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怎么求助政府_家里有精神病怎么求助?
特邀律師


可以與精神病患者的家屬或者監護人溝通,要求對方嚴加看管和醫療;根據威脅的實際情況,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警求助,必要時,由政府強制醫療;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對精神病患者進行強制治療。 一、《刑法》第十八條 【特殊人員的刑事責任能力】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二、參照《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 1、第二百八十四條 實施暴力行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嚴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經法定程序鑒定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有繼續危害社會可能的,可以予以強制醫療。 2、第二百八十五條 根據本章規定對精神病人強制醫療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關愛精神患者,走向美好生活。
您好,我是康復師小蓋。
精神病患者回歸社會這個問題,我是老生常談了。我接觸的患者中,有好多患者通過治療,出院后重返社會。也有一部分,出院后一段時間預后很差,被重新送回來的。精神病患者能不能回歸社會,有多方面的原因。
一,與病人病癥有關。一般來說,躁狂癥,雙相情感障礙患者預后要普遍好于精神分裂癥患者,當然其他因素干擾也有例外。
二,與發病年齡有關,一般來說,發病越早預后越差。
三,與病人以及家屬的配合有關。一般來說,只要病人配合治療,病人家屬在病人出院后能夠督促病人按時服藥。病人回歸社會的可能性還是很大的。
首先,家屬要對精神疾病有一個正確的認識,人們對精神病有種種偏見,其實精神病與其他的內科病、外科病一樣,只是一種病而已,這種患者在病態下表現出思維、情感、行為的不正常,而不是什么思想問題。精神病與其他軀體疾病的不同之處在于,患者身在病中不知病,意識不到自己有病,故而不主動就醫、拒絕治療,這就要求家屬對精神病患者要倍加關懷和照顧,尊重他們的人格,給他們情感上和心理上的支持。 家里有了精神病人,應及早到精神科求治,有的則因精神病人年輕,住院怕別人知道后,會影響到患者以后的生活如戀愛、就業等,而遲遲不肯到精神科就診,可終究紙包不住火,這其實是掩耳盜鈴的做法而已。有的則認為精神病人是著了魔道,尤其是農村家庭,四處燒香、求神拜佛,結果勞民傷財,錯過了治療的最佳時機。
1、患者在家治療應注意房間設置簡單、整潔,不要有刀具、繩索、農藥等危險品。特別是抑郁癥患者要保持高度的警惕,以免發生意外。有的患者在精神癥狀的支配下,可出現傷人、毀物等行為,監護人應注意自我保護。
2、要養成患者良好的生活節律,應制定作息時間,定時休息、定時起床。病情穩定后,還可適當地增加文體活動,以調動患者的積極性。對孤獨、懶散的患者,應督促其參加簡單的勞動,避免整日臥床。由于精神病人不承認自己有病,故而大多數患者不愿服藥,而經常藏藥,所以一定要督促患者服藥,防止丟藥、藏藥及隨便加減藥。另外,藥物不能由患者自己保管,以免出現服藥過量或中毒事件。
謝邀!
我在臨床上見過幾個這樣的案例,可憐,可悲,可嘆……
在同情之余,也會給他們一些實實在在的建議:
既然孩子患有精神病生活不能自理,想必家長也必無全職工作,而是脫產全心身照顧孩子,經濟上拮據,可謂身心俱累,苦不堪言。
建議:
1.先給孩子上居民醫保,憑以前住院診斷證明去當地殘聯辦個“精神殘疾證”;
2.再憑“失業證”或“下崗證明”到居委會和街道辦事處申請低保;
3.如果孩子生活不能自理,肯定是慢性精神病,且預后不好,可以將孩子送到當地精神衛生機構的“精神與智力殘疾托養中心”進行長期托養。
4.憑“低保證”和“精神殘疾證”到當地紅十字會申請“貧困重型精神疾病”經濟補助,并可在當地殘聯申請住院費補貼(各地政策不一樣,補貼金額也不一樣)。
5.當然也可以向當地民政部門申請困難救濟。
除了以上這些“治標”的辦法之外,如能自強自立,重新找一份工作,或是做個小本生意,能重新組織一個家庭,方是“治本”之策!
