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嫁妝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_嫁妝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特邀律師
嫁妝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而是女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仍然歸女方。
嫁妝是指在結婚時,女方父母出于對女兒的疼愛,陪送的房子、首飾、家電、汽車等財產。
根據婚姻法的相關司法解釋,一方父母出資為孩子購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對自己子或女的個人的贈與。但是聲明贈與雙方的除外。因此女方父母陪送的嫁妝房子,屬于對女方個人的贈與,是女方個人財產。
其他如首飾、家電、汽車等,也系女方父母對其個人的贈與,因此也屬于女方個人財產。
所以說,女方的嫁妝系女方個人財產,而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若離婚,對女方嫁妝怎么分配問題,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和司法解釋,因為其不是夫妻共同財產,所以不能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原則均分。而應該按照一方婚前個人財產,予以返還給女方。已經滅世的,不需要再返還,也不需要賠償。
因此,要正確理解嫁妝的性質,夫妻要和睦相處。
這個很模糊,嫁妝錢是女方的不假,但這里有沒有男方給女方的彩禮錢?這就不好確定了。所以,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把房子作為雙方的共同財產。結婚買房需要注意的事項,就是誰出錢。誰收益。具體說,如果婚后買的房子由你的父母全款,那這個房子的所有權就是你父母的,你和老公只有居住權,如果你們離婚,這個房子屬于不可分割財產。也就是男方無權要求這個房子的部分產權。婚后你們買房子,不管你和老公誰掏錢,房子的產權都屬于你們雙方,離婚的時候,也是各占一半。哪怕你婚后在家做全職太太,沒有收入,這不會影響你對房子產權的擁有。
過來人的經驗告訴我這樣做法是正確的,不是為了有其它的目的,而是女人對自己應該要更有底氣。全部給了婆家也不見得會討到什么好處,反而都覺得是應該的。生活是兩個人的,以后有了應急的事情也可以拿出來的,不是完全自私的想法就行!
嫁妝就是給女孩的,給女孩的東西就是女孩的私有敗產,私有財產當然就不屬于夫妻的共同財產。
過去,或者說很遠的過去,嫁妝都是什么金銀細軟的,當男方把嫁妝送給女方之后,女方就會放在自己的那個金銀手飾盒里,然后再放到自己裝衣服的箱子底下,用的時候拿出來,不用的話就會一直的放在那個箱子里,也就是常說的壓箱底了,除非后來家庭生活困難了,不得不拿出來變賣,來用于家庭的生活的,否則的話,這個男方送給女方的嫁妝是不會動用的,到了自己的兒子或女兒結婚之時,才會拿出來給兒媳婦或送給女兒的,也就是說這嫁妝一直就是女方的私有財產的。
現在的嫁妝也都是男方給女方的,不管你是給了女方什么嫁妝,也包括人民幣了,那也都是女方的私有財產的,女方的私有資產就歸女方獨立支配的,男方呢也就別惦念了,那與你也沒有一點關系了,如果你想動用點那個嫁妝的話,你好好表現的話,你媳婦也到是可能慷慨解囊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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