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類型主要分為哪四種_企業類型有哪些?
特邀律師
1、以投資人的出資方式和責任形式分為: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公司制企業。公司制企業又分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2、以投資者的地區不同分為:內資企業、外資企業和港、澳、臺商投資企業。
3、按所有制結構可分為:全民所有制企業、集體所有制和私營企業和外資。
4、按股東對公司所負責不同分為:無限責任公司、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5、按信用等級可分為:人合公司、資合公司、人合兼資合公司。
6、按公司地位類型可分為:母公司、子公司。
7、按規模可分為:特大型企業、大型企業、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
8、按經濟部門可分為:農業企業、工業企業和服務企業等等。
9、按企業健康程度可分為:相對比較健康的隨機應變型企業、軍隊型企業、韌力調節型企業,和相對不健康的消極進取型企業、時停時進型企業、過度膨脹型企業、過度管理型企業。
私企、國企、外企、合資企業的區別是從企業所有制的性質來區分的。
私企,官方稱之為民營企業,一般泛指大陸的私人資本成立的工商業組織。中、小企業,小微企業居多,行業分布集中在服務業,制造業。不過紅極一時的明星企業華為,互聯網巨頭BAT也是民營企業。
國企,顧名思義,是國家或者地方政府擁有全部或者51%以上所有權的企業,也叫全民所有制企業。企業董事長(一般都兼任該企業黨委書記)代表國家或政府行使管理權。我國的能源、通信、航空航海一般都是國有大型企業,如中石油、中石化、中移動、國航、東方航空等等,當然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深入,逐步有一些私人資本進入這些領域。
外企,就是由外部資本(泛指大陸以外資本)投資興建的企業,包括港、澳、臺資本設立的企業。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各級地方政府通過稅收、減免土地出讓金等一系列優惠政策,再加上我國豐富的自然資源和人力資源,吸引了一大批優質的外資企業來大陸投資建廠,我們不僅解決了大量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就業問題,從中我們也學習了很多先進生產技術和管理經驗,為我們有制造業大國走向中國創造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合資企業,我們一般特指中外合資。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是由中國投資者和外國投資者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負盈虧、共擔風險的企業。
常見的營業執照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營業執照》兩種。
前者是取得企業法人資格的合法憑證,有限公司即屬此類;后者是合法經營權的憑證,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核發該種執照。
營業執照的公司企業類型有:
1、有限責任公司
2、股份有限責任公司
3、個人獨資企業
4、合伙企業
企業主要分類有:合資、獨資、國有、私營、全民所有制、集體所有制、股份制、有限責任等等。
1、國有企業類型 這是指企業的全部財產屬于國家,由國家出資興辦的企業。國有企業的范圍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使用國有資產投資所舉辦的企業,也包括實行企業化經營、國家不再核撥經費或核發部分經費的事業單位及從事生產經營性活動的社會團體,還包括上述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使用國有資產投資所舉辦的企業。
2、集體所有制類型 這是指一定范圍內的勞動群眾出資舉辦的企業。它包括城鄉勞動者使用集體資本投資興辦的企業、以及部分個人通過集資自愿放棄所有權并依法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認定為集體所有制的企業。
3、股份制企業類型 企業的財產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出資者共同出資,并以股份形式而構成的企業。我國的股份制企業主要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兩種組織形式。某些國有、集體、私營等經濟組織雖以股份制形式經營,但未按公司法有關既定改制規范的,未以股份有限責任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登記注冊的,仍按原所有制經濟性質劃歸其經濟類型。
4、聯營企業 這是指企業之間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組成新的經濟實體;具備法人條件的聯營企業,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由聯營各方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如果按照法律規定或者協議的約定負連帶責任的,則要承擔連帶責任。
5、個人獨資企業 個人出資經營、歸個人所有和控制、由個人承擔經營風險和享有全部經營收益的企業。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適用于個人小規模的小作坊、小飯店等,常見于對名稱有特殊要求的企業。 來源:-企業種類
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企業登記注冊的類型為依據,將企業登記注冊類型分為以下幾種:內資企業 國有企業 集體企業 股份合作企業 聯營企業 有限責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私營企業 其他企業 港、澳、臺商投資企業 合資經營企業(港或澳、臺資) 合作經營企業(港或澳、臺資) 港、澳、臺商獨資經營企業 港、澳、臺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資企業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 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由企業標準代號,標準發布順序號,標準發布年代號組成·企業標準一經制訂頒布,即對整個企業具有約束性,是企業法律性文件,沒有強制性企業標準和推薦性企業標準之分。
企業標準的編號格式為:Q/(企業代號)(四位順序號)S──(年號)
企業標準的代號用“Q/” (“企”漢語拼音“qi”的聲母)加企業代號組成,企業代號可用漢語拼音字母或阿拉伯數字或兩者兼用組成。企業代號按企業隸屬分別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規定。通常的企業標準的代號形式是“Q/xxx”。
企業標準的編號由企業標準的代號、標準順序號和發布年代號組成。
有些企業按照GB/T 15496~15498-1995的規定,將其企業標準分為技術標準、管理標準、工作標準,并在其企業標準代號后面又加標準類別代號,其中技術標準加“/J”,管理標準加“/G”,工作標準加“/Z”。還有的企業又在順序號前增加標準分類代號或標準應用代號(如型號)。
在標準發布年代號上,各企業也是有著各自的規定,并不統一。有的一律用四位數字,有的在某個年份前用兩位數字表示,在某個年份(如2000年)后用四位數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