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沒人要怎么辦_股權被人私下轉賣怎么辦?
特邀律師
股東不能隨意放棄股權,如果要退出,必須要有符合公司章程的情況出現,或者向其它股東轉讓股份,也可以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如果單純的自己拿了投資款就退出會構成抽逃出資。
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決這個問題。
1、要撤出的股東可以把股權轉讓給其他人,公司不注銷,繼續經營下去。
在股權轉讓時,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如果其他股東無意購買,才能轉讓給原股東之外的其他人。
如果股權最終轉讓給了原股東之外的其他人,有新的股東加入,可能又會面臨一個新老股東間的磨合問題。
2、如果原股東股權最終沒能轉讓成功,可以采取減少公司注冊資本的方式來解決,原股東股權注銷,其他股東股權不變,公司繼續經營。但這種方式操作起來可能比較麻煩。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也希望你的問題能夠得以圓滿解決。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股東退出公司的合法途徑主要包括以下幾種類:
一是將所持股權轉讓給其他股東或者股東之外的第三人,從而退出公司。但如你描述,目前沒有人愿意受讓你的股權,所以該條途徑目前看來存在實現的障礙。
二是通過定向減資的形式退出公司,也就是說,由公司股東會或股東大會作出減資的決議,減少公司注冊資本,減資的金額即為你所持公司股權的金額。但是,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股東會或股東大會作減資的決議必須經所持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股東通過,所以,如果你所持表決權超過總表決權的三分之二,那么你可以通過召開股東會,并作出股東會決議的方式對公司進行減資,從而退出公司。但是如果你所持表決權未超過三分之二且其他股東不同意通過減資程序讓你退出公司,那么該條途徑也會存在實現的障礙。三是在符合公司法所規定的公司回購本公司股權的情況下,要求公司回購你所持有的本公司股權,從而退出公司。公司法第七十四條規定了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可以要求公司回購其股權的三種情形:一是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五年連續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二是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三是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做出決議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續。而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了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可以要求公司回購其股份的幾種情形:一是減少公司注冊資本。二是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是將股份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四是股東對公司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所以你可以根據你所在公司的實際情況,考察是否存在可以要求公司回購股權和股份的情形,進而要求公司回購你所持有的公司股權或股份從而實現退出。以上法律意見供你參考,希望能夠對你有所幫助。
我們是在成都代辦工商注冊的,像你這樣股權變更的情況我們做過很多。如果因為不和你可以跟對方協商將股權轉讓給對方。也可以協商將對方的股權全部轉讓給你,只需要繳納一個股權轉讓印花稅就可以了。
公司股東需對外轉讓自己股權時,首先要征得過半數的股東同意,如果對方故意躲起來說明他有可能不同意轉讓,也可能故意阻止股權的轉讓。在一方故意躲起來不接書面通知情況下,因為《公司法》對“書面通知”送達方式沒有具體規定,怎么界定“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在對方躲起來“無法送達”情況下決意轉讓股權的股東,我們認為可以尋求法律救濟,要求法院“公告送達”,或其他能夠證明已經將“書面通知”送達其他股東的方法,比如:雙掛號信等。如果其他股東在法定時間段內不答復,即依法視為同意轉讓。另外如果公司章程有特別約定的,只要該約定不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就可以從約定,從而把股權轉讓進行下去。
簡單的說說吧
分幾種情況。(1)股份代持,你是實際出資人,他是顯名股東,代持你的股份,把你股份賣掉了,又再分兩種情況,一是股份代持的事實,其他股東知道,二是其他股東不知道。如果受讓人是其他股東,他明知的話就不是善意了,他無權取得股權,所以可以請求撤銷股權轉讓合同。受讓人是否明知對于善意取得的認定問題,很重要。
(2)不談代持,一般的股權轉讓,有一個優先購買權問題,有一個手續的問題,包括通知其他債權人等等,細節問題有空再補充吧!
謝謝邀請!
是完全沒有實繳出資的“殼公司”?
還是只是某個股東的認繳出資完全沒有繳納?
股份轉讓,和賣東西是一回事,愿不愿意買,關鍵是在值不值。
像前兩年,很多地方停止了“投資類”公司的注冊登記,那種“投資類”的殼公司的買賣業務頓時大火,價格幾萬~到十幾萬不等,如果有些資質的更是價格上翻,具體的像私募管理人機構的轉讓有段時間的要價少有低于50萬的。
類似的公司,還有商業保理、融資租賃等殼公司,似乎也有市場需求。
至于一般的公司,股份轉不出去,又不想經營,建議還是選擇注銷。
個人看法,僅供參考,不當之處,還望指正!好讀書不求甚解,尤喜武俠、推理,歡迎朋友們相互交流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