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薪低于最低工資標準違法嗎_最低工資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特邀律師
應發和實發是兩回事兒,但實發如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則另說(視各地規定不同而具體判斷)
不合理 更不合法
所謂不足額支付勞動報酬,首先要有一個參照標準,如果低于這個標準就是不足額發放,分三種情況:
第一,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合同中約定的工資報酬就是標準,低于約定的報酬標準就是不足額發放。
第二,沒有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即成立事實勞動關系的情況下,工資報酬標準怎么確定,可以約定(如果沒有書面約定很難舉證),約定不成適用集體合同(有的單位沒有集體合同),沒有集體合同適用同工同酬(本單位和你相同崗位的人的工資報酬,只要求大致相同)。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沒有約定工資條款也同樣適用。
第三,勞動合同無效,勞動合同無效的情況下,適用本單位相同或者相近的崗位人員的工資報酬。
最低工資標準是勞動報酬的底線,即使約定也不能低于這個底線,并不是只要支付了最低工資標準就行。
最低工資標準本來就是政府指導紅線,不低于這個數就是合法的,一般單位出于加班費的計算考慮,都會將基本工資約定為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當然實際工資肯定是要高于加班費的。
用人單位的最終目的不外乎就是降低成本的同時規避風險。
發工資條的時候,你會發現你談妥的月薪被拆成了好幾部分,基本上為:最低工資標準+加班費+獎金+補貼+其他-代扣(社保、公積金和個稅)。
但是,可以肯定的回答,這是不違法的。
如果所有工資相加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不合法,如果只是出勤工資低,而和別的工資收入相加高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話,那完全是合法的
內退期間工資標準如高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非最低工資標準),則具體標準雙方協商確定。
如果你在廣州的話,自今年9月1日起,新《廣州市法律援助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開始實行,收入低于最低工資標準可申請法律援助。
(圖源網絡)
針對近年來群眾申請法律援助需求增多,申請法律援助便利性不足等問題,新修訂的《辦法》擴大了法律援助覆蓋面,收入低于本市企業職工現行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即可申請法律援助;此外,還新增了法律援助網上申請的便民途徑。
根據新修訂的《辦法》更多的市民將能享受到法律援助。首先,《辦法》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將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從“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5倍”改為“本市企業職工現行月最低工資標準”。同時新增了十余類無須提交經濟困難申報材料的人員,其中包括了在偵查、審查起訴、審判、申訴、再審階段申請法律援助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訴人,以實現全流程保障刑事案件當事人合法權益。
其次,《辦法》新增了網上申請法律援助的程序,即申請人可以通過網上申請法律援助服務。法律援助機構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原件, 經核對符合條件的,當場作出給予法律援助的決定,并送達申請人。
此外,《辦法》還新增“搖珠式”指派法律援助人員模式。將原來逐個邀約指派法律援助人員的模式更改為“公告+群發邀約+搖珠”模式,組織有承辦意愿的律師按照征選法律援助人員公告的要求主動報名。符合要求的報名人達到3人以上的,以網上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法律援助人員,既保障了指派工作的公平性,又提高了指派工作效率。
這種情況并不多見,首先分析一下有沒有自己的問題,比如曠工、病假、事假或其他違約行為。如果確定不是自身原因導致的,那公司這種連最低工資都不按標準發放的行為就有些惡劣了,應當利用合法手段維護自身權益。希望以下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法律依據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維權途徑
一、協商解決
維權并不意味著一定要對薄公堂,對公司和個人來說,友好協商是高效率、低成本的解決問題方式。
第一步,直接和公司協商,有工會組織的也可以向工會申請協助,或要求第三方共同與公司協商,力爭達成和解協議。如果雙方不愿通過協商方式解決或者協商不成,以及達成和解協議后公司不履行的,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二、投訴解決
第二步,如果協商和調解都沒能解決問題,還可向公司所在地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借助政府勞動監察機關的力量,申請介入來協助解決問題。
三、發起仲裁
第三步,上述措施都不能奏效的情況下,您還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如果您作為公司正式員工,發起仲裁的對象應為所在公司或者公司的分支機構;如果您屬于勞務派遣工,與勞務派遣單位或者所在公司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將勞務派遣單位和所在公司列為共同當事人發起仲裁。
四、法院訴訟
一般情況下,不建議輕易提起訴訟。主要是因為取證、判決的過程比較漫長,需要耗費雙方當事人大量的時間和精力,還要考慮訴訟成本的問題。通常情況下,最低工資這種小額維權不會走到訴訟這一步。但以上途徑都沒能達成合法訴求,萬不得已的情況下,到法院起訴公司也是最終能夠合法解決問題的唯一途徑。
注意事項
一、證明勞動關系
不管以何種途徑解決問題,必須證明您和公司之間存在勞動關系。因此,在協商解決未達成一致時,應當提前準備好相關證據,為后續投訴、仲裁或者訴訟做好準備。勞動合同是證明您和公司之間存在勞動關系最有力的憑證,這個最為重要。
其他證據還包括:工資表、工資報酬領取證明、考勤記錄、公司工牌、同事的證人證言等材料。
二、依照程序進行
勞動爭議案件實行的是仲裁前置程序,也就是說,沒有經過勞動仲裁的案件,是不能夠向法院提起訴訟的。
三、依法依規
維權過程中要依法依規,保持克制,理性維權,如果經濟困難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切忌做出過激言行。
以上供參考。
最低工資標準,這是以當地的實際生活情況來制定得,當地的生活水平高低,還有社保參保的最低檔次,最低工資是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利益才制定得,這個紅線不因須突破,如果工人工資低于這個標準那就是違法行為。最低工資標準可不是所有工人工資的標準,工資標準工種不同工資標準也不同,最低工資標準一般工人工資都會超過得,只有少數人工資是以最低工資標準領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