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網簽后賣家毀約_二手房網簽后賣方毀約怎么辦?
特邀律師
網簽非房地產買賣合同成立生效的必要條件,如果在網簽前已訂立過其他房地產買賣合同,對買賣雙方仍具有法律約束力。在賣方違約情況下,可通過訴訟方式要求繼續履行合同,且追究賣方的違約責任,賣方不配合的,可在判決后持法院判決書要求強制履行,沒有障礙。至于銀行貸款,如果審批通過,不需要賣方配合辦理手續的話,賣方沒有制造障礙貸不了款的制約措施,可繼續履行取得貸款;如需要賣方配合辦理手續且賣方不配合的話,只能用現金補足房款,或者訴訟要求解除合同,追究賣方的違約責任。因為強制要求賣方配合辦貸款手續不具有可執行性。
可以根據網簽合同上的違約條款要求賣方賠付違約金。
買方先違約可以按你們的約定去辦,兩家商量好錢的事。買方應先把房產證和合同給你,你跟著買方一起去轉賬,把錢給買方。
針對全款購買一套二手房,合同已經簽了,定金已經給了,現在房主反悔的情況,建議如下:
首先談談二手房房東不過戶的原因,這樣可以對癥下藥。有以下幾個常見的原因:
1、房主覺得自己價格賣低了,想要漲價,不辦理過戶就是為了讓你多給點錢;
2、房子的共有人不愿意買,夫妻一方不想賣房子,但是另一方在對方不知情的情況下簽了買賣合同;
3、房主已經將房屋賣給了別人并且辦理了過戶手續。
其次,根據以上分析的原因分別提出建議:
1、如果賣家是因為想漲價,那么建議和賣家進行協商,如果雙方能夠談成一個雙方都接受滿意的結果最好,就省去了很多的麻煩;
2、如果是夫妻中的一方不愿意,只能夠讓賣家再去溝通,同樣如果是錢能夠解決的也可以省去麻煩;
3、如果是第三種原因,也就是一房二賣的情況。我國對不動產是采用物權公示主義,即房屋登記的是誰的名字,那么誰就享有該房屋的所有權,這種情況下沒過戶的買家就不可能再拿到該房屋了。這種情況下只能起訴要求違約金。
現實的情況是:根本無法和賣家溝通,賣家就是不愿意賣,或者提出要增加的房款過高。這種情況建議買家直接起訴要求賣家配合辦理過戶手續。同時建議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寫清楚過戶的時間,已經賣家不配合過戶的違約金。(更多實用文章請點擊關注!)
如果網簽以前早有合約,就按合約執行,如果沒有合約,就協商解決,和修改合同一個意思,雙方協商達成共識才行,不然就形成糾紛,走司法調解或民事賠償訴訟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