感謝邀請。父母不在了,又無兄弟姐妹,精神病人此時無人照顧該怎辦?
直接回答題主的問題,這種情況下的患者屬于“三無人員”,應該向殘聯求助,有殘聯出費用,將患者安置在民政系統的康復機構,住院期間幾乎是不需要患者自己花錢的。
政府重視重性精神病人的管理工作
對于社會上的肇事肇禍的精神病人以及“三無”精神病人、“流浪”精神病人,國家規定, 按屬地管理原則, 由縣 (市、區) 政府負責本轄區內肇事肇禍精神病人收治管理的所有工作。
相信各地區已經建立或正在完善此政策,由綜治辦牽頭, 公安、衛生、民政、殘聯、勞動保障、財政等部門協同,確保流浪在社會上的重性精神病人得到有效救助。
同樣,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會成立重性精神病人排查和隨訪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負責本地區重性精神病人排查和隨訪管理工作, 包括入戶排查、建檔、報告、危重情況處置。
由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農村醫療衛生機構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精神病人提供醫療康復服務;各類精神疾病社區康復機構為精神病人提供生活照料、功能訓練、技能培訓等康復服務。
綜上,我們可以看到,國家對于精神病人的管理已經形成了一個比較成熟的管理體系。而且,對于題主所說的情況,也的確是“有門可循”。
作為患病家庭的親人們,大家應該做什么
雖然國家政策給予患病家庭用一定的扶持,但作為家屬,大家更需要做到細心、周到。
首先,從自身做起,做好對精神疾病的宣傳工作,呼吁大眾患病后盡早就醫,而且防止近親結婚,尤其雙方均未患病高發的家庭。這樣做可以使人們注重精神衛生, 是提高心理衛生水平, 減少精神障礙發生的一個重要方法。
其次,監督病人按時服藥, 這樣做可以防止精神疾病給病人帶來的工作、生活能力的減退或喪失, 防止或減少精神疾病的復發。
第三,定期與醫生聯系, 提高對精神疾病的認識, 早期發現、早期診斷、早期治療精神病人, 以幫助他們及時恢復, 減少嚴重結局的發生。
希望我的解答對你有幫助,請關注,我將持續更新相關醫學內容

有精神病患者的家庭可以申請補助金,由符合申請條件的殘疾人本人,法定監護人,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其他委托人自愿申請,在社區或街道(鄉鎮)領取并填寫《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申請審批表。具體參照《北京市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實施辦法》:
第四條,申請程序。
(一)由符合申請條件的殘疾人本人,法定監護人,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其他委托人自愿申請,在社區或街道(鄉鎮)領取并填寫《北京市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申請審批表》、《北京市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申請審批表》、《申請殘疾人生活補貼和護理補貼個人經濟狀況登記表及授權委托書》。
然后向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社會救助申請窗口提交,并授權委托民政部門進行個人經濟狀況核查。
(二)申請兩項補貼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生活補貼申請審批表》或《護理補貼申請審批表》;
2、《申請殘疾人生活補貼和護理補貼個人經濟狀況登記表及授權委托書》;
3、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殘疾人服務一卡通”原件及復印件1份;
4、《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
5、一寸同版彩色證件照3張;
6、申請生活補貼者還需要根據自身情況提供以下證明材料之一:
(1)《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北京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難補助金領取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1份;
(4)全日制在校學生證明;
(三)已享受兩項補貼的殘疾人申請條件發生變化的,應按規定重新辦理補貼申請手續。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二十五條,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將貧困殘疾人列為重點扶貧對象,在扶貧資金和物資上給予優先安排和照顧。自治區根據扶貧資金的使用范圍,每年安排專項扶貧資金用于貧困殘疾人的扶貧工作。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二十六條,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中有重度殘疾、一戶多殘、老年殘疾、智力殘疾和精神殘疾等情形的特殊困難家庭,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在確定其最低生活保障差額補助時,應當給予重點照顧。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補助后由于重大疾病或者事故等導致生活出現暫時困難的殘疾人家庭,由其所在地人民政府給予臨時救助。
