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租戶不付租金怎么辦_商鋪房租到期租客不交房租怎么辦?
特邀律師
你好!你提到這個問題,就說明你是一位有涵養富愛心很善良的好房東。
這次疫情,給各行各業都造成了巨大的沖擊和損失,特別是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今年的生存將會非常艱難。
對于房東而言,門面收入是重要的收入來源之一,但是你要明白,你的租戶如果兩個月關門歇業,他連生存都很困難,哪里來的租金給你?
今年上半年,在國內疫情逐漸平復,人們的生活秩序恢復正常的情況下,個體商戶的生意都不會太好,這個你也會看得到。
以前你的租戶交付門面租金應該沒有拖欠吧?他一家幾口人可能就靠這個門面生意來維持生計,上有老下有小,孩子可能還在讀書,一大家子人,開支不是個小數目。非常時期,他應該確實是有困難的。你的租戶你也應該有所了解,你們打交道也不是一天兩天,你如果換個租戶又怎么樣,也是一樣的處境,商戶沒生意,掙不到錢,門面租金還得一分不少支付,確實是難以承受的。
今年你的租戶可能剛開門營業還沒幾天,可能還得預備貨源資金,這方面可能并不充足,家庭負擔又那么重,希望你能感同身受。
你應該心平氣和與你的租戶協商,大家都不容易,減免門面租金是必要的,但是具體減免多少,你可以先咨詢一下與你這位租戶同行做生意的房東,看人家是怎么做的。
退一步海闊天空,你應該給你的租戶生存機會,讓他有時間緩過勁來,相信他也會感激涕零。他應該是兩個月都沒開門營業了,不妨大方一點,就減免他兩個月的租金算了。
今年是幾十年不遇的大災之年,現在疫情不光是在國內爆發,國外也正在如火如荼,今年的生意都不好做,今年是相當難過的一年。
減免租金,對于房東來說,不是你一人,各個城市的房東都在主動減免,一些大商場,菜市場都在減免,這是為了減少租戶的負擔,讓租戶生存下去,不至于斷了財路。
同樣的,你的租戶生存下去,你才能不至于斷了租金收入。少了兩個月的租金收入,可能對你無關痛癢,但對于你的租戶來說,卻能夠得到一次喘息的機會,使資金得以周轉,繼而生存下去,這樣你好我好大家好,錢是身外之物,不可看得太重,但也不可沒有。相信這次疫情過后,大家都會挺過來的。
導讀:受此次疫情影響,許多消費性場所被迫停業,很多商家承受著經濟損失。其中,房租糾紛是這段時間常見的一個問題,疫情到底算不算“不可抗力”因素?能不能以疫情的名義終止合同或者降低租金呢?作為出租方遇到臨時毀約,又該如何應對以保障自身權益呢?本文將以一個現實案例,為您解答疫情停業下的一系列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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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丨袁沖 王金龍律師團隊 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
【案情說明:承租開酒店因疫情被迫停業】
某酒店(以下稱酒店方)與當事人某女士(以下稱甲方)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承租甲方的房屋用于酒店經營,租賃合同期限為12年4個月,自2015年10月30日至2028年2月29日,租金季付。因新型肺炎疫情影響,酒店方于2020年1月27日停業,并于當日在甲方所在的業主群里發布了通告。后酒店方未支付2月份到期的當季度租金,并在業主群發布了《關于酒店經營管理的建議》,要求與甲方協商并將租賃合同變更為以下兩種方案:1)降低房屋租金;2)甲方收回房屋并支付裝修費用。
【法律分析】
1、本次疫情是否構成了“不可抗力”或“情勢變更”?酒店方能否單方面解除合同或是變更合同主要條款?
答:本次疫情確實屬于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酒店方因政府疫情管控措施導致停業,一般認為構成不可抗力,也可以適用“情勢變更”原則。
但酒店方并不能單方面解除合同或者變更合同主要條款?!逗贤ā返诰攀臈l第一項規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雖然新型肺炎疫情屬于不可抗力,但其只是一個暫時的過程,疫情結束后酒店方仍可以繼續經營,并不導致租賃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且涉案租賃合同期限為12年,預計疫情影響的期間在合同期限中占比也較小。因此,酒店方以不可抗力為由單方解除租賃合同得到法院支持的可能性較低。
如酒店方以情勢變更理由單方要求變更合同主要條款,需要以訴訟的方式向法院提起,需經法院審理。酒店方單方無權變更合同主要條款。
2、酒店方提出的2種方案是否合理?如甲方同意后會有何種法律后果?
1)方案一,降低房屋租金。是否合理不屬于法律問題,此處不再贅述。
2)方案二,雙方解除租賃合同,甲方收回房屋并支付裝修費用。
不合理,此時裝修殘值費用應由雙方按照公平原則分擔。《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第四項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合同解除時,雙方對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的處理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四)因不可歸責于雙方的事由導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按照公平原則分擔。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p>
雖然方案不合理,但甲方如果同意并簽字,基于合同自愿原則,甲方應承擔該方案約定的義務。
3、酒店方2月份未付當季租金的行為是否構成違約?
