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離職證明的后果_假的離職證明?
特邀律師
一、公司不給開離職證明,也不能刻假章,刻假章是違法的。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規定:“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偽造的是國家機關印章、證件,可能構成偽造國家機關印章、證件罪。 二、公司不給開離職證明: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對于公司未開具離職證明的行為: 1、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主要是勞動監察部門; 2、當未來到新單位報到時因為沒有離職證明造成無法報到等后果產生損失時,可以要求原來的單位給予賠償。
只要證明上面有單位公章一般不會被查出來 其實不需要偽造證明 如果查出來退還所有違法所得追究刑事責任要坐牢,年數根據金額定 祝您一生平安,財源滾滾
會,會去背調的,了解你之前的工作狀況,所以即便你入職之后,被公司查出有虛假的情況,公司也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合同無效情形: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到時公司解除勞動合同,也是得不償失。
離職證明的作用就是證明你現在是否與其他用人單位還存在勞動關系。離職證明是真是假,到你單位一調查不就知道 了
無效合同
首先:私自挪用公章加假的離職證明的法律風險主要要看離職證明內容,離職原因,離職時間,入職時間,主要涉及社保、失業金以及其它勞務風險;
其次:如果員工找到工作了,直接聯系前員工的公司HR,把離職證明掃描一份給你即可,一般都會配合你的,因為入職資料問題,是可以不錄用的,對對方公司也是一種風險預控;
最后:HR被誰舉報開假的離職證明,需要后期證實;如果證實了后期如何處理也是一個問題。
1,追究偽造文書罪。
2,所有因制假獲得的收益取消。并上黑名單。
3,離職證明的真偽很容易辯別,千萬不要做傻事。
從性質上來講,應該予以行政處罰,不適合刑事處罰。 不適合刑事處罰的理由: 行為人并沒有故意惡意。 行為人不是用于故意的違法犯罪。 沒有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害。 《治安管理處罰法》中有與此相關的處罰規定,綜上所述,應該適用較低的處罰標準。 《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印章的; (二)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的。 (僅是本人觀點,只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