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犯罪罪名都有哪些_犯罪和學歷有關系嗎?
特邀律師
法律微言明確回答你:黑色會性質犯罪和很多普通犯罪都有交叉關系,唯一罪名中有黑社會字樣的,就一個犯罪——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就你的問題來,微言從以下幾個方面回答你,能讓你對此類犯罪更為清晰:
其一,黑社會性質犯罪的特點:
1.組織性。較為穩定的人群,人數眾多,有ix明確的領導者。而且,這其中的主要成員比價固定,成員和成員之間有一定的位次關系,組織比較嚴密,有“會規”、“幫規”的管束。其實簡單來說,你看一看香港的電影,里面的“浩南哥”、“山雞哥”就是黑社會組織;
2.目的性。那么一大幫人組織起來,最為重要和主要的目的,就是獲取經濟利益,說白了就抱團掙錢。一般會從事以下幾個行業。初級點的組織會靠一些暴力手段,綁架、搶劫、收取保護費等方式,來向他人索取財富。中級點的組織,通過從事非法市場如黃賭毒等,來獲取高額的利潤;高級點的組織,就會轉向市場利用壟斷市場、轉法律空子等更為隱瞞的方式賺更大的錢。
3.暴力性。黑社會性質組織都會利用暴力、脅迫等非常手段,恐嚇別人心理,在一定區域,一定市場,形成廣泛的影響力,從而稱霸一方,造成一股誰都不怕,誰都不敢惹的力量。這種暴力性是組織存在的依靠力量,也是獲取利益的重要手段。
4.與權力勾結。能在市場上和社會上形成那么一股稱霸的力量,其必然與當地的權力有勾結,為其提供“保護傘”勢力。一個黑社會性質的組織,一方面必然要在當地群眾心中產生震懾,一方面還要避免被當地司法機關打擊,這兩方面是相互矛盾的,所以就必須和權力勾結起來,才會保證能夠持續下去。
其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就是專門為黑社會性質犯罪而設立的,在黑社會組織中的人一般會通過暴力行為,來證明自己的價值,所以一般都會觸發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搶劫罪、綁架罪等罪名,但是如果有一個人單純地參加黑社會組織,啥事也不干,就沒有罪了嗎?比如黑社會里的頭目,他們已經度過了要靠黑手段證明自己的階段,就不需要參與任何犯罪,對于他們就懲罰不了嗎?
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就是專門為這些人而設的,也就是說,你單純的組織、領導或者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都是犯罪行為。所以這一罪名,就是專門為黑社會性質組織而設的。
其三,那么其他犯罪就和黑社會沒有關系了嗎?當然不是,黑社會性質組織,往往還會涉及到以下犯罪:
1.暴力類犯罪,如非法拘禁罪、搶劫罪、強奸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綁架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他們通過以上的暴力犯罪,來實現自己的目的;
2.工具類犯罪,這種分類在法律上是不嚴謹的,但是為了更便于理解,就是有關工具的犯罪,如非法持槍罪、非法制造存儲爆炸物罪、非法攜帶槍支管制刀具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等,這類犯罪是因為黑社會性質組織需要靠暴力工具,來維護自己的淫威;
3.經濟類犯罪,黑社會犯罪往往會涉及一些錢的犯罪,因為他們存在的目的,就是為了稱霸一方,汲取經濟利益,所以一般會涉及高利轉貸罪(放高利貸)、洗錢罪(幫助別人洗黑錢)、非法經營罪(從事國家不讓從事的行業)、強迫交易罪(強買強賣);
4.黃賭毒類犯罪,社會三害,一般是黑社會重點經營的對象,因為是違法犯罪行為,正常的經營者對這三類都躲之不及,然而這三種卻都有市場,所以又有市場,國家而又嚴令禁止的買賣經濟利益往往很大,所以成了黑社會重點經營的對象。這類犯罪包含的罪名有:組織賣淫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持有販賣毒品罪、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倒賣文物罪、非法采礦罪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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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共同犯罪,簡稱必要共犯,指刑法分則規定的只能由二人以上的共同行為作為犯罪構成要件的犯罪。這種共同犯罪的特點是:犯罪主體必須是二人以上,而且具有共同的犯罪行為,一個人不可能單獨構成犯罪。在我國刑法中,必要共同犯罪有兩種形式:一是聚眾性共同犯罪,如刑法典第290條規定的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聚眾沖擊國家機關罪等,都是聚眾性共同犯罪。二是集團性犯罪,如刑法典第294條規定的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和第317條規定的組織越獄罪等,均為集團性共同犯罪。
問題:中國有哪些常人難以觸犯的法律?
