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他人同居多久算重婚_同居多長時間才算重婚?
特邀律師
有配偶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才構成重婚,這個不以時間長短為條件。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婚姻法》:第三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如果對外不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同居多久都不算重婚罪,只是非法同居,不是違法
一般來說,在有配偶的前提下和別人偶爾或短暫同居是構不成重婚罪的,如果是長期公開以夫妻名義同居的,或者由于長時間同居大家認為是夫妻一起生活的,視為重婚。至于同居多長時間構成重婚,主要看是否以夫妻名義同居,而且是經常性公開同居,隱蔽性的較長時間同居也未必構成重婚。
同居不等于重婚。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生活居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第三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第四十五條 對重婚的,對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結婚的違法行為即一個人在同一時間內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婚姻關系。 構成重婚須具備兩個要件: 1、當是人一方或者雙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關系。這是構成重婚的前提條件。如果雙方之間均沒有婚姻關系的存在,是未婚,離婚或喪偶的人,不能構成重婚。 一方或雙方雖有婚姻關系,但其婚姻己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亦不能構成重婚。無效婚 姻和可撤銷婚姻必須經由法定程序認定。 對于無效婚姻或可撤銷婚姻的當事人, 在其婚姻未 經法定程序宣告無效或撤銷之前,仍屬于有配偶的人,若與他人結婚,構成重婚。 2、有配偶者與他人結婚,包括兩種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登記結婚,這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雖未經結婚登記,但又與他人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這為事實上的重婚。現實 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實上的重婚為重婚的主要表現形式。 同居不等于重婚。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生活居住。俗稱為姘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