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證明入職時間虛報_離職證明晚于新公司入職時間有什么影響?
特邀律師
看公司怎么看待了!
公司覺得你能力好,人品好,就會重視你這些,而不是糾結于你什么時候離職的。除非有特別大的撒謊或者不誠實行為!正常應該不會影響太大....
如果可以的話,盡量的把離職證明開早點,入職晚一點,不要去影響你正常工作的狀態!
好工作很多,不好的工作也很多,找到合適的,努力做,做好業績,能力有了,去哪里都不看重這些!
加油
從您的介紹來看,您是比較誠實的,所以才因為資料填寫內容同事實存在出入而擔心。
既然如此,最好還是實事求是,同新的工作單位說明之前資料填寫有誤,入職時更正過了。如果是正規工作單位,接收您的人事關系和檔案,入職時是應當填寫職工履歷表的,您當時如實填寫,不要再隱瞞或者虛報。相信新的工作單位也不會對此斤斤計較。另外,離職證明如果是指《勞動合同法》規定的離職證明,這份證明可能是需要存入檔案中的,原工作單位只能按照實際時間填寫。謝謝邀請!離職證明時間造假,這是不對的,如果沒有原公司沒有辦理減退手續,新公司沒有辦法為你續保。如果新公司為你續保,不會出現什么問題。
要解決你的問題只能通過非法的手段了: 1、你可以刻上一家公司的人事行政章,自己做個離職證明并蓋章(前途是你的畢業時間在2012年12月之前),并找好“上家公司的證明人”對好入、離職時間,防止做背景調查。
2、一般情況,公司人事專員辦理入職、買社保時,是不會去查你之前買了多久的(我本人就是做HR的)。萬一新公司問了,你就說之前是試用期,上家公司不給買社保(總之找個說的過去的原因)。3、私刻公章是違法的,其他網友不要效仿哈,我是急人所急才出的餿點子。離職證明寫領導評語是違法行為,只是很多人不知道或者不愿意走法律途徑。如果題主擔心被惡意評語而放棄離職,正中下懷,題主一定不能懼怕,自己的合法權益要維護,在有必要的情況下走法律途徑。
很多人擔心,離職證明有負面評語會影響以后在別的公司入職。我的觀點是,完全沒有必要擔心這一點,確實有的公司尤其是大公司在入職的時候要求提供離職證明,但是離職證明只能證明和之前的公司解除合同和勞動關系,這也是入職時要求提供離職證明的原因,除此之外不能說明任何事情。公司錄用員工是經過簡歷篩選和面試之后自主決定的,而不是前公司決定的,而且公司的HR和錄用部門的領導也不是傻瓜,都知道如果在離職證明上有領導評語,多半是不客觀的,甚至是惡意加上莫須有的罪名的。退一步說,如果真的有公司因為看到前一家公司的領導的負面評語就拒絕錄用,那么這樣的公司也是不值得去的。
從題主的描述看,凡是離職證明強加領導評語的公司都是不值得繼續待下去的,如果找到了下家,盡早離職。如果認為有必要,完全可以走法律途徑。最好把這樣的公司曝光,讓更多的人避開這個坑。
謝邀!
一般情況下,如果這家公司管理比較規范,那離職證明基本上要不回來了,只能給你開個新的離職證明。
離職證明是公司開給離職員工的證明其特定時間段在該公司工作的證明文件,是要蓋章有法律效力的,因此比較重要,到新的公司入職時一般都會要求提供上一家公司的離職證明,以檢驗員工簡歷內容的真實性并且可以避免雙重用工的法律風險,所以要慎重保管,謹慎使用。
一般離職證明一旦提交給新公司,就會作為員工檔案的一部分被存檔,是不會返還給員工的,如果員工離職,企業會給員工開具一份最新的離職證明,而不是把上一份離職證明返還的。這個跟你入職多長時間沒有關系,哪怕入職一天,一般也不會返還給你了,除非你當天還沒辦完入職手續,尚未真正意義上入職,那要回來的幾率還是比較大的,一旦正式入職,就很難再要回來了,這種已經入職一周的情況,要回來是比較難的。
當然,還有一些公司管理上并不規范,入職也不會索取上一家公司的離職證明,離職也不會給開具離職證明,特殊情況當特殊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