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不給加班費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_加班老板還不給工資,你認為該怎么處理,離職還是跟老板懟?
特邀律師
公司是明顯的違法行為,請按照以下4個步驟來做。
①收集相關的證據——包括勞動合同,打卡記錄,上班的記錄圖片,還有你的工資條,當然包括你所有的和工作有關的證據。
②學一學勞動法——針對你當下的這種違規情況,查一查勞動法,看看里面是怎么規定的?知己知彼,百戰不殆。
③與公司溝通——建議你暫時先不要辭職,先與公司溝通,索要你這些權利,包括你的工資和你以往的加班費,自己將這些數據算出來。
④訴告這家公司——如果和公司溝通失敗,就像當地的勞動局或勞動所去舉報,讓勞動所幫你來解決這些事情,一般你的合法權益他們都會支持的。
【人力資源視角】
此事解決之后必須多留點心眼兒,在選擇企業的時候,一定要看這個企業是否靠譜,免得自己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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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可以單位未按規定支付加班費為由隨時提出辭職,后申請仲裁要求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注意:辭職理由,及保留能證明單位收到您辭職信的證據,此外,需有初步證據證明存在法定節假日加班。
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可能有兩種。一種原因是老板故意想逼職工離職,另一種原因是老板就是摳。
無論怎樣,加班不支付加班費就是違法行為。勞動者應當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維權。
不過,相應的加班還是需要提供一定的加班證據的。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考勤記錄或者工資表記載的話,一般職工應當收集相應的郵件記錄、聊天記錄或者費用報銷憑據等。當然,如果職工可以作證的話也可以。
如果老板不足額支付加班費,職工可以以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為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職工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還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為職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另外,按照經濟補償金的規定,沒有足額支付加班費的,除了應當足額發放以外,還應當加付25%的經濟補償金。
像這種情況,既不想離職又想要加班費可能很難。畢竟,老板有故意想逼職工走的嫌疑,職工應當主動申請維權,給老板一個教訓。讓他知道有法律,可以懲伐他的。不按規定支付加班費,他面臨的損失可能更大。
答案是可以的。
法律依據是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用人單位有相關的行為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主要包括沒有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和條件,沒有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沒有繳納社保的等等。可以說都是些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如果用人單位使用暴力、威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職工可以立即離職。
有人說加班費不屬于工資,其實這種理解是錯誤的。我們的工資統計口徑要依據國家統計部門的規定執行。按照1990年國家關于工資總額的有關規定,實際上我們的工資主要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和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加班加點工資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加班費而已。
不足額支付加班費,那么就屬于不足額支付工資,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是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的應發工資的標準支付。
但是到時候企業肯定矢口否認,沒有足額支付相應加班費的行為。而由于考勤記錄等一些有利性的證據,都是由用人單位保存。這樣很有可能出現用人單位不道德的造假行為,所以職工也應該想法設法保留一定的證據材料。才能證明沒有足額支付加班費。
另外,根據經濟補償金的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沒有足額支付工資的,應當加付25%的經濟補償金。如果能夠證明這一部分補償,不要忘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