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主次責任劃分比例_交通事故主次責任劃分百分比?
特邀律師
一般來講,交警的責任認定書會將雙方責任劃分為一方全責,主次責任,同等責任,無法確認幾種。具體的劃分比例一般是在后邊的協商或訴訟中確定。一般來講,全責就是100%責任,主要責任就是70%責任,同等責任就是50%責任,次要責任就是30%責任。機動車之間通常按上述比例劃分責任。如果一方是機動車,另一方是非機動車,一般機動車一方多承擔10%責任,如機動車主責一般是80%,另一方非機動車則是20%。
3:7是保險公司的內部規定,2:8是法院的常規判決。
如果與保險公司無法協商一致,建議直接去起訴,這樣你得到的賠償會比調解多。
這個倒不一定。
有一點需要說明,交警的責任認定只會 確定事故雙方的責任是全責-無責、主責-次責、同責-同責、無法劃分這樣幾種,具體責任比例,交警并不會劃分,要劃分的話是在后邊的訴訟過程或者調解中確定的。
一般情況下,交警的責任認定會被法院采納,法院默認主責七成責任,次責三成責任。不過這種劃分比例適合雙方情況屬于同類責任主體,例如雙方都是機動車,或者都是非機動車。如果一方是機動車,另一方是非機動車,則機動車一方承擔的比例增加一成。例如機動車和非機動車之間的主次責任,一般機動車主責就承擔八成的比例,如果機動車次責就承擔四成比例。
少數情況下,如果當事人有足夠的理由和證據說服法官,法官可以在上述比例的基礎上行使自由裁量權,將責任比例調整一成。也就是說,極端情況下,主責最多承擔百分之九十責任,最少承擔百分之五十責任;次責最少承擔百分之十責任,最多承擔百分之五十責任。
極少數情況下,如果當事人有證據證明交警的責任劃分不正確,法院有可能不采納交警的責任劃分,根據收集到的證據重新進行責任劃分。不過這種情況很少。
因此,即便是交警已經劃分了責任,當事人仍要積極抗辯,以獲得對自己有利的責任劃分比例。
1、第一種是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
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
(1)負事故全部責任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
(2)負主要責任的,承擔70%的賠償責任;
(3)負同等責任的,承擔50%的賠償責任;
(4)負次要責任的,承擔30%的賠償責任;
(5)無責任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2、第二種是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
(1)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全部責任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
(2)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主要責任的,承擔70%-80%的賠償責任;
(3)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同等責任的,承擔60%的賠償責任;
(4)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次要責任的,承擔30%—40%的賠償責任;
(5)機動車一方無責任的,承擔10%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