構成違約,但不構成重大違約。
因疫情防控措施影響,酒店方確需暫停支付房屋租金的,應及時通知甲方。但酒店方并未合理通知甲方,所發布在業主群的消息不符合通知的常見形式,且該通知既無公章亦無時間,形式上亦存在瑕疵。因此,酒店方未履行及時通知的義務,存在過錯。因疫情確實對酒店經營造成重大影響,一般認為其不構成重大違約。
【甲方應該如何應對】
1)如認為酒店方提出的方案不合理,不予同意即可。酒店方無權單方變更合同條款。
2)如酒店以書面送達的方式提出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及時以EMS書面提出異議。
3)與酒店方協商解決問題,畢竟疫情是客觀事實。
4)待疫情結束后,如雙方仍未達成一致,且酒店方仍未支付當季的租金,以EMS形式向酒店送達催款通知書,為后續的措施做好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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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隊代表案例
1.因承租房屋征收被斷水斷電,律師維權獲賠350萬
山東濟南袁先生承租的房屋被征收,且因斷水斷電導致袁先生經營的酒店面臨各種損失,故委托王金龍律師團隊向法院起訴,最終順利簽訂協議獲得賠償(各項損失總額共計350萬左右)
2.縣政府征收程序違法,堅持維權最終獲滿意補償
湖南湘潭蘇先生,不服縣政府作出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決定》,委托律師團隊堅持維權,甚至在被下達強制執行后依然不放棄,申請檢查建議、提出控告、申請質詢,最終獲得有力談判籌碼,順利簽訂協議取得滿意補償。
3.不服《違建處罰決定書》,律師介入起訴撤銷
湖南湘潭張先生,不服《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和《違法建設行政處罰決定書》,委托律師團隊起訴撤銷,將案件主動權掌握在手,兩個訴訟首次庭審后,征拆辦立即找到委托人要求重新協商補償,最終順利簽訂協議。
4.收到《限期拆除》后被強拆,律師助力搜集證據起訴撤銷
四川成都唐女士租賃集體土地修建廠房,且有各項合法手續,卻收到《限期拆除違建決定書》,起訴撤銷后,依然遭遇強拆,律師助力指導,提前主動搜集證據,庭審后達成和解,委托人取得滿意補償。
5.國土局《責令書》被撤銷后上訴,據理力爭維持原判
四川樂山國土局派出國土資源所對聶女士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委托律師起訴后撤銷《責令書》,國土局不服判決,上訴,律師據理力爭,最終維持原判,委托人的合法權益得到維護。
6.被強拆找律師起訴,獲賠強拆損失64萬余元及安置房235㎡
河南駐馬店朱先生及其妹妹,委托王律師起訴區政府違法強拆,履行拆遷行政賠償義務,最終獲賠因違法強拆造成原告財產損失647048元,并賠償原告戶六人安置房235平方米。
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相信這個事情在這特殊的時期,不少人都會遇到。租戶也好、房東也罷,各有各的困難,現就你的問題,建議如下:
1.法律層面,目前已將此次疫情定位不可抗力,而走仲裁或法院調解,基本上是協商,各退一步,如協商未果那就開庭審判,你贏面占優毋庸置疑,具體要看你們簽的租賃合同內容而定。
2.現實層面,租你鋪子的這個商戶受疫情影響,虧損嚴重、資金緊張是肯定的,但之前他生意如何這非常重要!如果之前就勉強維持,你更該擔心的是哪天他突然跑路,撂下鋪子讓你措手不及;如果他開的時間比較長了(至少一年以上)且客源、生意比較穩定,那還是協商更為妥當,畢竟你就是今天把他攆走,除非你的鋪面條件非常好,要不,當下再出租不是件容易的事。
3.無論最終達成什么條件,一定要簽補充協議,明確協商結果和違約責任。如果暫時不能達成一致,建議你火速把鋪子掛中介,提前著手處理,同時給你現租戶下達書面的催費通知(網上搜,有很多),并取證(拍照、視頻)明確你的要求、期限等,這樣一方面能促進你們協商進度,另一方面保護你的權益,如果他置之不理,一旦有新的租客簽約,你可對他進行強行清場。這么做,于情于理于法你都站得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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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就這樣,我名下4家店鋪,全我父母買的,租金他們收,理所當然!我老公也從來沒多話,我們兩個從來不覺得這有什么不對?!他們花錢買商鋪,租金他們收難道不對?!商鋪能寫你名字,本身就已經告訴你,這以后送你的,他們什么時候給你,就什么時候收著!和自己父母不用客氣,但是也不能算計他們,給多少都是他們說了算,自己的日子還是得靠自己掙,連父母的錢都七算八算,你這人真不怎么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