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賬電話錄音算證據嗎_電話錄音可以當作欠錢證據嗎?
特邀律師
完全可以。
如果可以取得電話錄音,這算是比較優勢的證據了。在證據種類里屬于實物證據、視聽資料,直接證據,證據效力較高。電話錄音已是初步證據,視“佐證”的其他證據而定。起訴前得先得了訴訟以以下知識點:
民事證據的種類
- 我國民事訴訟法將證據分為八種: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鑒定意見和勘驗筆錄。
- 視聽資料,是指以聲音、圖像及其他視聽信息來證明案件待證事實的錄像資料、錄音資料等信息材料。
電話錄音屬于視聽資料。
視聽資料的效力
- 根據《證據規定》,視聽資料證明力一般小于物證、檔案、鑒定意見、勘驗筆錄和經過公證或登記的書證;存有疑點的視聽資料,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民事訴訟的證明標準
- 高度蓋然性。理論上,民事訴訟的證明標準應當是一種蓋然性的證明要求。高度蓋然性是指證明雖然沒有達到使法官對待證事實確信只能如此的程度,但已經達到相信存在極大可能或非常可能如此的程度。
認證
- 認證,是指法庭對經過質證或者當事人在證據交換中認可的各種證據材料作出審查判斷,確認其能否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 一方當事人提出的下列證據,對方當事人提出異議但沒有足以反駁的相反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確認其證明力:①書證原件或者與書證原件核對無誤的復印件、照片、副本、節錄本;②物證原物或者與物證原物核對無誤的復制件、照片、錄像資料等;③有其他證據佐證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無疑點的視聽資料或者與視聽資料核對無誤的復制件;④一方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對物證或者現場的勘驗筆錄。
- 對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提供的證據,人民法院經審查并結合相關事實,確信待證事實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應當認定該事實存在。對一方當事人為反駁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所主張事實而提供的證據,人民法院經審查并結合相關事實,認為待證事實真偽不明的,應當認定該事實不存在。
視聽資料不在存有疑點,內容詳細,達到高度蓋然性的標準,應當認定該事實存在。
本悟空回答關鍵問題是:只有電話錄音為證據,而視聽資料需要“有其他證據佐證”。其他證據是開放性的,如,對方自認、生產的產品有你方提供的特殊標志的材料、送貨人的證人證言等。在起訴前盡量收集佐證的其他證據。
電話錄音算證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證據包括:
1、當事人的陳述;
2、書證;
3、物證;
4、視聽資料;
5、電子數據;
6、證人證言;
7、鑒定意見;
8、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擴展資料:同樣,有些事情不能作為為證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十九條規定:下列證據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1、未成年人所作的與其年齡和智力狀況不相當的證言;2、與一方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關系的證人出具的證言;3、存有疑點的視聽資料;4、無法與原件、原物核對的復印件、復制品;5、無正當理由未出庭作證的證人證言。
會不會過了訴訟時效,民數訴訟法規定,民事爭議的時效為兩年,就是你可以起訴,但是由于兩年期間你沒有主張自己的權利,你會喪失勝訴權,但是你必須舉證,在這兩年期間,你曾要求對方還錢,這樣時效可以順延,重新計算,令,電話錄音可以作為證據來使用,最好和你其他的證據形成證據鏈,比如證人,等等,單單電話錄音的話,證據有些單薄
可以起訴。但是是否能勝訴,關鍵看雙方的證據情況。
就你方而言,除了有錄音證據,還要明確知道欠錢的人姓名、住址、聯系電話,身份證號碼,法律不強制要求,但是有的話會對后續處理有很大幫助。
另外,電話錄音本身作為證據也要符合一定的要求。
首先錄音本身來源應當合法。一般情況通話錄音、談話錄音是可以的,但是通過非法手段獲得的證據,會被法庭排除,例如潛入別人臥室錄的聲音,在電話線路安裝竊聽設備錄音,在其他法律禁止錄音的場合錄的音,都不能作為證據。
其次錄音要求保存在原始媒體上,沒有修改剪輯,內容清楚可辨無歧義,能清楚地證明借貸過程。如果要訴訟,最好事先整理一份文字稿。
以上回答供參考。
電話錄音是可以作為訴訟證據的,但在合法、有效的認定上具有一定的限制:
1.提供電話錄音等證據時,應當盡量用當時錄音所使用的載體,例如手機等。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 的若干規定〉》第22條規定,調查人員調查收集計算機數據或者錄音、錄像等視聽資料的,應當要求被調查人提供有關資料的原始載體。提供原始載體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供復制件。
錄音證據如果對方有異議時,法院或者鑒定機構會要求您出示原始錄音材料,否則錄音作為證據的證明力將有問題。另外錄音完畢后要整理成書面材料,并克制成光盤。
2.提供的電話錄音不得侵犯他人的隱私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 的若干規定〉》第68條規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對于非法證據,例如拘禁、脅迫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取得的證據,或者其他違反法律禁止規定而取得的證證據,例如私自在他人住宅暗裝竊聽設備竊聽的錄音一般會因被認定侵犯公民的住宅權而無效。
3.提供的電話錄音應當盡量有其他證據進行佐證
存有疑點的視聽資料是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4.電話錄音應當盡量完整的反映權利義務關系。
錄音應當是由債務人本人的陳述,而不是他人的代述。錄音內容越完整越好,例如債務關系的情況,就需要講明欠款的具體金額,約定的還款時間等等詳細信息。
法海一粟認為,僅有電話錄音,沒有欠條,起訴要債的,很難勝訴。
1、勝訴的條件是債權數額確定,沒有爭議。如果債權數額明確,電話錄音里對于債權數額沒有任何爭議,那么,起訴后,原告勝訴的可能性就很大。而如果電話錄音里對于債權數額存在爭議,或者不能確定,那么,起訴后,原告敗訴幾乎是確定的。
2、題主沒有說明題目中的債務性質。題目中的債務產生的原因是什么?是因為勞務而產生的勞務費?還是因為合同關系而產生的貨款?或者是因為承攬而產生的報酬?不同的法律關系所產生的債權,其證明方法可能不一樣。比如,因勞務而產生的勞務費用,除電話錄音外,題主可能還會有證人證言可以證明,也可能還有微信記錄可能證明。如果是買賣關系而產生的貨款,則可能會有送貨記錄予以佐證等等。
3、如果題主只有電話錄音,而沒有其他任何證據予以佐證,那么,敗訴也是可以確定的。但是,即便是這樣,題主還是應當起訴到法院。因為,在法院審理的時候,被告可能會承認該筆債務。如果是這樣,題主豈不是可以勝訴了嗎?這年頭,賴賬的不在少數,但是,講誠信的有大有人在。以上方法,題主可以一試。
法海一粟:運籌帷幄之中,決戰法庭之上。
可以當作曾有過欠款的傍證,要有欠條或借條才能算是欠款的直接證據,因為電話錄音只證明當時有欠款的事實,但不能證明現在對方仍欠你錢,所以不能作欠款證據,就是用電話錄音向法院起訴,法院也不受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