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價格評估遵循的原則有哪些_房屋評估價格有什么規定?
特邀律師
房地分估就是采用成本法單獨房產,再單獨評估土地,再將兩項的估值相加,得到房地產的價值,一般是適用交易市場、租賃市場不活躍的工業廠房的評估。房地合一評估就是采用市場法或收益法直接評估出房地產的價值,一般是適用交易市場、租賃市場活躍的住宅和寫字樓的評估。持有《房地產估價人員崗位合格證書》或《房地產估價師注冊證》的專業人員,根據估價目的,遵循估價原則,按照估價程序,運用估價方法,在綜合分析,影響房地產價格因素的基礎上,結合估價經驗及對影響房地產價格因素的分析,對房地產的特定權益,在特定時間最可能實現的合理價格所作出的估計、推測與判斷。擴展資料評估類型1、一般評估:這類評估一般是在交易雙方發生分歧意見或有爭議時,求助于評估機構,以解決分歧和爭議,使之趨于一致的手段,一般不具備法律效力,是參考性評估,它反映的是某一地域、某一時間點、某一特定物業一般的價值水平。2、房地產抵押貸款評估:這類評估是購房者尋求金融支持時,對自己所抵押的房屋的價值而進行的評估,它必須由金融部門指定或委派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一經確定,具備法律效力、形成法律文件、對雙方有約束力。這種評估值一般較低。3、特定評估:這種評估是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對買賣雙方交易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格水平而做的評估,為了求其公正合理,須采用兩種以上的評估方法進行評估,評估結果一經確定,具有法律效力,交易雙方須按確定后的評估值,計算繳納稅費。
1、供需原則:商品的價格由該商品供給和需求的均衡點來決定。供小于求時,則價格上升,否則下降。房地產的價格由類是房地產的供求狀況決定。
2、替代原則:在同一市場上效用相同或相似的房地產,價格趨于一致。
3、最有效使用原則:以最佳使用所能帶來的收益評估房地產的價格。
4、貢獻原則:它是收益法和剩余法的基礎5、合法原則:房地產評估要在法律規定的條件下進行。測算房地產的純收益時,不能以臨時建筑或違章建筑的收益為測算基礎。
6、估價時點的原則:估價時點又稱:估價基準日、估價期日、估價時間,是一個具體的日期,通常年、月、日表示,估價額是該日期的價格。房地產市場是不斷變化的,房地產價格有很強的時間性,它是某一時點的價格,不同的時點,同一宗房地產往往會有不同的價格,也就是說,估價實際上只是求取某一時點上的價格,所以估價一宗房地產的價格時,必須假定市場情況停止在估價時點上,同時估價對象房地產的狀況通常也是以其在該時點的狀況為準。[編輯]房地產評估的程序1、明確評估基本事項明確評估目的:在受理評估業務時,通常由委托方提出評估目的,并將評估目的寫在評估報告上。了解評估對象確定評估基準日:常以年、月、日表示簽訂評估合同:它包括評估對象、評估目的、評估時點、評估收費、雙方責任、評估報告等事項。2、制定工作計劃3、實地查勘收集資料:實地查勘是房地產評估工作的一項重要的步驟,并要做記錄。4、測算被評估房地產價格:為求得一個公平合理的價格,一般以一種評估方法為主,同時以另一種或幾種評估方法為輔,以求互相對照和檢驗修正。
5、綜合分析確定評估成果6、撰寫評估報告
國家實行房地產價格評估制度。房地產價格評估,應當遵循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按照國家規定的技術標準和評估程序,以基準地價、標定地價和各類房屋的重置價格為基礎,參照當地的市場價格進行評估。
1、獨立、公正、客觀原則2、合法原則3、最高最佳使用原則4、估價時點原則5、替代原則
房地產的市場價值估價,應遵循下列原則: 獨立、客觀、公正原則; 合法原則; 價值時點原則; 替代原則; 最高最佳利用原則。
這應作為房地產估價的最高行為原則。
同時,在具體估價作業中應當遵循的技術性原則主要有合法原則、最高最佳使用原則、估價時點原則、替代原則。
對房地產抵押價值評估還要遵循謹慎原則. 房地產估價的一般程序是:(1)獲取估價業務;(2)受理估價委托;(3)擬定估價作業方案;(4)搜集估價所需資料;(5)實地查勘估價對象;(6)選定估價方法測算;(7)確定估價結果;(8)撰寫估價報告;(9)審核估價報告;(10)出具估價報告;(11)估價資料歸檔。
合法原則就是,根據相關單位所辦理的權屬證書,根據證書上所給定的房屋用途或者土地用途,確定該房屋的實際用途,例如土地證為住宅,如果你修建商業,就屬于違法。
如果你的證上房屋用途為住宅,而你卻用來作為商業,也應屬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