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什么時候取消_取消勞務派遣啥時候落實?
特邀律師
勞務派遣是否會被取消,就要看他何時會被央媒直接點名和披露,以及披露的尺度多大。不過我預測近兩年他們會很安全,因為迄今為止,還沒有出現多名勞工集中反應派遣公司的違法問題。勞工都是悶聲吃虧比較多。
勞務派遣公司有無存在的必要?當然沒有任何必要。如果一個公司的存在,僅僅是為了規避勞動相關法律法規,對社會又沒有任何貢獻,目的是通過侵害廣大勞工的利益而獲取他自身的利益,那它存在還有什么必要呢?
值得注意的是,現在的勞務派遣公司,有很多都是搖身一變,改頭換面,變成了人力資源公司,也就是我們所講的外包公司。
為什么會有外包公司?這是因為,他們可以聯合派遣公司共同規避《勞動合同法》的第59條和82條。這兩條法規,是針對勞務派遣的具體約束法條。遺憾的是,這兩條法條,沒有能夠明確的約束勞務外包。
簡單來說就是,前兩次合同,可以任意跟你簽,一旦合同到期,就會把你轉成勞務外包,他們會誘使(甚至脅迫)勞工簽字同意,勞工簽字后,有兩點后果:
第一,勞工永遠無法獲得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的機會,意味著勞工不論為用人單位打多少年工,工齡都要從0計算。第二,今后如果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他們得不到與工齡相關的任何補償。
勞務派遣對社會的危害遠遠不止這些。我們說單位里的正式工,有的是歷史正式工,也有的是考進去的,可是,既然不干活照樣能領比派遣工多5倍的工資和豐厚的年終獎,那為什么還要干活呢?
于是,他們便逐漸養尊處優起來,喪失了學習和進步的動力,不但一些業務他們掌握不下,甚至連與企業相關的法律都不了解,明明同工同酬就是《勞動法》和《工資支付條例》規定的,他卻一問三不知,還擺著一副老爺訓斥下人的氣勢,說“你有什么資格跟我同工同酬?”
所以說,勞務派遣這個用工形式,是與時代背離的一種用工形式,勞務派遣的存在,威脅著社會的人心向背,深深地刺傷了每一個勞工的心。
當一個孩子問他的父親,你是做什么工作的時候?這個父親如何作答?
沒有被取消,只是因為勞務派遣合同點濫用國家出臺了一些規范性的制度,據我所知是好消息:可能國家規定簽訂派遣合同夠兩年的就應改簽勞動合同,因為派遣合同本身是適用于臨時性崗位,不過具體什么時候執行就不清楚了。
目前,大部分國有企業普通員工都屬于合同制員工,不存在所謂編制。部分少數事業單位性質國企可能還存在編制。如果轉為勞務派遣,從實質上講只是將合同的甲方換了而已。
但是,但是,對本人的影響卻是多方面的:
第一,歸屬感降低,會產生低人一等的感覺,工作不開心、不順心。因為雖然還是在原來的崗位工作,但是已經不屬于這個公司,有一種突然發現自己是醫院抱錯的孩子一樣的感覺,突然沒有了歸屬感。
第二,沒有晉升的機會,由于是第三方合同工,工作再好、再優秀,也沒有晉升的機會。勞務派遣除了國企解決工資缺口問題外,還幫助國企人員分流解決基層員工積壓晉升問題。
第三,活多地位低,有苦無處訴,由于身份已經不再屬于這家公司,這家公司的正式員工會莫名的生出一種優越感,將活都丟給勞務工,你再苦再累都沒人管,而你勞務合同的甲方只是幫你代發工資而已,不會管你工作上的事。
第四,企業福利等會受影響,目前大部分國企社保、公積金等都是足額高比例繳納,甚至是六險兩金,雖然到手收入不高,但其這些隱形收入卻不少。而一般勞務派遣不會按這些標準執行。
第五,由于采取勞務派遣用工的目的之一就是解決工資缺口問題,再加上勞務派遣公司也需要收取管理費用,所以收入、福利肯定會受影響。
不會取消。存在的有存在的理由,勞務派遣能幫助用工單位規避風險和責任,減輕經濟負擔,但不利于勞動者的穩定、發展。
勞務派遣不會取消的,只會更多!許多單位為了節省用人成本,許多低層次的崗位基本上都是勞務派遣員工
這個短時間是不可能取消的,畢竟人口多,國家還不發達。一個疫情問題讓這方面更加遙遙無期
應該在同意單位連續工作5年以后,轉為正式員工,與派遣公司脫離關系,保證職工的合法權益。
取消了勞務派遣公司,就是取消了勞務派遣工。
我自己雖然不是勞務派遣工,但是我強烈建議取消這種身份,還勞動者一個尊嚴的稱謂——職工!
勞務派遣工的弊端:
1,同工不同酬,勞務派遣工容易受到勞務派遣公司的盤剝。用工單位按照法律規定付給勞務工派遣公司所派遣員工的所有開支費用。但是勞務派遣公司要收取管理費。這樣就造成勞務派遣工比單位正式工工資福利少了很多。
2,勞務派遣工的職業安全健康得不到應有的保障。用工單位的一些危險崗位,對人體有害的崗位,一般都安排勞務派遣工上,這樣很容易造成派遣工職業病的產生。由于勞務派遣工,人事關系屬勞務派遣公司管理。一般用工單位不承擔職業病的救治。而往往勞務派遣公司又推諉責任,這樣就很容易造成勞務派遣工職業安全健康無人保障。
3,勞務派遣工職業沒有前途,得不到上升的發展。勞務派遣工不是用工單位的正式員工,他的工作業績即使比正式員工還要好,但是也得不到崗位的提升和薪酬的提升。
4,勞務派遣工享受不到用工單位正式員工的正常福利。比如婚喪嫁娶享受的請假制度, 旅游,療養,車補,年休假等等。
5,勞務派遣工沒有企業歸屬感,不利于其隊伍的穩定。勞務派遣工不是用工單位的正式員工。在他們眼里,他們總以為自己只是派遣公司的人,隨時都有調離崗位的可能,工作十分不穩定。
6,某些不正規的用人單位鉆了國家法律的空子。專門去勞務派遣公司吸納那些廉價的實習生,以逃避不為其繳納社保的目的,節約用工成本。
7,勞務派遣工在用工單位發生工傷事故,很難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用人單位以其不是本單位正式員工為由,不為其承擔責任。勞務派遣公司又為此推諉責任。這樣就造成了勞務派遣工只有通過勞動仲裁,或者是法律手段來維護自身的利益,維權之路十分漫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