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土地使用證是什么意思_集體土地使用證是什么意思?
特邀律師
謝謝悟空小秘的邀請!這是一個農村集體土地的概念問題,我來和大家作個討論交流,更多生活息息相關的土地和三農知識,請關注“土地觀察員”。
要想把這兩者的區別搞清楚,我們要先從農村土地性質的相關概念說起。我們知道,農村土地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大的方面說分為兩類,一類是農用地,包括耕地、草地等,一類為集體建設用地,包括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設施用地和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
《土地管理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使用土地,都要申請使用國有土地。但這幾個方面經批準是可以使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的:興辦鄉鎮企業、村民建設住宅、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
也就是說,有了集體建設用地使用證,就是擁有了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設施用地或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使用權,除了可以建設住宅處,還可以建設工廠企業、公共設施等,而宅基地使用證只能供本集體成員建設住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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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國有的意思是該土地的使用性質是國有出讓土地,地上的建筑物在證件齊全的情況下是可以辦理出房管局備案的房產證的,是可以買賣或抵押的!集體土地性質的房子才是只能居住使用,不能買賣或抵押的!
多謝悟空問答邀請!
農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證有什么用處?這宅基地使用證相當城市房本一樣,能證明宅基地使用權歸屬,作為一種憑證,證明你居住的宅基地歸你使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相關規定,農村土地“三權”可以流轉、租賃,可以作為資本、資產入股、質押。這宅基地使用證,以后可以作為股本入股合作社、股份制企業生產經營,享受分紅。可以抵押養老、貸款、賒賬、民間借貸。不過這抵押可能短時間無法實施。
宅基地使用證必須個人申請,攜帶個人相關資料去當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宅基地必須權屬明晰,一戶一宅,界址合法,使用面積為法定面積。要攜帶宅基地使用權屬證明,宅基地圖址,宅基地確權登記證明等去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宅基地使用證,以后可以更換不動產權證。
可能目前農民認為這宅基地使用權證沒多大用途,可隨著農村城鎮化的發展,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對土地征用、拆遷補償、移民安置補償都有很大作用。
我國的所有制,有國家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二種,土地基本也實行這二種制度,集體所有制一般在農村實行,集體土地使用證也是對農村的土地使用所頒布的。
農村的宅基地是集體土地,而城市房子宅基地是國有土地,兩者性質完全不同,法律規定也完全不同,導致城市房屋可以自由買賣,而農村房屋只能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買賣。
是一樣的~土地證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法律依據。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目前我國頒布的土地證書主要有三種:
1、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縣級人民政府對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確定所有權。
2、集體土地使用證。縣級人民政府對集體所有的依法用于非農業建設的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使用證,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
3、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確認國有土地使用權。
4、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批準的土地他項權利進行登記造冊,核發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確認土地他項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