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事業單位喪葬費標準_事業單位干部病故后撫恤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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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撫恤金:2011年8月1日以后去世的,就執行最新的撫恤政策,即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退休費。注意40個月的是基本退休
1、撫恤金:2011年8月1日以后去世的,就執行最新的撫恤政策,即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退休費。注意40個月的是基本退休費,不是全額退休費,須扣除其他生活補貼等2、喪葬費:10個月的基本退休費3、以上經費由死者所在地財政局全額撥款給死者所在機關,再由機關發放給死者家屬
咨詢單位
1、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準為:
(1)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死亡時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死亡當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退休費的40倍;
(2)病故的,為死亡時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死亡當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退休費的40倍。
2、非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準為:
(1)因公犧牲的,為本人死亡當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退休費的40倍;
(2)病故的,為本人死亡當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退休費的20倍。
2020年事業單位撫恤金和喪葬費仍然執行過去的標準,即:喪葬費為死者所在地上一年社平工資的6倍發給;撫恤金按死生前基本養老金的20倍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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