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簽訂勞動合同離職工資什么時候結_員工沒有簽勞動合同離職公司應該多久給予結算工資?
特邀律師
用人單位應該自員工入職之后的30天內跟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就算沒有簽訂也已經構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系。
因為你才工作4天,雖然還沒簽訂勞動合同但企業還是屬于在合法時間的范圍。你們之間的勞動關系已既成事實,所以離職后應該按勞動法規定進行工資結算。
工資應當是在離職手續辦理完當天結算。但各地方分別對工資支付進行了支付條例的規定,比如深圳是三天內結算,浙江是五天結算都合法。但是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很多企業會在工資發放日統一發放,只要在你離職后的第一個工資發放日發放了,勞動部門也不認為企業是故意拖欠的。
離職手續應該是在員工離職后15日內辦理完成,給員工開離職證明、轉移社保等,未辦理造成員工損失的,企業承擔法律責任,記得結算是以貨幣形式結算,不能用實物代替等其他物品代替,比如有些公司是做路由器的,結算的時候不能說你就只干了四天,你拿十個路由器抵工資吧。這是違法的,勞動者記住不能讓公司鉆空子。
必須結清工資!
以后再來要工資,很麻煩的!
職場反黑第一人朱光兵解答如下:
1、工作了五個多月,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是否能隨時離職并要求結算工資?不僅可以要求離職結工資,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金、兩倍工資差額等各項權益。
2、根椐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如果超過一個月、未滿一年還沒有簽訂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兩倍工資。
3、不給員工購買社保、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隨時以“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為由,提出辭職,并要求給予經濟補償金等賠償。
勞動者沒簽勞動合同辭職需要按照《勞動合同法》執行,試用期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轉正后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可以結算工資辦理離職?手續離開公司。 用人單位不和勞動者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屬于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補償。 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從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資。 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視作簽訂無固定期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若勞動者無過錯情況下,用人單位屬于違規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按照《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