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與其他人同居算不算重婚_老婆和別人同居算不算重婚?
特邀律師
應該的,要不世界亂了,原配會瘋的
1、重婚,是指已婚的人與其他異性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且周圍的人也認為他們是夫妻的情況。
2、已婚的人,未與異性以夫妻名義同居的,不屬于重婚;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可構成重婚。
3、犯重婚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通常下列情況會構成重婚:
但是,要說對方重婚,必須拿出證據,收集證據的方法有:
(一)按兵不動。一般來說,發現對方跟別人同居都會非常的氣憤,也會難以控制自己的情緒,于是便與其大吵大鬧,然而這樣做的結果往往不盡人意,還時常會適得其反。
(二)明察暗訪。要認定重婚最重要的一點是與他人同居生活,因此同居的地點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找到了同居生活的場所才能有進一步的調查取證
(三)拉攏鄰居。確定重婚者是否真的重婚,還要看他是否以夫妻名義與他人同居生活,而這些又需要有人對此給予認可,哪些人的認可最好呢?當然是在其生活場所附近同時與其又經常有來往的人。而要想讓他們說話,就必須與他們搞好關系。
(四)勸說作證。此種情況和第三點所述情況相似,可以勸說知情人幫助作證。
當然,樓主也說了,現在自己找不到女方在哪,也就無計可施了。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結婚的行為。長期同居構成重婚的條件如下:1、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關系。這是構成重婚的前提條件。如果雙方之間均沒有婚姻關系的存在,是未婚、離婚或喪偶的人,不能構成重婚。一方或雙方雖有婚姻關系,但其婚姻己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亦不能構成重婚。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必須經由法定程序認定。對于無效婚姻或可撤銷婚姻的當事人,在其婚姻未經法定程序宣告無效或撤銷之前,仍屬于有配偶的人,若與他人結婚,構成重婚。2、有配偶者與他人結婚,包括兩種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登記結婚,這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雖未經結婚登記,但又與他人以夫妻關系持續、穩定地同居生活,這為事實上的重婚。現實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實上的重婚為重婚的主要表現形式。也就是說,雖然在民法上并不承認事實婚姻了,但是在刑法上對事實上的重婚還是會追究刑事責任。根據以上對于重婚的認定,我們可以看到,如果有配偶者與他人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就構成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