因在民政部門工作,我來談一下這個問題。
毫無疑問:精神病患者即是精神類殘疾人,又是精神類疾病患者,是病人,或者是重大疾病患者。
一、關于精神殘疾人的社會救助問題
從殘疾人的角度講:精神殘疾最關鍵的是殘疾等級,其中的精神殘疾一級、二級,就是重度殘疾人。按照民政部發布的《特困人員認定辦法》的規定,精神殘疾一級、二級可以直接認定為無勞動能力,如果還符合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或無撫養人這兩個條件,就可以不受年齡大小限制(即不要求必須年滿60周歲),直接納入特困人員供養范圍。當然,如果納入不到特困人員供養范圍,也還是可以申請納入低保范圍。
如果是精神殘疾三級、四級,則分別為中度、輕度殘疾人,如果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的相關規定,也可以納入低保范圍。應該特別強調的是:如果符合相應的條件,不論是納入特困人員供養范圍,加上特困人員供養的照料護理標準;還是納入低保范圍,同時還可以申請殘疾人兩項補貼(即: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就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上解決殘疾人的生活來源問題,減輕家人的經濟負擔。
因此,精神殘疾人可以納入特困人員供養或低保,是非常重要的社會救助措施,殘疾人家庭一定要高度重視,盡可能爭取。
二、精神類殘疾人的監護人問題
從精神類殘疾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角度講,精神類殘疾人必須有監護人。由監護人負責照料精神殘疾人的日常生活;防止精神殘疾人在神志不清時侵犯他人合法權利,或者肇事肇禍;切實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二十八條明確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親屬;……”很明顯:第一順序的監護人是配偶,第二順序為父母、子女,沒有以上兩類人的是其他近親屬。也就是說:這個順序是法定的,家里的親人就必須履行法定的義務,不能推卸責任。
三、精神病人的治療費用的來源問題
1、基本醫療保險的報銷。從精神類疾病患者是病人的角度講:應該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具體一些,有正式工作崗位、有穩定工資收入的精神殘疾人,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沒有穩定工資的精神殘疾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這樣做,吃藥、看病、住院治療就有了基本的醫療保障。做為合法公民,精神病人的監護人應該為精神病人辦理或協調好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事項,這是極為重要的關鍵步驟。尤其應該強調的是:精神類疾病是重大疾病,可以按照當地政府規定的程序,辦理特殊疾病門診。辦好之后,就可以在門診取藥時享受報銷待遇,這對于需要經常服藥控制疾病發展的精神病人,是非常重要的優惠政策措施。監護人一定要高度重視,辦好相關手續。特殊疾病門診能報銷一半以上的治療費用,可以極大地減輕家庭經濟負擔。
另外,只要參加了基本醫療保險,有了其他疾病,還可以享受正常的報銷待遇,主要有兩項:即基本醫療保險的報銷和與之配套的大病保險的報銷。習慣上一般分別稱之為第一次報銷、第二次報銷。
2、醫療救助的報銷。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待遇,適用于所有普通參保對象,醫療救助的報銷則只適用于特殊對象。主要有:特困人員、低保戶、建檔立卡貧困戶,以及部分重度殘疾人。如果精神病人己納入了特困人員供養對象,一般享受醫療費用100%報銷待遇;如果是低保戶,一般享受70%-90%的報銷待遇;建檔立卡貧困戶只需自付3000元,剩余部分全額報銷。
這里要著重強調的是:醫療救助的報銷對象,必須是以上所述的醫療救助對象;報銷的基數是經過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大病保險報銷之后的余額。即對余額進行的又一次報銷。因此,習慣上稱為第三次報銷。不是醫療救助對象的人,不能享受這一待遇。另外,一般情況下,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參保人,也不能享受醫療救助的報銷待遇。由于各地的具體政策有比較大的差別,要詳細了解,只能咨詢當地醫療保障局。
另外,一旦成為醫療救助的救助對象,還享有政府代繳部分或全額的城鄉居民醫保的參保金的優惠待遇。
3、經過以上幾個層次的報銷,自付部分余額比較大,就可以向民政部門申請臨時救助。
四、患有精神病的殘疾人需要每天吃藥,怎樣才能成為建檔立卡戶?
