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有權對憲法解釋的機關_憲法的解釋機關是哪個?
特邀律師
憲法解釋機關
1、立法機關解釋體制 :為立法機關監督憲法實施的國家采用。
2、司法機關解釋體制 :為實行由法院監督憲法實施的國家采用。 3、由特別設立的主體解釋:憲法法院 憲法委員會
憲法解釋是探求憲法規范客觀內涵的活動,指特定主體依照 憲法規范、原則和精神對憲法內容、含義及其界限所做的一種說 明。它分為廣義和狹義兩種。廣義的憲法解釋的主體比較廣泛, 除有權機關解釋外,還包括政府、社會團體、學者對憲法的解釋。
狹義的憲法解釋專指有權機關依法對憲法規范內涵所做的說明。 憲法解釋不同于法律解釋,其基本區別在于:(1)憲法解釋是把憲法規范適用于現實生活的過程與活動,解釋過程與國家的政治 共同體與社會基本機制體系發生密切的關系,而一般的法律的解 釋并不必然與社會共同體的價值體系問題有關;(2)就憲法規范 的結構和性質而言,一般法律規范的機構是具體的,在現實生活 中進行解釋或解釋的空間是比較有限的,而憲法規范中包含著大 量原則性和抽象性的內容,幾乎所有的憲法規范都存在解釋的空 間,需要通過經常性的解釋活動補充和調整社會價值體系;(3) 憲法解釋與法律解釋具有不同的思維模式。
法律解釋通常是通過 具體的規范分析方法解決法律與社會的沖突,而憲法解釋思維是 一種宏觀的思維模式,從憲法價值體系的宏觀角度解釋憲法的意 義與內涵。
中國1982年憲法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憲法的實施,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權解釋憲法
制憲機關是指一國有權制定憲法的國家機關,制憲機關是特定的國家機關,并且是擁有制定憲法的權力的國家機關.制憲主體是國家主權的所有者.在我國,人民是制憲主體,只不過是間接行使該項權力而已.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它標志著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我國的制憲機關.
我國的憲法解釋機關是全國人大常委會。這是《憲法》賦予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第一職責,是其他機關不能具有的。
根據《憲法》第六十七條的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行使解釋憲法,監督憲法的實施的職權。
根據我國憲法的規定,我國的國家機構由國家權力機關、國家主席、國家行政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國家審判機關和國家檢察機關組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
1、這有什么難理解的,因為人大常委會沒有該權利嘛。2、《憲法》第六十二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一)修改憲法;3、《憲法》第六十七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一)解釋憲法,監督憲法的實施;(二)制定和修改除應當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4、因為全國人大常委會沒有修改憲法的權利,所以當然不能選包括常委會的那個答案了。
中國的體制是,在中國共產黨的絕對領導下,人民當家做主,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是中國的最高權力機構。