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離職工資會給嗎_自愿辭職會扣工資嗎?
特邀律師
謝邀!
你好,可以參考勞動法,里面有詳細說明。關于主動離職的情況下,一般都是沒有補償機制的。
正規公司是不扣的,干幾天就給幾天錢
1、員工在試用期內未打辭職報告自動離職,用人單位應支付工資的,但是因自動離職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可以要求職工承擔賠償的。2、《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正規的工廠還是可以拿到的,只有部分黑廠是拿不到的
主動辭職,完全是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的。
但這里需要有兩個前提條件:
第一,主動離職的原因并非是個人原因,而是公司的原因,比如,不為員工繳納社保、拖欠工資、不經過員工同意隨意調任崗位等等,總之是公司的違法行為導致你忍受不了要離職的。
第二,員工要給公司發放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這里一定要注意的是,不是寫辭職報告,主動些下辭職報告的話,很可能就難要補償金了,在通知書里要明確是因為公司的什么原因,導致你必須與公司之間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在做到這兩點之后,就可以跟公司之間進行談判協商經濟補償金的事情了。
一般來說,如果公司的態度良好,就與公司之間友好協商,公司愿意賠付一點就接受一點,公司如果實在是一毛不拔的情況下,再去走勞動仲裁流程,雖然說走勞動仲裁對于員工來說是比較容易的事情,但是走到這一步耗時間耗精力,個人可能根本沒有那么多的時間和精力與公司之間耗。
第二,對于個人來說,從公司離職后大部分都要重新就業,有勞動仲裁實踐在身,自己就沒有那么多精力兼顧,而且有些公司也會在意這些經歷,認為你可能不夠友好。
最后,如果真走到勞動仲裁流程之后,勞動仲裁在判決之前,也都是建議單位和員工之間協商解決的,這樣幾方都省事,勞動仲裁相當于一個中介,要求公司和勞動者之間互相讓一點,最后把案子給結了。
所以與其繞一大圈子,最后還是調解,倒不如一開始就與公司好好協商調解,能達到自己的目的就好了,我們做事,還是要選擇最有利于自己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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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自動離職應該是沒有履行必要的辭職手續,屬于不辭而別,是很不正確的處理問題的方式,不值得效仿和同情;但這不是公司不給發工資的理由。
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只要員工提供了正常的勞動,公司就應該給支付勞動報酬,足額發工資的。公司發工資與員工自動離職是兩碼事,二者并不矛盾。
如果由于員工的自動離職,公司有足夠的證據能證明給公司造成了經濟損失,公司可以依法讓員工給相應經濟賠償;但不能扣發員工的工資。
如果員工到勞動監察部門去投訴的話,受影響的還是公司。公司在面對這種情況下,一定不要感情用事。這樣的員工畢竟是少數,和員工計較沒有多大意義,通過批評教育就可以了。你說呢?
您好,您可以直接離職。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的支付工資,勞動者可以即時解除勞動合同,并按照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