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共同財產定義_什么叫共同財產?
特邀律師
謝謝邀請;有很多人會誤認為,只要是在婚姻期間內添置的動產和不動產,就屬于婚后的共同財產,實際上這是一個誤區。就如樓主所說,婚后的財產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這就要看婚后的財產是用婚前個人財產購買的,還是用夫妻雙方共同的財產購買的,才能給你明確答復的。
依據婚姻法的規定,男女雙方自領結婚證,成為了合法的夫妻,在婚姻期間內,任意一方的收入是屬于雙方的共同財產。用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添置的動產和不動產,就屬于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對共同財產,雙方都有平等的使用權,買賣權,贈予權和處置權。
同時法律還認可,家庭財產是由婚前的個人財產和婚后的共同財產組成,并不因為婚姻而改變個人婚前財產的確權歸屬,把妻在經濟上看成是一個共同體,能得到法律的認可,雙方的經濟利益就能得到法律的保護。
如果在婚姻期間內用雙方的收入,或者是單方的收入添置的財產,依據法律,無庸置疑它就屬于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對共同財產,雙方各有一半的擁有權。
如果在婚姻期間內,用的是單方婚前個人財產購置的動產和不動產,只要有充分的證據鏈,能夠證明它是用婚前的個人財產購買的。雖然是在婚姻期間內添置,但不改變它是婚前財產的性質,就屬于婚前的個人財產,依法婚前的個人財產,永遠屬于個人擁有。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
如果兩個人離婚那財產就是一人一半。婚后取得的所有財產,都是夫妻共同財產,比如雙方的工資收入,創業成功后的收入,股票收益。置辦的車,房產。很多,只要和錢,物有關的,都是夫妻共同財產。
本律師對共同財產回答如下,僅限夫妻共同財產情形:
一、共同財產:是指受我國《婚姻法》調整的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
1、所謂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雙方離婚之前這段時間,夫妻生產、創造、經營、收益產生的財產,除約定的屬于夫妻一方個人所有外,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夫妻共同財產既包括積極的財產(如:貸款購買的房產,房產本身為財產),也包括消極的財產(貸款購房房產上的貸款,貸款也是財產,但為消極財產)
3、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重大處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4、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二、《婚姻法》規定的常見的夫妻共所有同財產,僅在夫妻雙方沒有約定屬于個人所有的情況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即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5、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6、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
9、股票、債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10、一方在有限責任公司、合作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的出資額;
11、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后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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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華律所凌希文
2018.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