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證什么意思_土地使用證和屋基證有什么區別?
特邀律師
“土地使用證”是通過合法的途徑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證明文書,有了這個使用證,就可以在這塊土地上進行種植、養殖等經營活動;“土地使用證”分“集體土地使用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屋基證”應該叫做“宅基證”,完整地說是“宅基地使用證”。它是農村農民合法建房所必須辦理的一個證件,只對農村農民建房有效。有了這個證,農民的建房行為或者已經建好的房屋就是合法的,不會被當做違章建筑被處理了。
土地國有的意思是該土地的使用性質是國有出讓土地,地上的建筑物在證件齊全的情況下是可以辦理出房管局備案的房產證的,是可以買賣或抵押的!集體土地性質的房子才是只能居住使用,不能買賣或抵押的!
謝謝悟空邀請回答問題。
具體問題。國有土地使用證和集體土地使用證有區別嗎?
一己之見。一是所有權人不同。國有土地使用證表明該宗土地為國家所有;集體土地使用證表明該宗土地為農村集體所有。二是使用年限不同。國有土地因用途不同使用年限有差異:城市住宅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商業用地40年;集體土地用于農戶住宅,使用年限為長期。三是流轉范圍不同。國有土地使用權可在不同單位、組織和個人之間依法流轉;集體土地使用權目前只能在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戶之間流轉。四是融資不同。國有土地使用權可在金融機構抵押貸款,集體土地使用權在非試點地區就不能獲得貸款。
趨勢判斷。目前,國家正在開展農村土地征收、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和宅基地等"三塊地"改革,相關政策可能會有所調整,大家可密切關注。
咱們國家土地是屬于國有的,開發商再拿地的時候,那拿到了土地的使用權,而不像是房子一樣拿到了產權就有了所有權以及抵押權,典當權等,如果你的產權能辦理下來,我想土地使用證應該也是沒有問題的,有了使用證,至少保證在你使用年限內,國家在拆遷的時候會給你補償的!如果沒有土地使用證將來拆遷的時候,你的使用年限有沒有到期那就說不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