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罪是結果犯還是行為犯_保險詐騙罪是結果犯嗎?
特邀律師
騙取貸款罪是結果犯,必須造成損失才涉嫌犯罪,沒有未遂的可能。貸款詐騙罪就可能是行為犯,有未遂的可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之一 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票據(jù)承兌、信用證、保函等,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第一百九十三條 【貸款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shù)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jīng)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chǎn)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保險詐騙犯罪行為的性質(zhì)認定。 保險詐騙罪:是指以非法獲取保險金為目的,違反保險法規(guī),采用虛構保險標的、保險事故或者制造保險事故等方法,向保險公司騙取保險金,數(shù)額較大的行為。 “虛構保險標的”,是指投保人違背《保險法》規(guī)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虛構一個根本不存在的保險標的或者將不合格的標的偽稱為合格的標的,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的行為。 認定標準 : 保險詐騙罪是如何認定的 (一)劃清保險詐騙罪與非罪行為的界限。 關鍵在于騙取保險金的數(shù)額是否達到了較大,未達較大數(shù)額,可按一般的違反保險法的行為處理,達到較大數(shù)額構成保險詐騙罪。 (二)認定保險詐騙罪中涉及有關犯罪的問題。 實施保險詐騙活動,故意以縱火、殺人、傷害、傳播傳染病、虐待、遺棄等行為方式制造財產(chǎn)損失、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的結果,騙取保險金的,依照《刑法》第198條第2款規(guī)定,按數(shù)罪并罰處罰,如放火罪與保險詐騙罪并罰,故意殺人罪與保險詐騙罪并罰,故意傷害罪與保險詐騙罪并罰,等等。 法律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數(shù)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一)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損失的程度,騙取保險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編造未曾發(fā)生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chǎn)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騙取保險金的。 有前款第四項、第五項所列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shù)罪并罰的規(guī)定處罰。 單位犯第一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險事故的鑒定人、證明人、財產(chǎn)評估人故意提供虛假的證明文件,為他人詐騙提供條件的,以保險詐騙的共犯論處。 第二百八十七條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污、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關規(guī)定定罪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三十一條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有下列行為之一,進行保險欺詐活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的; (二)未發(fā)生保險事故而謊稱發(fā)生保險事故的,騙取保險金的; (三)故意造成財產(chǎn)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四)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等人身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五)偽造、變造與保險事故有關的證明、資料和其他證據(jù),或者指使、唆使、收買他人提供虛假證明、資料或者其他證據(jù),編造虛報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損失程度,騙取保險金的。 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情節(jié)輕微,不構成犯罪的,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給予行政處罰。 司法解釋 《刑法》第198條第1款 我國《刑法》第198條第1款的規(guī)定,個人犯保險詐騙罪,數(shù)額較大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刑法》第198條第3款 《刑法》第198條第3款規(guī)定,單位犯保險詐騙罪,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詐騙罪必須退贓退賠嗎?
詐騙犯罪所取得的任何財產(chǎn),都屬于犯罪所得,對于犯罪所得刑法、刑事訴訟法都規(guī)定得非常清楚,必須予以追繳、退回。同時司法機關對于退贓退賠的情況,對于處罰予以考慮。所以,對涉嫌詐騙的犯罪嫌疑人一定要退繳犯罪所得,爭取法律寬大處理。司法部門收繳的退還受害者。(案件有問題私信我,為您提供法律服務)
在我國刑法上的保險詐騙罪是結果犯。 保險詐騙,以是詐騙的數(shù)額而定罪的。 但是,目前這種說法一直存在爭議,有待法學界進一步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