首先,建檔立卡貧困戶是扶貧政策中的一個概念。主要圍繞“兩不愁,三保障”展開,即不愁吃、不愁穿,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有保障,還有一些致富項目,其目的是幫助貧困戶脫貧進而致富奔小康,涉及的范圍比較大。而特困人員、低保戶僅僅著眼于保障基本生活問題。其次,如果目的僅僅是解決精神病人每天吃藥的費用問題,參加基本醫療保險,通過特殊疾病門診就可以解決一部分;特困人員、低保戶和建檔立卡貧困戶,在大額醫療費用的報銷上基本大同小異,并無本質的區別。只要有特困人員、低保戶資格就完全可以了,根本就沒有爭取建檔立卡戶的必要。如果不是特困人員、低保戶,確實應該爭取一下。最后,必須指出:脫貧攻堅戰己進入最后階段,建檔立卡戶所享受的優惠政策,應該不會延續多長時間了;而特困人員、低保戶肯定會長期存在。因此,如果家里有重度精神殘疾人,應該盡可能爭取特困人員、低保戶資格。否則,一旦扶貧政策停止執行,就什么待遇也無法享受了。
你好,我是精神科醫生,工作中常常會遇到經濟條件不好的精神障礙患者家庭,我來告訴你政府可以幫什么忙。
關于國家對貧苦精神障礙家庭的救助問題
從2004年開始我國開展686項目(中央補助地方衛生經費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療項目),目前686項目已經基本結束,但對于貧苦精神障礙家庭以及重性精神障礙的救助已經化為常態化政策,對于嚴重精神障礙和因病致貧的家庭國家都是有相關政策補助的。
因為日常工作會經常接觸到類似的精神障礙家庭,所以比較了解這個群體的經濟困境,也隨之了解了一些這方面的政策。根據你的家庭具體情況給你一些建議。
你說到你的父親因為骨折沒有治療,喪失了勞動能力,你的哥哥有精神疾病,但一直未經過系統治療,而你的工資只有3300/月,顯然沒沒有能力去支撐起這樣的家庭。我想問的是你和父親哥哥在一個戶口上嗎?
你家里的情況父親和哥哥分別符合肢體殘疾和精神殘疾的標準,而且沒有經濟來源,所以如果你不再一個戶口上,你的家庭應該滿足民政部門的低保家庭標準。
如果已經辦理低保證,或者殘疾證,可以先咨詢當地殘聯部門,因為殘聯每年是有固定經費送精神障礙患者免費住院治療的,當然患者也必須滿足當地殘聯對于患者的一些條件要求。
除此之外,對于有低保的患者可以免費辦理醫保,然后住院治療除了醫保報銷部分低保可以在自費部分二次報銷,這樣患者住院治療的開銷就會很小很小。
如果這樣都無法負擔,可以求助民政部門,聯系民政部門下屬的醫院,除了醫保報銷的部分民政部門也會給予相應補助,我了解的有些醫院甚至可以達到免費住院治療,當然這樣的情況也是要滿足民政部門的相關條件的。
- 另外我們國家的嚴重精神障礙管理辦法,規定對于嚴重精神障礙的患者,家屬每個月也會有一部分護理費補助可以拿,這對這個家庭也是有所幫助的。
所以記住我建議的核心內容:你和父親,哥哥不在同一個戶口上才能夠辦理低保,然后辦理殘疾證,才能得到民政部門的相關照顧。
關于你哥哥的問題
你說到哥哥有精神障礙,但應該是一直沒有得到規范的治療,不知道你哥哥具體的診斷和目前的精神狀態是什么樣?但既然你提到他患病多年沒有治療,你也一直想帶她治療,那最好的辦法是在政府部門的幫助下到精神專科醫院住院治療,看一看患者具體的醫學診斷,和聽一聽醫生的治療意見。
并不是所有的精神醫學疾病都沒有治療價值,不是所有精神障礙的病情無從改變,很多精神疾病經過系統治療,是完全能夠過正常的生活的。
現在我們國家對于精神障礙方面的財政投入是巨大的,所以不管是精神障礙患者,還是精神障礙患者的家屬,都要堅定信念,不管哪種精神障礙,都是可以治療的,前提是不要放棄你的求治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