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單位不配合怎么辦_工傷老板不賠償怎么辦?
特邀律師
如果是因為你個人原因造成的傷害,單位可以不按照工傷賠償,人性化的單位,也只能給你以治療傷害醫藥費,造成了臨時的經濟困難給予生活補助!
在單位工作,有許多安全操作規程,如果是你違法操作規程,造成自己的傷害,由自己負責,單位還可以追究你造成損失的經濟責任,你還要承擔經濟賠償!
所以,工傷認定是非常重要的!對于工傷的認定,不是你自己說了算,也不是領導說了算!
工傷認定是安檢部門到現場勘查,做出權威性結論!
如果你對單位的認定不服,必須提供有力的安全操作規程的證據,能夠推翻單位領導的認定!
如果能夠被安全檢查部門認定工傷,憑借認定書,就可以獲得單位的工傷賠償!
口說無憑,一切靠證據!
你好,之所以提出這樣的問題,證明用工單位沒有為你繳納工傷保險,否則用工單位不會拒絕賠償,因為繳納工傷保險的員工工傷賠償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單位沒必要不配合走工傷認定程序。這種情況下,建議你在受傷后一年內攜帶證明你與用工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認定工傷。如果難以證明存在勞動關系,或者是由包工頭個人雇傭,建議你走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訴訟,要求包工頭、有資質的承包人公司承擔賠償責任,發包人在未支付工程款內承擔賠償責任。如有需要,可以為您代理事后收費,收費合理。
我有幾個疑問?你說工傷認定在鑒定中,那么到底有沒有工傷認定書,有沒有勞動能力等級鑒定書,如果還在鑒定中,你怎么知道是九級?
工傷認定是以你的勞動關系為準的,你給小公司做事就應該由這家小公司承擔責任,至于你工作的這家小公司和誰簽了什么合同與你的工傷認定毫無關系。你應該要求你所工作的小公司進行賠償。舉個例子,空調安裝工在工作中受到的傷害不應該由裝空調的住家承擔責任,而應該找負責安裝空調的公司。
不用擔心老板不賠錢,你拿到工傷認定書和勞動能力等級鑒定后去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部門提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是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強制執行的。
1、先要求公司到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工傷認定,再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等級鑒定;如果公司不配合,可以自行申報工傷認定和鑒定.但如果沒有勞動合同,還要經過勞動關系確認程序. 2、根據工傷鑒定結果要求相應工傷賠償,如果單位買了工傷保險,由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支付工傷賠償款,如果單位沒買工傷保險,由單位按工傷保險標準支付;工傷賠償根據事故發生地、個人年齡、工資、受傷時間、解除勞動關系時間不同而有差異,各地賠償具有嚴重地域性。 工傷處理根據個人情可認定,如果不愿意辭職,只能賠償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帶合同到期或解除勞動關系以后在賠償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需要律師幫助或詳細咨詢可以電話聯系蘇州秦佳俍律師,北京市盈科(蘇州)律師事務所,全國十強律師事務所,主辦蘇、錫、常交通事故人身損害和工傷賠償案件,蘇州市金閶區三香路九九九號十三層,附二院隔壁,蘇州市政府對面。 縱橫法律網 秦佳俍律師
首先你要有住院證明,鑒定傷殘等級,帶著這些證據找你的單位負責人,或者老板談,要求補齊你的醫療救治費用和一切誤工費,以及后期的費用,這個自己一定要弄清楚定位,不可以隨口亂喊。
如果你們協商達不到統一,你們你就帶著你的這些證明資料去申請勞動仲裁解決了,心態積極一點,不可消沉,祝您好運!
