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對保安工作時間的規定_請問,勞動合同法對保安上班時間是如何規定的?
特邀律師
如果沒有找到更好更合適的工作,建議你還是干吧!因為你還要養家糊口,還要生活。
做保安的,多數都是下崗工人,以及農村的年輕人,家庭都不富裕,為了看病,為了養老,為了生存,根據自身能力,而選擇了做保安。
你可以再找一個干白班的保安,實在不行就換工作,相信總有一樣工作適合你,干保安,說實話,又苦又累,工資還少,不敢每天吃肉,不敢得大病,生活太難了,我深有體會,因為我也是一個保安。
保安每天工作12個小時,這實際上是很有爭議的話題。大多數人都知道,我們實行每天8小時工作制,8小時工作制之外屬于延長工作時間,應當按照規定程序征求職工同意,并對于延長的工作時間支付150%的加班費。如果是這種情況下,單位是不是違法行為呢?
我們的工作時間是怎么規定的?
1995年1月1日實施的《勞動法》第四章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第三十六條規定: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很多人傻眼了,不是5天40小時工作制嗎?怎么出來44小時?我國有一部法規叫做《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1995年3月25日國務院進行了修改,修改后的規定是:
第三條 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相關規定明確1995年5月1日起執行。有困難的企業和事業單位可以延遲執行,事業單位最晚1996年1月1日起執行,企業最晚1997年5月1日起執行。
企業可以根據生產經營情況自行安排工作時間,但是不得違反有關規定要,而且要確保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用人單位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以后,可以約定延長工作時間,但每天不超過一小時。特殊情況每天不超過三小時,一月合計不超過36小時。而且,安排周末加班不予調休的,一樣合計計算延長工作時間。
延長工作時間,需要支付不低于工資標準150%的加班費。周末安排職工加班,而且不予調休的,應當支付200%的加班費。
所以如果是單位實施12小時工作制,是違法行為,應當立即制止糾正,并支付加班費的。
特殊情況
不過,凡事有特殊,《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五條規定:
因工作性質或者生產特點的限制,不能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標準工時制度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指的實際上是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制。根據《關于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勞部發〔1994〕503號),適合綜合計算工時制的職工主要有下列行業的職工:
(一)交通、鐵路、郵電、水運、航空、漁業等行業中因工作性質特殊,需連續作業的職工;
(二)地質及資源勘探、建筑、制鹽、制糖、旅游等受季節和自然條件限制的行業的部分職工;
(三)其他適合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職工。
這些職工的工作主要是些周期性的,可以以周、月、季、年為周期綜合計算工時制。以計算周期為限,平均日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的,就應當支付150%的加班費。也就是說,如果保安工作平均一周工作三天,每天12小時是合理的,但是如果平均每天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就應當支付加班費。但是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可以解決每天工作12小時的問題。
最后一種工時制度是不定時工作制。適合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需要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中的高級管理人員、外勤人員、推銷人員、部分值班人員和其他因工作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職工;
(二)企業中的長途運輸人員、出租汽車司機和鐵路、港口、倉庫的部分裝卸人員以及因工作性質特殊,需機動作業的職工;
(三)其他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范圍的關系,適合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
實際上,保安工作情況比較復雜,還是要按分類來區分的。像平時我們看到銀行、政務大廳等服務單位,需要白天瞪起眼睛來做好安全保衛工作,及時做好應急安全的話,這一類工作必須要實施8小時工作制。可是,如果僅僅是晚上看看大門,維護企業財產安全或接聽電話,可以抽空休息或者睡一覺,這實際上是屬于特殊的值班人員了。因此,這一類的特殊值班人員,可以申請不定時工作制。
不過,綜合計算工時制度和不定時工作制,都需要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備案之后才可以生效。如果沒有備案,那么就必須要執行標準工時制,這種情況下工作12小時肯定是違法行為,應當按照150%支付加班費的。
根據您的提問,(勞動法)規定每周工作時間為40~44小時,但是前提您有沒有與保安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如果超過60周歲單位不會為您簽訂合同,您只能與單位協商。
如果您低于退休年齡,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替你繳納社會保險,(勞動法)(社會保險法)是有明確規定的,可以參照勞動法第36條~第44條要求按每天工作八小時計算工時,要求超時部分支付加班費,加班費也有明確規定。
1、正常工作時間超出部分按150%支付勞動報酬,下月連同工資一并發放或者單列加班費申報表。
2、用人單位安排雙休日加班的,勞動者有權要求單位支付200%勞動報酬,但是雙休日用人單位領導有權安排調休,調休必須在半年內完成,超過半年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支付加班費。
3、如果用人單位安排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應當支付勞動者300%勞動報酬。法定節假日不得安排勞動者調休,要么支付加班費,要么放假,如果不按規定執行,節后直接投訴勞動保障監察大隊,而且投訴肯定有效。
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每天加班為一小時,連續加班超過三小時只有三天,但加班必須征得勞動者代表同意。報勞動保障監察委員會備案。
根據您的提問,應理清勞動關系,是勞務中介還是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內容。建議要想保住飯碗,只能按公司規定執行,因為公司的規定不是針對您一個人。
友情提醒:法定節假日全年共11天。
1、元旦(新年第一天)
2、春節三天(正月初一~正月初三)
3、清明一天(清明節當天)
4、五一勞動節一天(5.1節當天)
5、端午節一天(端午節當天)
6、中秋節當天(中秋節當天)
7、國慶節三天(10.1~10.3)
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不得安排勞動者調休,如有違規,節后投訴到勞動保障監察大隊,電話12333。
保安的工作時間,都是按勞動合同法規定實施的,8小時制,周六日雙休,國家法定假期休息,這樣工資都是最低工資標準,在實際的工作中,很多單位的保安員都是實施12小時制,每月休息也在5天左右,工資有的是一次性全包發放,有的是按勞動法加班計算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