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東騙小股東股權轉讓_大股東可以強行轉讓小股東的股權嗎?
特邀律師
要看這家公司的公司章程,看看里面對股權轉讓如何規定。如果公司章程沒有規定,那么當然就不可以這樣做。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司章程沒有規定,一個股東想要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必須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如果不同意的話,要么這個股東不賣,賣的話只能賣給其他股東。
小股東一旦投資入股并進行了工商登記,常見的問題是被大股東欺負,不讓他參與經營,不讓他行使知情權,也不給分紅。但除非小股東自愿,大股東是沒辦法讓他“走”的!原因很簡單,公司法不允許股東抽逃注冊資本。股東要退出公司只有兩個辦法,要么對內,要么對外轉讓掉自己的股權,這樣才能變現后退出公司。而股權轉讓必須要出自小股東自愿,沒有人可以強迫小股東去與誰簽訂股權轉讓合同,更沒辦法強迫他去做工商變更登記。因此,大股東是沒辦法“強迫”小股東退股的。為保護小股東的權利,公司法的很多條文都作了專門的規定,小股東可據此理直氣壯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可以,但是要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其他股東要書面表示放棄優先購買權;然后寫入章程,并需作工商變更登記。
案例:有位同學老李是一家化妝品公司的小股東,在公司占膠15%。老李和其余的5位股東是大學時期的好友,6個人從創業到發家,一起經過了很多的坎坷和磨礪。2017年年末,由于公司的運營觀念老舊,經營狀況并不是很好,盈利越來越低,老李決定自己單干,于是計劃將自己在企業中所持的15%股權轉讓給名校畢業的高才生侄子。這一決定遭到了公司其余5位股東的反對,股東們認為,雖然老李的侄子是名校畢業,但還是過于年輕,不能勝任股東這個職位,并要求老李繼續擔任股東。在幾次商議中,老李與幾位股東勢同水火,互不讓步,大家的感情也面臨破裂。老李為此很苦惱,自己已不愿回到公司繼續擔任股東,但是面對那幫朋友的不依不饒,老李實感無奈,于是求助。 其實,老李的遭遇很多人都經歷過,對于自己參與創業的公司,由于種種原因想抽身而退,卻遭到大股東們的集體反對。自己占的股權比例小,在公司里本就沒有什么話語權,現如今,就連退出都不能自己說了算。 大股東不同意轉讓股權,小股東就真的只能忍嗎?面對大股東的種種習難;小股東該如何抽身而退?事實上,股權轉讓是每個合法股東都有的基本權利,在轉讓股權時,首先應該遵照公司最初的章程規定辦事。如果公司章程中并沒有明確規定股東的退出和轉讓機制,這時候就需要召開股東大會了。一般來說,老李如果想轉讓自己的股權,需要經過半數以上的股東同意。如果半數股東都不同意,而老李依舊堅持轉讓,那么股東就需要實行自己的優先購買權。如果股東均不行使自己的這項權利,在法律上則被視為同意這次轉讓。 經過講解與開導后,老李意識到,自己之前急著轉讓,并沒有與其余的5位股東好好談談。最后,老李決定心平氣和地就轉讓事宜召開了一次股東大會。在會上,老李說明了相關法規條款,并表明自已多年來與公司、與朋友都有深厚感情,轉讓股權引人新人才,也是為了公司著想。如果股東們確實無法接受侄子這位高才生,自己也愿意將股權轉讓給他們。 5位股東最后愿意收購老李手中10%的股權,剩下的5%同意轉讓給其侄子,并承諾如果老李的侄子能經營好公司,股東們愿意將10%的股權再低價轉讓給其侄子。這場因股權轉讓而引起的不快,最終圓滿解決。 經營之道在于有效溝通,人與人之間的很多矛盾都源于溝通不暢。因此,當矛盾發生時,首先要檢查一下自己的表達是否不夠清晰,導致對方接受和理解出現偏差。尤其作為弱勢方的小股東,更要注意溝通技巧。例如,案例中的老李和5位股東朋友,從起初的劍拔弩張到最后達成和解,與老李溝通方式的改變有極大關系。當然,有些企業的大股東如果實屬故意刁難,那么作為弱勢股東,也必須毫不猶豫地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利益。 —————— 禮物分割線 —————— 一字不落看到這里,一定是真愛啦,如果你正在經營企業,歡迎+\/尹老師,備注“” 限時贈送的同學1份價值980《股權基本操作路徑》電子版學習資料。 我們都知道: 每個老板都想有錢有閑,身心解放。 每家企業都想基業長青,百年傳承。 合伙人的時代,這些都離不開股權的激勵
如果你們是合伙企業的話,你的股份即出資轉讓必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且他們有優先受讓權.
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的話,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和部分出資,但當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時,必須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則視為同意,同樣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受讓權.
如果公司章程沒有約定,大股東不同意小股東轉讓股權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章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