在申請的時候攜帶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合同及診斷證明等材料。經過認定屬于工傷的,單位不配合賠償的話,職工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者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
如果勞動者屬于在工作時間,因為工作原因受傷的,勞動者應當向當地的社保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如果認定為工傷的,勞動者應當等病情穩定以后,攜帶工傷認定書、病例資料以及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資料到當地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傷殘鑒定,只有鑒定為傷殘等級的,才可以按照傷殘等級,要求用人單位和社保部門在各自所承擔的比例范圍之內進行應當賠償。
發生工傷,由單位按工傷保險標準賠償工傷職工。如果單位不予辦理,職工可憑相關證據直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案件法院受理的前置程序,可以看作是一種準司法程序。若經仲裁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
遇到工傷職工應當怎么辦?讓我們看一下處置的方法和流程吧。
發生工傷以后,首先單位應當申請工傷認定,一個月是單位的特權申請期,也是單位的義務。
如果單位一個月內不申請工傷,一個月以后工會、職工本人及其近親屬才可以申請工傷認定。
這種情況下,工傷發生以后,工會、職工本人及其近親屬申請工傷認定以前,產生的工傷保險費用,要由用人單位承擔了。
工傷認定出來結果以后,職工可以按照規定工傷有關待遇進行治療了。
等工傷治療完畢,職工還享受一次免費的勞動能力鑒定,鑒定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
工傷鑒定結果出臺以后,職工可以根據結果享受有關的補助補償待遇。根據傷殘等級,職工可以享受工傷一次性傷殘補助金7~27個月的本人工資。本人工資實際上指的是本人前12個月的平均繳費基數。
1~4級工傷直接退出工作崗位,按月發放傷殘津貼。用人單位仍然會繼續繳納保險,直至職工辦理退休為止。
如果生活不能自理,工傷保險基金還會給付護理費。
說起來,上面這些待遇都跟用人單位沒有關系,單位配不配合都無所謂了。只要給職工繳納社保就好了。
與職工有關的待遇是,職工治療期間為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內,用人單位要保障職工的工資待遇不變。也就是說繼續發放工資待遇。
工傷治療期結束以后,如果是傷殘等級5~10級的職工,解除勞動關系的話,工傷保險基金會給予一定的工傷一次性醫療補助金,而用人單位要給予一定的工傷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具體補助金的標準,是由各省市自行確定的。比如十級傷殘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山東省是離職上年度8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而江蘇省是1.5萬元。
現在,最大的問題是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給職工繳納社保怎么辦?沒有工傷保險,職工就不能享受到工傷保險待遇了?
答案是,不,即使用人單位沒有給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職工仍然可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給職工繳納工傷保險,那么應當有工傷保險基金承擔的部分,就有用人單位來承擔。如果用人單位后來參加了工傷保險,后續發生的工傷治療費用,可以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
當然,這種情況下,就可能出現用人單位對理應支付的各種醫療費、傷殘補助金不管不問的情況了。
其實,這種情況是所有勞動者的擔心。尤其是工傷死亡的人員,經歷完工傷認定以后,用人單位如果沒有繳納工傷保險,應當支付喪葬補助費(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上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9年是42359元,那么2020年的工亡補助金是847180元)、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放,一般每人是30%~40%的本人工資,合計不超過100%)。合計起來近百萬待遇。
這種情況下,當職工確認企業拒不支付的時候,應當向社保工商部門提出申請,要求社會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國家早就制定出臺了《社會保險基金先行支付暫行辦法》,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費用的,職工或其近親屬可以持工傷認定決定書和有關材料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書面申請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工傷待遇,實際上是假定用人單位參加了社會保險。由于職工維權效力比較弱,可以通過工傷行政部門予以施壓。工傷保險行政部門會首先通知單位責令其支付,如果3~5個工作日內仍不支付的,工傷保險基金會先行支付。然后有關支付的待遇會向用人單位索賠。這樣能夠確保職工不參加工傷保險的情況下,也能得到有關工傷保險基金的保障。
綜上所述,工傷保險是為了保障職工權益的,除了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的費用以外,不管工傷保險是否參加,有關工傷待遇都會得到保障的,這是國家的承諾。
你好!這里是眾和法律咨詢為您提供法律咨詢服務。
根據你的描述,首先要弄清楚是否是工傷,必須要進行工傷鑒定。賠償的標準也必須按照工傷等級來進行判定。
工傷認定的流程如下:
賠償標準:
如果工傷鑒定結果下來以后,單位不進行賠償,那么你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在仲裁庭仲裁以后,如果單位仍不執行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強制執行仲裁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