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可以不做尸檢嗎_車禍造成死亡必須做尸檢嗎?
特邀律師
根據法律規定,公安機關和有權利機關在調查刑事案件時,為了查清死者死亡原因,在有必要的情況下有權對尸體進行醫學檢查(俗稱尸檢、驗尸)。
其實這也是為了死者不至于死得不明不白,是為死者負責的行為。
當然,這會有相關費用產生,一般這費用會由罪犯負責(如:殺人的由殺人犯負責,交通事故由造事方負責)。
就你說的這事,因為死者系酒駕。
因為酒駕在新的交通法中有明確規定:第二十二條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
因此,在此次事故中,警察有義務調查取證,查明死因。
(你想,有沒有一種可能存在:他車禍倒地,沒死,結果有人經過給了他一下,死了。
或者,在他出發之前,有人在他喝的酒里或者其它食品、煙里下藥。
等等情況的存在)。
基于對死者負責的態度,我想還是讓公安查一下的好。
至于入土為安當然是我國的傳統,但是也不能為了傳統就讓可能存在的疑問也一起埋到土里吧!
車禍死亡一定要尸檢的。 在交通事故中,對死者進行尸檢的目的在于確定死者的死亡原因,即是否是因交通事故直接致死的,是否存在其它的原因共同作用致死的(如是否是在遭受交通事故后,因心臟病突發而導致死亡等)。 因此,通過尸檢來確定死亡原因,對事故當事人應該承擔什么樣的法律責任,及怎樣進行賠償,都有決定性的作用。所以,對交通事故中的死者是一定要進行尸檢的。
當然要的,這是法定程序,同時尸體檢驗鑒定書也是證據。報告沒出來之前不能的,因為要當事人認可檢驗報告,不提出重新檢驗才行的。
希我的回答,對你能有所幫助。
回答之前,先對所有的受害者家屬至上深深的哀痛之意。
針對你的邀請,回答如下:
1.因為父親是交通事故導致死亡,當交通事故涉及人員死亡時,交警需要做進一步的檢驗、鑒定并經鑒定機構出具鑒定意見書之后,再依照鑒定意見書的內容,作為證據,重新評估事故責任,再做出交通事故認定書。此外,因肇事者可能有刑事交通肇事罪的問題,定罪所需要的證據續更嚴謹。故交警目前的行為是合理的,這并不代表從新認定的結果一定會和先前不同,大多數還是會與之前的責任認定相同,少數會出現不同的結果,但是會比之前的認定書記載更加詳細。
2.若是后續責任認定,肇事人需要負起事故的全部責任或是主要責任的情形下,會有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問題。
若對方未能取得我方家屬的諒解,對方將有很高的機會要去坐牢。(諒解費)
3.接下來你們需要先知道可以向對方索賠的有什么項目,并且列出索賠項目表,這樣對后續求償時會有很大的幫助,所有的求償,我方都可先要求以對方的交強險優先給付。
4.受害人因這起事故死亡,家屬可以向對方索賠的項目包含了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處理喪事的合理誤工費,處理喪事的合理交通費,生前醫療費用,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5.假設:死亡受害人是城鎮居民,并假設受訴法院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假定為50000元,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每月3000元,其他部份因資訊不足,先暫時不討論。
死亡賠償金1000000(50000*20=1000000)+喪葬費18000(3000*6=18000)=1018000元
以上合計101萬8000元 (尚未計算父親生前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精神損害撫慰金、處理喪事的合理誤工費、處理喪事的合理交通費...等)
6.若有其他問題,你可以點我的名字,來信咨詢討論。
7.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