本期答主/楊璇(庭立方·四川卓安律師事務所 律師助理)
(如需交流合作,或投稿法律文章、話題,歡迎添加主編微信:kevinzhang0801)
刑法真是個寶典!
作為一個刑辯律師,沒事翻翻法條,都會驚訝:
這是個啥子破罪名?!為什么我都沒有聽說過。
這可不怪我業務不精啊,刑法451條,往往常見罪名也就那么50-100個,有些罪名從刑法頒布的那天起,就從來沒有人用過!久而久之,所有人都遺忘了。對這些罪名,有個“專業術語”,叫做“僵尸罪名”。
還有,有些罪名,真不是隨便什么人都有資格犯的。
那么我們現在就來數一數啊。
一、背叛國家罪
勾結外國,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
聽聽這個描述,是什么喪心病狂的人才會使用這個罪名?
二、武裝叛亂、暴亂罪
啥也不說了,查了一圈,上一次享受這個罪名待遇的,還是江青那堆人。。。。
三、第三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罪)的絕大部分罪名
第三章的罪名,從名字上就充滿了錢的氣息,我給您隨便列舉一下啊:
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
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高利轉貸罪;
內幕交易罪;
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
違法發放貸款罪。
……
您品一品,我等普通人連這個這個罪名啥意思都搞不不懂,還要去翻老半天的金融常識,每次看到這些案件的材料,其中的涉案金額,千萬都是小意思了,大多數是以億計的。深刻的感受到了,馬爸爸為什么說“錢不過就是個數字”“我對錢沒有興趣”。
看著人家兩邊手一倒騰,就是幾千萬上億的差價瘋狂賺賺賺,也深刻的領悟了,為什么說“最賺錢的方法都在刑法里”
四、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這其實是一個常見罪名,為什么我會將它列入“常人難以觸及的犯罪”?
因為能搞傳銷的通通都是人才啊!
說真的,小女子不才,對傳銷犯罪有一些研究。看過大量的傳銷犯罪的案件,看完之后只有一個想法——斯國一!原來這樣也可以掙錢!這可真是個人才!
隨便列舉一個傳銷犯罪的經營模式給大家品品,能一遍讀懂,你就是爸爸。
(先來個傳銷的經典模式:1040陽光工程)
(再來個經典模式:五行幣)
你知道司法機關辦理傳銷案件,最頭禿的是什么嗎?是傳銷組織的層級結構圖啊!!!
五、投降罪
說真的我也是剛剛看刑法才發現還有這么一條罪名的。
在戰場上貪生怕死,自動放下武器投降敵人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投降后為敵人效勞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北大法寶上搜索了一圈,它告訴我:
1979年刑法制定之后,國家無戰事,哪還需要有人投降呢?
希望這個罪永遠也不會用,既然是僵尸條款,就永遠不要有詐尸的一天。
游戲,還有一些對未成年人影響和不健康的電影,電視劇,是造成未成年人性犯罪的最魁禍首,以前電影電視劇,還提示兒童不宜,可現如今游戲,電視劇電影里有些鏡頭成年人看了都覺得臉紅,而未成年人,對什么都感到好奇,想嘗試,造成現在未成年人的性犯罪!跟玩暴力游戲,看一些兒童不宜的電影,電視劇,有很大關系!!!
無關,但是高學歷和高情商的人犯罪,公安機關刑事科的就有得忙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