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持刀搶劫判幾年_持刀入室搶劫能判多少年?
特邀律師
搶劫罪是重罪,起點就是三年。該罪有兩個量刑檔次。一個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處罰金。一個是十年以上量刑,但要符合一定的情形。依照法律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入戶搶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七)持槍搶劫的;(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持刀搶劫不屬于加重處罰的情形,所以量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犯罪未遂是指已經著手實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guī)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入戶搶劫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規(guī)定,對于未遂犯,綜合考慮犯罪行為的實行程度、造成損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況,可以比照既遂犯減少基準刑的50%以下。入室搶劫屬于搶劫罪從重處罰情節(jié),對一個犯罪行為如何量刑,是根據犯罪的情節(jié)、次數、主從地位、社會危險性等等綜合考量的,要根據具體案情來判斷量刑。《指導意見》規(guī)定入室搶劫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搶劫情節(jié)嚴重程度、搶劫次數、數額、致人傷害后果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的基準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入戶搶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七)持槍搶劫的;(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搶劫是暴力性質的犯罪,最低量刑就是三年,最重的可以判死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搶劫巨額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從這個規(guī)定可以看出,入室搶劫,如果是入戶的,屬于搶劫罪的加重情節(jié)之一,最低量刑就是十年。
至于什么是“入戶”,《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搶劫、搶奪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條之規(guī)定:
認定“入戶搶劫”時,應當注意以下三個問題:一是“戶”的范圍。“戶”在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現(xiàn)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與外界相對隔離兩個方面,前者為功能特征,后者為場所特征。一般情況下,集體宿舍、旅店賓館、臨時搭建工棚等不應認定為“戶”,但在特定情況下,如果確實具有上述兩個特征的,也可以認定為“戶”。二是“入戶”目的的非法性。進入他人住所須以實施搶劫等犯罪為目的。搶劫行為雖然發(fā)生在戶內,但行為人不以實施搶劫等犯罪為目的進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戶內臨時起意實施搶劫的,不屬于“入戶搶劫”。三是暴力或者暴力脅迫行為必須發(fā)生在戶內。入戶實施盜竊被發(fā)現(xiàn),行為人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脅迫行為發(fā)生在戶內,可以認定為“入戶搶劫”;如果發(fā)生在戶外,不能認定為“入戶搶劫”。
所以說“入室”和“入戶”并不完全一致,需要區(qū)別對待。
蒙面持刀入室搶劫200元,可以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入室搶劫屬于搶劫罪的加重情節(jié)。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 【搶劫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