了解,這個時候再來和公司商談簽訂勞動合同的事情,對你對公司都是有好處的,其實前面的三個月無論是否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不會影響勞動關系已經建立這個事實,因為從用工之日起,這種勞動關系就已經建立了的。
第三,你現在是否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是你個人的權利。
現在時間已經過去了三個月,公司對你,你對公司已經有了一定了解,這時候公司和你簽訂勞動合同,說明公司已經認可你的能力和專業知識,只要公司按照你進公司前達成的薪酬待遇,按時為你發放了工資,為你繳納了五險一金,說明這家公司還是不錯的;如果公司對你承諾的薪酬待遇沒有兌現,甚至連起碼的社保都沒有,那我倒覺得這個公司沒有什么發展前景,不簽合同對你是有好處的,離開時也可以要求給予2倍的工資賠償。但是三個月也就是半個月的工資,2倍也就是相當于一個月工資。如果公司不賠償也是有依據的,因為沒有滿一年,這一點如果勞動仲裁不一定能贏,對于這種又費精力又浪費體力的事情,自己還是要充分考慮,畢竟現在工作不是那么好找,要找到一家自己各方面都非常滿意的公司是非常難的,還是我開始的那句話,較真是好事,過分較真容易把好事變成壞事。
總之,公司超過三個月才與你簽訂勞動合同,從時間上來看是與勞工合同法的規定晚了兩個月,但是在實際操作中,這種情況也是常見的,不必過于較真;重要的是你通過三個月的了解,如果覺得公司各方面符合你的預期,最好還是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是最好的選擇;如果公司很差,相信你也不會呆上三個月還能忍受下去。簽與不簽在于你的一念之間,很多事情當事人是最明白的,我們意見只是一種參考。
謝邀。超過一個月肯定屬于補簽,而且自超過一個月之日起,需支付雙倍工資,最長支付十一個月雙倍工資。
單位要你補簽,肯定要你簽入職日期或者上一份合同到期之日。愿不愿意配合單位補簽,你自己考慮,看中這份工作,就選擇配合。不看重這份工作,就選擇權利。
先不管公司對于試用期的出爾反爾是否合理,單憑你入職三個月那么久了他們還沒有和你簽訂勞動合同一點來看,就已經不合法。
《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公司應當在和你建立勞動關系開始的一個月內,與你簽訂勞動合同,如果沒有的話,那么從第二個月開始,應當支付你二倍工資。
所以你可算算具體在這家公司呆了多久,公司又應當支付你幾個月的雙倍工資差額。
回到試用期這個規定,《勞動合同法》有規定,同一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也就是說如果你們簽訂了勞動合同,那么當合同內的試用期到了后,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公司都沒有理由再次延長你的試用期。
問題就是,目前你似乎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當初公司與你約定的試用期期限是3個月。
所以,這里建議你去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你未簽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并且與你補簽勞動合同,然后我們在根據你的勞動合同期限去倒退你的試用期期限。
那如果公司敗訴之后,對你心生恨意,將你解雇了怎么辦?那也很簡單,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如果公司不愿因,那你再去申請一次勞動仲裁就是了。
你好,我來回答你提出來的問題,希望對對你有幫助。
感謝邀請,更感謝樓主的提問。
樓主你好,試用期三個月過后,公司說要再過三個月才交社保,這樣的做法合法嗎?可以肯定的告訴你,這樣的做法是不合法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只要是企業單位和員工建立勞動合同之日,起30日內就應該依法給自己的員工繳納社保,所以說在你入職的當月或者次月都應該正常的來繳納社保,這樣的話才是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但是在現實中有很多企業單位在試用期內不跟員工建立勞動合同,所以說試用期內自然而然也就不會繳納社保的,當然這樣的現象確實比較發生的常見。因為一方面試用期內的員工離職的風險概率是比較大的,作為員工來講他也是不愿意去轉移自己的社保關系,或者說繳納自己的社保待遇,另一方面試用期過后對于員工來講,還有對于企業單位來講,相對來說都是一個雙方符合醫院的這樣的一個條件,所以說從這個時候開始繳納社保也是比較正常的。
但是如果過了試用期還要再等三個月,那么就是完全不合理的,甚至是作為工作單位來說有些不顧法律的存在。因為本身在試用期內都應該正常的去繳納社保,當然試用期內不繳納社保我們是可以理解,但是過了試用期為什么還不繳納社保呢?這個就是難以理解的,所以這個時候那么我們就應該通過勞動監察部門來進行舉報處理這個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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