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后的工資沒有結怎么辦_辭職不結工資怎么辦?
特邀律師
能要回來。《勞動法》是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員工未提前一個月向公司申請離職,公司就可以不發工資給員工的。未簽訂勞動合同是要支付雙倍工資的。可以以公司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為由,解除勞動關系,要求公司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也能要求公司給員工補繳社保。
1、找公司負責人協商,能協商解決就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可以去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訪辦投訴,帶上身份證、企業信息(可以去工商局打印)、工作卡、上月的工資發放銀行流水等資料去信訪辦進行投訴登記,信訪辦那邊會把你這件案件轉交給勞動保障監察大隊處理的了。
3、可以去仲裁辦申請勞動仲裁,要求企業支付員工工資,賠償金、補償金、社保。擴展資料:1.勞動者可以解除合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2.支付賠償金:《勞動法》第九十一條:“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其支付賠償金:(1)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2)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3)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4)解除勞動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可以看出,無故拖欠職工工資,資方要支付拖欠工資、補償金(25%拖欠工資額),必要時還要支付賠償金(但要以造成實際損害為前提)。
可通過勞動仲裁解決
關于這個問題嗎。一,你先找找你近這家公司時,你如何近的公司,是否,招聘的合同工。還是正常分培到這家公司工作。還是你脫人隨便近的這家公司,你的合同規定也好,你的聘用規定條件書面文件也好。等等證據吧,是否還存在,是否單位在當案存放。二,如果這些證據都不存在嗎,你就找你公司的領導,查看你正常工作時間的記錄,和同時工作的人證,協調處理一下如何吧。三,如果你的工作條件,證據,據備嗎,如果協調處理的不公道,或者是有偏見行為。你就直接的,上法院去起訴他,整取依法保護,你的合法權利吧。我的任為嗎你肯定是有,合法近公司的證據手續吧。我說的也不一定對,請你看看,大家朋友們,如何,評論的吧,謝謝。,,,
您好,我從事了十幾年的工廠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對于公司拖欠工資這個問題,很多朋友還是不搞不清要工資的渠道,這個恐怕是很多人拿不到自己應有工資的根本原因!簡單來說,就是很多朋友根本沒搞清楚哪個部門對哪個部門!這樣能要到工資那就奇怪了!接下來我們談一談要工資的正確方式和渠道,以及需要哪些證據!在這里還是建議下,不管怎么樣,有刷抖音“哈哈哈”的時間,可以用來看一點關于勞動爭議的相關知識,不然辛苦工作的勞動報酬,耗時耗力拿不到,那太悲劇了!
一、不要只知道說“勞動局、勞動局!”現在哪里還有勞動局啊!
暫且當您寫的是勞動局(勞務局是啥?),勞動局早就取消了,現在叫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
如果是為了要公司拖欠的工資,那么只有兩個部門和我們有關:一個是勞動監察大隊(也就是我們口中所謂的“勞動局”),另外一個就是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簡單的說就是勞動仲裁。)很多時候,我們跑錯地方了,最后折騰了半天沒結果,我們一定要知道這兩個部門的根本區別!
1、勞動監察大隊
很多人錯就錯在這一步,一遇到公司侵害自己的合法勞動權益,就跑去這個部門!那么這個部門的真實作用是什么呢?
用一個話糙理不糙的觀點:就是勞動監察大隊哪怕把公司處罰的關門破產,他也沒辦法直接強制公司支付你拖欠的工資!
勞動監察大隊實際上是對轄區內的勞動人事違法行為進行監督、查處,可以在公司和員工之間進行協調,可以對公司進行處罰、罰款,但唯一不好的就是在員工勞動權益這塊,沒有強制執行權!
為什么有些老板會說:“我寧愿把錢給勞動部門,也不給員工!”為什么會這樣?就是因為勞動監察大隊可以對公司進行罰款,但公司堅持不給你工資,他們也沒什么辦法!如果碰到好一點的工作人員,可能人家會積極幫忙給指引!
但恰恰大部分情況下,勞動監察大隊的人,給員工的感覺就是踢皮球,走走過場的聯系告知下公司,如果公司堅持不愿意支付,最好還是會建議員工去申請勞動仲裁!而且對于員工的投訴,會拒絕給受理回執!這也就是為什么你去舉報后,仍然拿不到工資的原因!
當然,勞動監察大隊也有好處,就是如果你去投訴,能拿到受理回執這些的話,可以作為你勞動仲裁的證據!
目前說句實在話,只有集體性的欠薪,勞動監察大隊才會稍微重視,如果是你一個人,那算了吧!看看現在很多建筑工地欠薪,幫農民工討回工資的,很多是派出所民警幫忙的!這是莫大的諷刺!
我們經常在新聞上看到稅務、環保、安監處罰某某公司,你有看到過勞動監察大隊處罰某個公司了嗎?當然,勞動監察大隊也與他們的無奈!比如超時加班,都已經司空見慣了,他們能怎么辦?
2、勞動仲裁
對于個人來說,最終能夠幫我們拿回工資的,只能是勞動仲裁,相當于一個小型法院。因為勞動仲裁的裁決書在一定的條件下可以強制執行,而且在網上就是法院。當然,勞動仲裁需要花費一點時間和精力,但相比勞動監察大隊花費了時間經歷還沒結果來說,勞動仲裁要好很多!
最關鍵的,雖然我們在申請勞動仲裁時,會受到一些阻礙,但開庭時的仲裁員,相對還是比較公正,至少是看雙方的證據和庭審,而且到后年的法院就更加公平公正了!
二、不要只會投訴!投訴!那沒用,得學會勞動仲裁!
如果投訴能有效的話,那還要法院干什么!在勞動爭議這塊,公司根本就不怕你投訴的,除非是稅務、安監、環保,公司可能還會怕一點!
而且我們在投訴后,千萬不要相信公司會與你真心調解!要么就是公司把條件壓的苛刻,要么但凡公司有一個縫隙,都不會和你調解的!除非是公司沒其他空子可鉆了!因為如果通過調解能和公司解決你的訴求,那導致你過來投訴的原因是什么?這還不明白嗎?
所以,我們可以去投訴,一旦1-2個星期沒結果,直接去申請勞動仲裁,甚至直接去申請,毫不猶豫!直接拒絕調解,直接申請!沒什么好說的!這樣省的浪費自己的時間!
三、辭職了,公司拖欠工資,我們應該需要哪些證據!
以為辭職書已經交給公司了,不一定有證據,那么勞動合同、以往的工資轉賬水流、社保繳納記錄等就很重要!而且我們要在離職的一年內提起勞動仲裁!至于最后的離職工資發沒發,那是由公司舉證,公司舉證不出來或拿不出有效證據,那么最后基本是你勝訴!
總而言之,我們遇到公司拖欠工資,可以先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堅持要拿到受理回執,并且在1-2周內,拼命的去跟催,如果你不這樣,你投訴半年都不一定有消息!而且如果超過2周沒結果,直接去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沒結果就起訴到法院!這個需要我們自己堅持,總之千萬不要跑錯部門了,否則自己要被來回折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