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關聯人與擔保人的區別_貸款人和擔保人的區別?
特邀律師
要看擔保合同是如何約定的,簽訂的連帶擔保責任,就承擔連帶還款責任。如果約定不明,就是一般擔保。一般擔保與連帶責任擔保的效力是不同的。
共同還款人是與借款人一樣,處于第一序位的具有共同還款義務的責任人。常見的有,借款人的配偶,借款人的父母或子女。一般會要求簽訂共同還款承諾書。特別需要指出的是,在借款用于家庭事務時,配偶是天然的共同還款人(即使是在未簽訂共同還款承諾書的情況下)。
擔保人常見情況一般分為兩種,保證擔保和抵質押擔保。最需要注意的是,保證擔保中的一般保證與連帶保證。民間借款,從有利于放款人的角度出發,最好約定連帶責任保證。一旦借款人(共同還款人)怠于還款時,可以越過借款人,直接追索連帶責任保證人。
此外,擔保的形式還有定金等形式。
共同借款人和擔保人的區別就是:共同借款人有共同還款的義務、責任,而擔保人是沒上述義務、責任的。只是在借款人沒有按照借款合同及時還款、或者還不上款的情況下,擔保人負有不可推卸的連帶責任,其作用就是催促借款人還款。若借款人還不上款的,由擔保人的擔保物抵壓。
共同借款人與擔保人的區別:
1.共同借款人要承擔共同賠償責任,而擔保人是承擔擔保責任。擔保人是在貸款人無能力賠償的情況下,法院會依法強制執行擔保人。
而共同借款人通俗的說,就是如果你有賠償能力,而你的共同借款人無賠償能力,那么法院就可以直接執行你。
2.擔保分為兩種,一種是一般擔保,一種是連帶擔保。
一般汽車貸款協議中,為了保護債權人的利益,格式合同中都會規定擔保為連帶擔保。你可以看看你簽的那份合同有沒有明確寫明是連帶擔保。如果沒有明確,法律規定默認為連帶擔保。
負連帶擔保責任的擔保人,如果被擔保人不能償還債務,債權人不用啟動法律程序,可以直接要求連帶擔保人承擔債務。相反,如果是一般擔保,只有在債權人向法院告訴了,證明債務人無法償還債務的時候,方可以要求擔保人償還債務。
3.一般擔保與連帶擔保之間的區別就在于一般擔保要求債權人啟動法律程序向債務人主張不能滿足后,方可以向擔保人主張。
4.共同借款人與擔保人承擔責任的訴訟時效也是有區別的。
對于借款人來說,債權人可以在2年之內向其主張,超過2年沒有主張,債權人則喪失勝訴權,即是說他向法院起訴,法院不會支持他的訴訟請求。
對于擔保人,一般都在6個月左右。
拓展資料:
共同借款人在銀行貸款業務中普遍存在,最典型的為在住房按揭貸款中,夫妻或者房屋的共同買受人作為共同借款人向銀行申請貸款,有關個貸制度明確規定:共同借款人可以是所購買房屋的共有權人,也可以是符合貸款要求的其他自然人。在實際工作中,房屋的共有權人作為共同借款人,由于其共有權人與共同借款人的趨同性,較好理解和把握。
但對其他自然人作為共同借款人,由于其他自然人與共同借款人的不相一致性,往往涉及動機、背景等諸多因素,以及社會和法律關系復雜,信息的不對稱性,存在較多不確定性,因此要加強防范該類共同借款人所產生的風險。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